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电投绿能 公告编号:2026-051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17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
2.2026年6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8人。董事杨玉峰先生因公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全权委托董事和鲁先生代为表决。
4.经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和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聘用公司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用公司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的议案》,同意聘用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服务费为8.8万元。
(二)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郑林先生担任公司总审计师兼任审计部主任职务。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调整投资建设山东潍坊风光储多能互补试点首批四期450兆瓦光伏(储能)项目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投资建设山东潍坊风光储多能互补试点首批四期450兆瓦光伏(储能)项目的议案》,因外部政策变化,对项目投资边界条件进行相应调整,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山东盛吉新能源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吉电(潍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山东潍坊风光储多能互补试点首批四期450兆瓦光伏(储能)项目。调整后,项目动态总投资228183.03万元;项目资本金为20%,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逐步注入,其余建设资金通过长期贷款方式解决。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投资建设山东潍坊风光储多能互补试点首批四期450兆瓦光伏(储能)项目暨进展公告》(2026-052)。
(四)关于吉远(四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拟采购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PC施工总承包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胡建东先生和吕必波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吉远(四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拟采购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PC施工总承包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吉远(四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采购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PC施工总承包服务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形成,合同总价为25524.120223万元。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远(四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拟采购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PC施工总承包服务关联交易的公告》(2026-053)。
(五)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并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公司债券,根据债券市场及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分批发行。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2026-054)。
(六)关于退出并清算吉电清能工融(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胡建东先生和吕必波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退出并清算吉电清能工融(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吉电清能工融(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退出方案并启动清算相关工作。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关于退出并清算吉电清能工融(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2026-055)。
(七)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6年7月17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10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6-056)。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2026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4.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纪要;
5.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纪要;
6.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附件:郑林先生简历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
郑林先生简历
郑林,男,1971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曾任四平热电分公司综合计划部主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城项目筹建处副主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发电公司副总经理;白城发电公司党委副书记;白城发电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分析评价部主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总监兼公司计划与财务部(共享中心)主任;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主任。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电投绿能 公告编号:2026-052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投资建设山东潍坊风光储多能互补试点首批四期450兆瓦光伏(储能)项目暨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原投资项目概述
2024年10月29日,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山东潍坊风光储多能互补试点项目首批四期450兆瓦光伏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盛吉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吉电(潍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山东潍坊风光储多能互补试点项目首批四期450兆瓦光伏项目,项目工程动态投资234,50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关于投资建设山东潍坊风光储多能互补试点项目首批四期450兆瓦光伏项目的公告》(2024-088)。截至目前,本项目尚未开工建设。
(二)项目调整概述
本次调整主要因外部政策变化所致。2025年1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对原项目边界条件造成较大影响。为保障项目经济效益最大化,公司对投资内容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项目名称变更为山东潍坊风光储多能互补试点首批四期450兆瓦光伏(储能)项目;动态投资由234502万元调整为228183.03万元;储能模式由配建转为独立储能;项目综合电价下调;建设和运营成本下降。
(三)调整后投资项目概述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持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山东盛吉新能源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吉电(潍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调整投资建设山东潍坊风光储多能互补试点首批四期450兆瓦光伏(储能)项目,该项目总投资228183.03万元。
(四)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6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投资建设山东潍坊风光储多能互补试点首批四期450兆瓦光伏(储能)项目的议案》。此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调整后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山东省寿光市营里镇,建设内容光伏容量450兆瓦,采用双面双玻组件、平单轴跟踪支架、组串式逆变器,建设100公里35千伏集电线路,本期新增建设139.5兆瓦/279兆瓦时储能系统,建成后350兆瓦/700兆瓦时配建转独立储能全容量投产。
(二)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项目计划动态总投资228183.03万元,计划工期6个月。年利用小时数1328.5小时,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6.83%,投资回收期15.04年。
(三)资金来源
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总投资20%,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逐步注入,其余建设资金通过长期贷款方式解决。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项目是国家第三批大基地重要组成部分,已列入山东省2026年重点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和大基地开发的发展需要;项目建成投产后,通过充分发挥独立储能收益优势,有利于增强项目整体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二)存在的风险
1.风险因素:电力市场发生变化,量价波动影响项目收益。
应对措施:一是强化市场研判,科学制定机制电价竞价策略;二是深化产销协同,结合生产优化日内运行与申报策略的协同联动,提升盈利能力;三是深化政策研究,抢抓独立储能政策窗口,优化运行策略,夯实储能收益。
2.风险因素:项目无法按期建成投产的风险。
应对措施:一是梳理各环节前置条件及时间要求,制定详细推进计划;二是优化施工组织设计,优选施工队伍;三是前置落实并网及质检工作;四是强化组织保障与动态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堵点问题。
(三)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和大基地开发的发展需要,有助于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本项目的投资对公司当期损益无影响。
四、其他
1.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2.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电投绿能 公告编号:2026-053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远(四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拟采购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0万千瓦
风电PC施工总承包服务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企业吉远(四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平绿能公司”)拟采购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能科”)30万千瓦风电PC施工总承包服务,该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形成,合同总价25524.120223万元。
2.四平绿能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吉远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控股子公司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上海能科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吉远(四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拟采购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PC施工总承包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胡建东先生、吕必波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参与表决的7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同意该项议案。该项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审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文革
注册资金:55448.56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建设工程施工;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检验检测服务;安全评价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大数据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节能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船舶租赁;特种设备出租;物业管理。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田林路888弄7号。
2.经营情况
2026年5月末,资产总额159.03亿元;2026年1-5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2.55亿元,利润总额-0.2266亿元。
3.四平绿能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吉远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能科为国家电投集团控股子公司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上海能科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4.经查,上海能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上述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关联交易定价是按照中标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招标程序及结果公开透明,不存在定价不公允或因关联交易导致利益转移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海能科向四平绿能公司提供该项目30万千瓦风电PC施工服务。合同总价25524.120223万元,为综合单价合同。
