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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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22 证券简称:*ST禾信 公告编号:2026-038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6月2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6年6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周振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及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董事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6)第440A018658号),公司2023-2025年累计营业收入为6.68亿元,未达到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触发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失效。第三期归属比例为40%,本次作废处理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53,680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关联董事蒋米仁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二)《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6)第440A018658号),公司2023-2025年累计营业收入为6.68亿元,未达到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触发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比例为40%,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剩余的股票期权均需由公司注销,本次注销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1,151,200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4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关联董事周振、陆万里、蒋米仁、高伟、陈梓婷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三)《关于调整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产利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与广州市粤港澳大湾区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高端科学仪器中心就双方前期约定的房屋租赁合同之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核心条款作出调整。

公司本次对房屋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期限及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等核心条款予以调整,系结合承租方实际经营状况与业务发展需求作出的市场化安排,具备商业必要性与合理性。本次交易调整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利益输送等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关联董事周振、高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特此公告。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22 证券简称:*ST禾信 公告编号:2026-039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已授予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3、2023年8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桂雄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4、公司于2023年8月6日至2023年8月15日在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8月1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67)。

5、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3年8月23日,公司披露了《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以及《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69)。

6、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8月 24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4名激励对象授予权益376.22万股(份),其中限制性股票 88.42万股,授予价格为 16.52 元/股;股票期权 287.80万份,行权价格为 33.04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第一个归属/行权期符合归属/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名单的核查意见》、《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9、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有效期为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8月24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本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T+1日)到达股票账户,并于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42名,可行权数量为398,757份。2025年5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10、2025年5月30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6月10日,上市流通数量为69,158股。2025年6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11、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数量为398,757份,行权有效期为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8月24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8月24日期间,公司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为398,757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100%,行权后新增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25年8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12、2026年6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激励计划》及《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6)第440A018658号),公司2023-2025年累计营业收入为6.68亿元,未达到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触发值。根据《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失效。第三期归属比例为40%,本次作废处理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53,680股。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6)第440A018658号),公司2023-2025年累计营业收入为6.68亿元,未达到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触发值。根据《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比例为40%,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剩余的股票期权均需由公司注销,本次注销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1,151,200份。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作废及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及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22 证券简称:*ST禾信 公告编号:2026-040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关于调整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公司本次对房屋租赁合同之租赁期限及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等核心条款予以调整,系结合承租方实际经营状况与业务发展需求作出的市场化安排,具备商业必要性与合理性。本次调整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产利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与广州市粤港澳大湾区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高端科学仪器中心(以下简称“国转中心”)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国转中心拟承租公司位于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新瑞路16号之一1号楼1-7层的办公用房,作为其科研、办公及生产经营使用场地,租期3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含起止当日)。租赁价格由双方参照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公布的《2024年广州市房屋租金参考价》、广东新鸿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出租资产事宜所涉及的广州市黄埔区新瑞路16号之一1号楼1-7层首年月租金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广鸿评字第〔2025〕102103号),并结合广州市办公楼市场价格及租赁房屋所在区域周边办公楼、园区的定价标准协商确定。

针对前述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事宜,公司已于2025年12月20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自上述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至今,双方尚未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结合近期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复意见,双方协商一致,对拟签署房屋租赁合同项下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核心条款作出调整。

经调整后,租赁期内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全部相关费用合计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300万元(含代扣代缴水电费等杂费,各项费用最终以收费主体出具缴费单据载明的实际发生金额为准),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以双方最终签署的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实际执行情况据实结算确定。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广州市粤港澳大湾区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高端科学仪器中心

2、类型:民办非企业单位

3、成立日期:2025-05-27

4、开办资金:人民币10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40100MJK916743X

6、法定代表人:高伟

7、业务主管单位:广州市教育局

8、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泰大道186号4层407房

9、业务范围:重点聚焦高端分析测试仪器及其关键核心部件,促进高端科学仪器发展、人才引进、技术交流、成果孵化。(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的活动,须依法经过批准。)

