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372 证券简称:伟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1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6年6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骈文胜先生、闻国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陈红燕女士、金敬长先生、宋海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陈红燕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皆已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上述董事候选人皆同意接受提名,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上述2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骈文胜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3年至2000年任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设备经理,2000年至2004年任职于威宇科技测试封装(上海)有限公司,2004年至2009年任职于日月光封装测试(上海)有限公司,历任测试厂长、封装厂长、资材处长,2009年至2016年任职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事业中心总经理、集团海外销售副总裁,2016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骈文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2,696股,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蕊测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及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宁波芯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4,364,209股。骈文胜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是公司控股股东的执行董事。除此之外,骈文胜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骈文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闻国涛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至2004年任威宇科技测试封装(上海)有限公司设备工程师,2004年至2016年任职于日月光封装测试(上海)有限公司,历任测试设备主管、经理、封装厂长、测试厂长,2016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闻国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8,123股,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蕊测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及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宁波芯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76,244股。闻国涛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的监事,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闻国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陈红燕女士: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非执业注册会计师,已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1年至2015年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15年至2017年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2017年至2022年任尚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22年至今年任上海分值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兼任上海宏蒙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江苏捷峰高科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医发(上海)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陈红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陈红燕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红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金敬长先生:1958年出生,中国台湾籍,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7年至1999年任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至2005年任威宇科技测试封装(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至今任昆山中辰矽晶有限公司总经理,现兼任元鸿(山东)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召业申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昆山辰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忻州元鸿信息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金敬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金敬长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金敬长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宋海燕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2001年4月至2013年4月任上海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秘书长助理;2013年4月至今,任上海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副秘书长。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宋海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宋海燕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宋海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372 证券简称:伟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2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人数
暨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1、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4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伟测转债”自2025 年10月15日至 2031年4月8日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伟测转债”于 2026 年3 月12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 2026 年3 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伟测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2026年4月2日)登记在册的全部“伟测转债”予以赎回。
截至赎回登记日收市后,累计共有1,172,365,000元“伟测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18,711,684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实施“伟测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关于“伟测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2、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109,448股股份已于2025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3、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323,700股股份已于2026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上述变动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48,943,529股变更为168,088,361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48,943,529元变更为 168,088,361元。
二、调整董事人数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运作效率,切实保护公司股东与职工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8人调整为6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调整后的公司董事人数及独立董事占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的要求。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董事人数的变更,公司拟对《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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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章程修改及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72 证券简称:伟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3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
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2023年4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怀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5月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23年5月1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六)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2025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八)2026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2025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2025年6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怀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四)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4日,公司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7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五)2025年7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5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七)2026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6年6月16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以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需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三)调整结果
根据以上公式,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22.66-0.55=22.11元/股。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27.97-0.55=27.42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会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338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2、根据《管理办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2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1,000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五、本次调整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和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和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等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72 证券简称:伟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4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540,969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调整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2,022,254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68,088,361股的1.20%。
(3)授予价格(调整后):22.11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22.11元/股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人数:243人。
(5)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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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核算各年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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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指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在考核年度内对激励对象个人进行绩效考核,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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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各归属期内,公司满足当年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归属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3年4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怀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5月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23年5月1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6)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7)2025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8)2026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三)授予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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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2025年7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及《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40,969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9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对象已经进入第三个归属期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第三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3年6月27日,因此本激励计划的第三个归属期为2026年6月27日至2027年6月26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
鉴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7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于该部分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综上,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共计194名激励对象可归属540,969股限制性股票。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94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40,969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3年6月27日
(二)本次归属数量:540,969股
(三)本次归属人数:194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22.11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归属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194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激励对象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除202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外,在归属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归属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经进入第三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等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72 证券简称:伟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5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68,000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02.10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68,088,361股的0.61%。
(3)授予价格(调整后):27.42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27.42元/股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人数:308人。
(5)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核算各年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指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在考核年度内对激励对象个人进行绩效考核,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
若各归属期内,公司满足当年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归属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2025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3)2025年6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怀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4日,公司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7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5)2025年7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5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7)2026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三)授予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均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8,000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8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对象即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5年7月10日,因此本激励计划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7月10日至2027年7月9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
鉴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2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于该部分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综上,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共计284名激励对象可归属368,000股限制性股票。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284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8,000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5年7月10日
(二)归属数量:368,000股
(三)归属人数:284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27.42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归属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284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激励对象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归属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即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等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72 证券简称:伟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6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7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电科路 2 号(无锡新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15日
至2026年7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下转11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