1.供货范围:全面负责除甲供设备(风机、塔筒、锚栓、35kV箱式变压器)和甲供电缆以外的所有设备与材料采购;负责风电场区、集电线路和风场检修道路的全部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及系统调试工作;负责承包人范围内的临时用地手续办理,以及塔基征(租)地等相关事宜。
2.交货期:从合同签订生效起,至项目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为止。
3.付款方式:各分项按合同约定付款。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海能科是电力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施工管理企业,是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变电专业甲级、风力发电专业甲级、工程咨询电力专业甲级资质的企业,在投标人中综合排序第一,能够满足该项目建设所需的相关要求。
该关联交易有助于推动梨树绿色甲醇创新示范项目按工程节点建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1-5月,公司所属企业与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总计5,845,610.21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6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审查意见:
经审查,公司所属企业吉远(四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采购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PC施工总承包服务,价格公允,通过招标方式确认。上海能科是电力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施工管理企业,具备多元完备的营业范围与核心资质,满足项目建设所需相关要求。该关联交易对公司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电投绿能 公告编号:2026-054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拟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并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公司债券,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自查论证,公司各项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或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或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二、本次公司债券注册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本次公司债券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拟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2.发行期限:本次注册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每期发行具体期限根据市场情况及发行时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最终债券的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确定。
4.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本次公司债券仅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专业机构投资者的范围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规定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可用于项目建设、偿还有息债务本息、权益出资及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的用途。
6.申报场所:本次公司债券拟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并经由证监会注册,发行后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7.担保情况: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无担保。
8.还本付息:一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性还本。
9.决议的有效期:本次注册发行债券事项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债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注册和发行公司债券相关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注册和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注册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注册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30亿元)、发行日期、发行期限、发行利率、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公司注册和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一切事宜;
2.办理本次注册公司债券的申报事宜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3.如监管部门对注册和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注册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注册公司债券工作;
5.本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注册发行公司债券,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改善公司债务结构,同时将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绿色清洁能源上市公司的社会影响力,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四、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
五、风险提示
本次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债券品种及金额以最终实际批复为准,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相关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电投绿能 公告编号:2026-055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退出并清算吉电清能工融(北京)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金设立的情况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8日、2021年11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工银投资设立吉电清能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不超过9.99亿元参与设立吉电清能工融(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吉电清能基金”或“基金”),基金整体规模不超过50亿元,存续期7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与工银投资设立吉电清能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125)。
(二)本次拟清算注销基金的情况
2026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退出并清算吉电清能工融(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吉电清能工融(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退出方案并启动清算相关工作。关联董事胡建东先生、吕必波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参与表决的7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同意该项议案。该项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审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基金拟清算注销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电投清洁能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秋
注册资金:10000万元
主营业务: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股权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问。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11层3单元1202
2.经营情况
2026年5月末,资产总额25,575.39万元;2026年1-5月份,实现营业收入4,125.90万元,利润总额3,519.75万元。
3.关联关系
公司与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国电投清洁能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洁能源基金”)、工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吉电清能基金。清洁能源基金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全资子公司,公司与清洁能源基金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构成关联交易。
4.经查,清洁能源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吉电清能工融(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7DYQ9H47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500000万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工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陆胜东)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4日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金贸大厦C1座9层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基金合伙人的构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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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金清算计划
吉电清能基金合计认缴规模为50亿元,总实缴出资规模为400万元。基金注册期限为长期,存续期7年,其中投资期4年,退出期3年,于2025年12月25日进入退出期,基金投资期内未进行项目投资,无项目投资收益。
根据吉电清能基金《合伙协议》,合伙人会议决定合伙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组织形式的变更;决定合伙企业提前解散。待各合伙人履行完内部决策程序后,拟由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召集合伙人会议,各合伙人表决合伙企业解散、确定基金清算人,明确基金清算费用承担方式、授权基金清算人全权负责后续清算、注销等相关事宜。剩余收益以及后续基金账户销户产生结息由全体合伙人按实缴比例分配,具体分配金额以实际分配情况为准。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促进公司内部资源配置优化,考虑吉电清能基金已于2025年12月25日进入退出期,且后续该基金已不具备使用条件,经各方沟通一致,提前启动基金清算工作。本次退出并清算基金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2026年累计与该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1-6月,公司及所属企业与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总计0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6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审查意见:
经审查,本次退出并清算吉电清能基金,系因基金已进入退出期,且不具备继续使用条件。清算方案符合合伙协议约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电投绿能 公告编号:2026-056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1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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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案1.00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公司将对上述提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4.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7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30-11:30,13:30-16: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三)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雪
联系电话:0431-81150933
传真:0431-81150997
电子邮箱:dtln@spic.com.cn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
邮政编码:130022
(五)其他事项
会议费用: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本股东会通知的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75,投票简称:绿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7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贵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星期五)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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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示例列示);
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股东账户账号:
持股性质:
持股数量:
授权有效期限为1天。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