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债券代码:118015 债券简称:芯海转债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海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6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25日通过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卢国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MCU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7年6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董事会议案一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拟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1)。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债券代码:118015 债券简称:芯海转债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
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海科技”或“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MCU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本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7年6月。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4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410.00万张可转债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0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804.3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0,195.6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7月27日出具了“天健验〔2022〕3-70号”《验资报告》。
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8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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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08)。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本次调整主要针对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不改变项目总投资金额和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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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募投项目的建设投资原规划建设包含办公区、中试实验室、产品应用展示、实验室及地下车库等共计31,506平方米(含地下部分)。项目实施地位于成都市。
在项目建设期间,为充分吸引、利用粤港澳大湾区的优质人才资源,芯海科技已经在深圳开展了前沿技术、基础性平台、创新产品孵化等研发工作。目前深圳总部与成都公司已经形成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相互协作、相互驱动的研发体系。经综合评估,公司将募投项目中的主要研发人员及研发职能集中在深圳总部,成都公司的研发人员及研发职能减少,因此,募投项目中对于成都公司的场地需求有所下降。
综合上述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能持续投入费用到产品研发,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现申请以自有资金置换前期对成都研发大楼建设的募集资金投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项目实施面积调整部分前期已投入的募集资金为17,007.63万元,待本次调整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前期已投入的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依据当年度市场贷款利率所计算的利息,公司将全部以自有资金进行置换。成都研发大楼具体用途未来由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进行规划、使用。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基建项目施工进展缓慢、车规级功能安全ASIL-D MCU芯片设计及测试验证周期较长,结合车规级芯片的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公司将车规级功能安全ASIL-D MCU芯片测试环节由自建实验室改为在客户端进行验证。同时,受芯片测试验证及整车厂导入周期较长的影响,导致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进度较预期进度有所延迟。
受上述客观因素影响,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将晚于原计划。公司经过谨慎研究,拟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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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等作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MCU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7年6月。保荐机构天风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募投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1
债券代码:118015 债券简称:芯海转债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7月17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3156号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T1栋3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17日
至2026年7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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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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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的,应出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7月16日上午12:00前送达登记地点,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7月16日下午:13:30-14:30;
(三)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粤海街道科苑大道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T1栋3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3156号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T1栋3楼
2、联系电话:0755-86168545
3、电子邮箱:info@chipsea.com
4、联系人:张娟苓、吴元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