10、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二)关联关系

公司为国转中心发起人之一,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周振先生为国转中心理事会理事长、执行主任及公司董事高伟先生为国转中心法定代表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出于谨慎性原则,认定国转中心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租出资产,交易标的为位于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新瑞路16号之一1号楼1-7层的办公用房。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房产位置: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新瑞路16号之一1号楼1-7层的办公用房

2、产权所有人: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3、租赁区域建筑面积:9482.9588㎡

4、权属情况说明: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无查封、冻结、扣押、监管等限制或禁止出租的强制措施,亦无涉诉、仲裁纠纷。

公司拟出租房屋已抵押至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芳村支行用于办理综合授信,本次与国转中心的租赁事宜已获得该银行同意。拟出租房屋及附属设施现状完好、可正常使用,满足约定租赁用途,不存在阻碍出租的权属或使用瑕疵。

四、本次关联交易调整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租赁期限

合同原条款:

2.1双方同意场所租赁期限共计3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包括起止日期)。2.2计租日:2026年1月1日。

现调整为:

2.1双方同意场所租赁期限共计34个月,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0月31日止(包括起止日期)。计租日:2026年1月1日。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合同原条款:

4、租金及物业费情况如下:

4.2物业管理费:标准为8元/㎡/月。按租赁场地建筑面积计算,共计75,863.67元/月(大写:柒万伍仟捌佰陆拾叁元陆角柒分);日物业管理费=月物业管理费/当月天数,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后可以调整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自收费调整之日起,乙方应按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支付物业管理费。

现调整为:

1.2物业管理费:标准为¥8元/㎡/月。按租赁场地建筑面积计算,全额月费共计¥ 75,863.67元/月(大写:柒万伍仟捌佰陆拾叁元陆角柒分);结合目前国转项目阶段性入驻的进度情况,经双方协议一致,物业费收取标准调整如下:

2026年度:按全额月费的40%计算,每月物业管理费为¥30,345.47元(大写:叁万零叁佰肆拾伍元肆角柒分)。

2027年度:按全额月费的70%计算,每月物业管理费为¥53,104.57元(大写:伍万叁仟壹佰零肆元伍角柒分)。

2028年度:按全额月费的100%计算,每月物业管理费为¥75,863.67元(大写:柒万伍仟捌佰陆拾叁元陆角柒分)。

经甲方通知、且甲乙双方书面达成一致后可以调整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自收费调整之日起,乙方应按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支付物业管理费。

(三)违约及赔偿责任

合同原条款:

5.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等相关费用,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依法留置乙方在租赁物内的办公用品和生产设备,直至乙方支付完毕所欠租金及相关违约金。

现调整为: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等相关费用,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依法留置乙方在租赁物内的办公用品和生产设备,直至乙方支付完毕所欠租金及相关违约金。鉴于租赁合同签订时,乙方已明确的租赁费用(如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来源于政府财政资金,如因政府财政资金未到位导致乙方未能按时支付相关费用的,甲方不追究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但乙方应当积极向政府部门申请、催促政府财政资金的拨付,且前述约定不应被视为甲方同意免除乙方的费用支付责任和义务。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双方就房屋租赁合同项下租赁期限、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实施变更调整,主要系根据承租方现阶段实际运营现状、业务开展的客观诉求经综合研判后作出的市场化商业安排,本次关联交易调整事项之交易定价机制、条款变更情况均恪守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就房屋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期限、物业费收取标准等核心条款予以调整,系结合承租方实际经营及业务需求作出的市场化合理安排。关联交易调整事项之合同条款变更定价公允、程序公正,不存在利益输送,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周振先生、高伟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调整事项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房屋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期限及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等核心条款予以调整,系结合承租方实际经营状况与业务发展需求作出的市场化安排,具备商业必要性与合理性。本次交易调整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利益输送等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与国转中心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58.20万元(不含税),主要为房屋租赁事项。

特此公告。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