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夏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暂停美元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在代销机构暂停人民币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并在直销机构调整人民币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6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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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6月30日起在直销机构及代销机构暂停本基金美元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在代销机构暂停本基金人民币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并自同日起调整在直销机构办理本基金人民币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上限,即自2026年6月30日起,单个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华夏移动互联混合(QDII)(人民币)的金额应不超过人民币300元。投资者于2026年6月29日15:00后提交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视同2026年6月30日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
上述暂停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期间,本基金赎回业务按照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的规定正常办理。如恢复办理上述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上证科创板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实施基金份额拆分并调整
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及相关业务安排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提高华夏上证科创板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8170,基金简称:华夏上证科创板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ETF,场内简称:科创半导,扩位证券简称:科创半导体ETF华夏,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交易便利性,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并与基金托管人沟通一致,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实施份额拆分,并调整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的拆分
(一)份额拆分权益登记日:2026年7月3日
(二)份额拆分除权日:2026年7月6日
(三)拆分对象:份额拆分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
(四)拆分方式:
1、拆分比例
份额拆分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将按 1:3的拆分比例进行拆分,即每 1 份基金份额拆成 3 份。
2、拆分后基金份额的计算公式
拆分后的基金份额数量=拆分前的基金份额数量×3
份额拆分权益登记日日终,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根据本基金管理人的委托,按照上述拆分比例对该日登记在册的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进行拆分并进行变更登记。本基金本次份额拆分将按照“精确分配”的原则进行取整。
3、拆分后的基金份额净值
份额拆分权益登记日(拆分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份额拆分权益登记日基金资产净值÷拆分后的基金份额数量
拆分后的基金份额净值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
(五)拆分结果的公告和查询
2026年7月6日,本基金管理人将公告本次基金份额拆分结果,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并妥善处置自身权益情况,自拆分结果公告当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其所属销售机构和指定交易的券商查询拆分后其所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
二、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调整
自2026年7月6日起,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200万份调整为600万份。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应为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三、其他相关业务安排
为顺利实施本次份额拆分,本基金于份额拆分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2026年7月2日)至份额拆分权益登记日(2026年7月3日)期间暂停办理以本基金为标的证券的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并于2026年7月6日起恢复正常办理。
三、风险提示
(一)基金份额拆分是在保持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资产总值不变的前提下,改变基金份额净值和持有基金份额的对应关系,是重新列示基金资产的一种方式。基金份额拆分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基金份额拆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基金份额拆分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拆分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二)因基金份额拆分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的预期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应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三)本基金若作为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标的证券,在基金份额拆分过程中短期内份额净值发生变化可能导致投资者面临被动提前购回的风险。
(四)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本基金本次拆分后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上调至600万份,若投资者持有的场内份额低于调整后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则投资者只能在二级市场卖出场内份额。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基金份额拆分并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及相关业务安排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公告。
(二)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查询本基金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信息。
(三)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基金份额拆分等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四)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上证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上证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将于2026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交易公告书全文于2026年6月30日在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8-6666)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华夏上证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6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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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场内简称:上证指,扩位简称:上证综指ETF华夏。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华夏上证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3.1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基金采用“份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和/或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申购、赎回应遵守《业务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5、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或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相关规则及其变更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基金管理人综合考虑对投资组合跟踪误差的影响以及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目前,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300万份。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变化以及投资者需求等因素对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2、基金管理人暂不设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数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3申购与赎回的对价和费用
1、申购对价是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和/或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和/或其他对价。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
2、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市前公告。未来,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化,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申购赎回清单计算和公告时间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3、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0.3%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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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及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请参照各销售机构的规定执行。本公司可新增或调整本基金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并在官网(www.ChinaAMC.com)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上市交易后,还将在证券交易所行情发布系统揭示基金份额净值。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也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事宜。
(2)本基金将自2026年7月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本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发布的《华夏上证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此外,本基金作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特定风险还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场内投资采用证券公司交易和结算模式的风险、成份股停牌或退市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退市风险、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代理买卖风险、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的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套利风险等。
本基金属于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属于指数基金,采用组合复制策略,跟踪上证综合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证券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每日可设定申购份额、赎回份额上限,对于超出设定份额上限的申购、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有权予以拒绝。
投资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但需注意,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进行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票期权、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保证金风险、基差风险、操作风险等。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证券提前赎回风险、再投资风险和SPV违约风险等。本基金可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调整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的公告
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同时保障基金投资运作的稳定性,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6月30日起调整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简称:华夏新时代混合(QDII),基金代码:005534(人民币)、012924(美元现汇)、012925(美元现钞),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具体情况如下:
即自2026年6月30日起,单个投资者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华夏新时代混合(QDII)(人民币)的金额应不超过人民币50,000元,单个投资者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华夏新时代混合(QDII)(美元现钞)或华夏新时代混合(QDII)(美元现汇)的金额均应不超过7,000美元。如申请金额超过上述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各销售币种的业务开放状态遵循其各自规定。投资者于2026年6月29日 15:00后提交的本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视同2026年6月30日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亦受上述金额限制。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
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的要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为客观反映基金公允价值,自2026年6月29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基金(ETF除外)持有的停牌股票“拓荆科技”(证券代码:688072)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同时,对ETF联接基金持有的标的ETF,在其当日份额净值的基础上考虑上述股票的调整因素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旗下基金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对其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华夏全球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调整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的公告
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同时保障基金投资运作的稳定性,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6月30日起调整华夏全球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简称:华夏全球科技先锋混合(QDII),A类基金份额代码:005698(人民币)、019447(美元现汇)、019448(美元现钞),C类基金份额代码:024239,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具体情况如下:
即自2026年6月30日起,单个投资者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华夏全球科技先锋混合(QDII)A(人民币)或华夏全球科技先锋混合(QDII)C的金额各类别均应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单个投资者单日累计申购申请华夏全球科技先锋混合(QDII)A(美元现钞)或华夏全球科技先锋混合(QDII)A(美元现汇)的金额均应不超过200美元。如申请金额超过上述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各销售币种的业务开放状态遵循其各自规定。投资者于2026年6月29日 15:00后提交的本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视同2026年6月30日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亦受上述金额限制。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