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ST威领 公告编号:2026一053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6月29日10点0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6月23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经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谌俊宇先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4名,实际出席董事4名,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何凯先生、尹贤先生、朱晓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何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2、选举尹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3、选举朱晓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董事长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2、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孙明阳先生为公司首席财务官,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首席财务官的公告》。
3、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6日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ST威领 公告编号:2026一054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董事长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董事长辞职的情况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威领股份”)于近日收到
公司董事长谌俊宇先生、董事李佳黎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谌俊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谌俊宇先生原定任职期间为2024年7月22日至2027年7月21日。李佳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李佳黎先生原定任职期间为2024年7月22日至2027年7月21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谌俊宇先生、李佳黎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前,谌俊宇先生、李佳黎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辞职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需公司补选新的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后生效。辞职生效后,谌俊宇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李佳黎先生将继续任职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谌俊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0万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李佳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20万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谌俊宇先生、李佳黎先生将继续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持股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谌俊宇先生、李佳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谌俊宇先生、李佳黎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二、关于补选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何凯先生、尹贤先生、朱晓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何凯先生、尹贤先生、朱晓军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6月30日
附件:
何凯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出生,毕业于贵州财经大学金融专业,大学学历。何凯先生曾任中国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财务部经理、个人银行部经理、中国建设银行贵阳黔灵支行行长、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花果园支行行长、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行长。曾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首席行政官职务。
截止公告日,何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万股,何凯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凯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尹贤先生: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国信证券、东兴证券、海航期货、平安期货等机构,主要从事资管及投行相关工作。 2021年入职威领股份,曾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首席并购官,主要负责融资、并购等相关工作。现任公司轮值总裁。
截止目前,尹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 万股。尹贤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尹贤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朱晓军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郑州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学历。曾任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鹏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职务。现任公司副总裁。
截止公告日,朱晓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朱晓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朱晓军先生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ST威领 公告编号:2026-056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6 年6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定于 2026年7月16日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1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 7月10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长沙旺德府万象时代T2楼809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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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议案1为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 3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7月16日上午8:00至9: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7月15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294号公司证券部,邮编114051(信函请寄: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张锡刚收,并请注明“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一)通讯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 294号
(二)联系电话:0412-5213058
(三)指定传真:0412-5213058
(四)电子邮箱:aszk@aszkjqc.com
(五)联 系 人:张锡刚
(六)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 年 月 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拟参加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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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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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注意投票总数不得超过表决人拥有的选举票数。
2、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及性质: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67”,投票简称为“威领投票” 。
2、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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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7月16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7月16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平台(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