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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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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2026-07-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公告编号:2026-031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11.2012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5.4024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9,088.2948万股的 2.81%。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6.0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9,088.2948万股的2.2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66%;预留49.4024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9,088.2948万股的 0.5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9.34%。

(3)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22.90元/股(调整后)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65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计18人,均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归属。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7)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5年-2027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8)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归属比例如下所示: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2、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12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志常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1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5年1月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5年1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6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注: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授予价格由24.96元/股调整为22.90元/股。

(三)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共计5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存在部分重合)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11.2012万股。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均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1月8日, 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4月18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1月8日至2027年1月7日,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4月20日至2027年4月16日。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2.50万股进行作废处理,详见公司《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5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存在部分重合)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1.2012万股。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5年1月8日

2、预留授予日:2025年4月18日

(二)归属数量

1、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数量:90.2500万股

2、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数量:20.9512万股

(三)归属人数

1、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人数:56人

2、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人数:15人

(四)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调整后):22.90元/股。

(五)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1、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注:(1)原公司董事赵芸女士、张锐豪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尚卓婷女士、许丽姣女士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补选秦存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坤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4)上表中所列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剔除首次授予部分因离职及自愿放弃的合计9名激励对象所涉限制性股票后的数量;

(5)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注:(1)原公司董事赵芸女士、张锐豪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尚卓婷女士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2)原公司董事会秘书王轩女士已于2026年6月17日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补选秦存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坤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5)上表中所列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剔除预留授予部分因3名激励对象离职所涉限制性股票后的数量;

(6)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除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未签署授予协议自愿放弃授予,本次合计拟归属的5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存在部分重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5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存在部分重合)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1.2012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核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戴岚女士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于2026年1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8,835股,占公司总股本0.1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披露的《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于2026年1月24日披露的《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完成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根据《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因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或者股票期权行权导致证券数量变动的,不构成短线交易。基于上述规定,本激励计划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归属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构成短线交易。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一)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二)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作废及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及作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均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作废及归属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公告编号:2026-033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4年12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志常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1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5年1月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5年1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6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0.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作废22.5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作废7.50万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未签署授予协议自愿放弃授予,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00万股。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65人调整为57人,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18人调整为15人。

除上述激励对象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有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本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作废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50万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32.50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作废及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及作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均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公告编号:2026-026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6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戴岚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5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存在部分重合)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11.2012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戴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关联董事戴岚、尚卓婷、许丽姣、秦存亭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0.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作废22.5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作废7.50万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未签署授予协议自愿放弃授予,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00万股。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65人调整为57人,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18人调整为15人。

除上述激励对象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有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本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作废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50万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32.5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戴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关联董事戴岚、尚卓婷、许丽姣、秦存亭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授予价格由24.96元/股调整为22.9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戴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关联董事戴岚、尚卓婷、许丽姣、秦存亭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为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保险费用为人民币14万元/年(具体金额最终根据保险公司报价及协商,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基于审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 计工作。审计费用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旖俐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7月16日上午10:00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公告编号:2026-029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5)首席合伙人:高峰

(6)人员信息:截至2025年末,合伙人117名,注册会计师688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2人。

(7)业务信息:中汇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7,22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7,291万元。2024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5家,涉及主要行业包括①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②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③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④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⑤制造业-医药制造业。2024年度(2024年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2024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建平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管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汇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本项目审计收费110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0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收费10万元(含税)。

2026年度审计费用需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执业资质、业务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审查,认为中汇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及服务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公告编号:2026-032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4年12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志常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1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5年1月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5年1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6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2025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00元(含税)。2025年6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2026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60元(含税)。2026年6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与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前述调整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按照上述公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P=24.96-0.90-1.16=22.90元/股。

综上,经过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授予价格由24.96元/股调整为22.90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理由恰当、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作废及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及作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均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公告编号:2026-030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7月16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999号3幢6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16日

至2026年7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经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戴岚、戴龙、共青城南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共青城煦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昀万驰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证投票使用帮助(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o/help)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6年7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 登记地点: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999号3幢6层证券事务部

(三) 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在电子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述(1)、(2)项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电子邮件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登记材料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请提前6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为保证会议现场有良好的秩序,迟到或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者不得入场,但仍可通过网络进行投票。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999号3幢6层

联系电话:021-61601560

电子邮箱:ir@bidepharmatech.com

联系人:陈女士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公告编号:2026-028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保险方案情况

投保人: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赔偿限额: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保险费用:人民币14万元/年(具体金额最终根据保险公司报价及协商,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相关授权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责任险投保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后续在公司及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7 月1日

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公告编号:2026-027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陈旖俐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因内部工作调整,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於小虎先生申请辞任,辞任后仍将在公司继续担任其他职务。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於小虎先生认真履行职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陈旖俐女士(简历详见附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61601560

传真:021-61629029

邮箱:ir@bidepharmatech.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999号3幢6层证券事务部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月1日

附件:陈旖俐女士简历

陈旖俐女士,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26 年3月加入公司证券事务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旖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