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7月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7-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6-031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6月30日在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大洋城工业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鉴于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公司董事会顺利运行,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与会董事共同推举林启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暨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并获全票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并获全票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并获全票通过,且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同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获全票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6-030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温岭市大溪镇大洋城工业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董事长林启军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7人,其中独立董事张占江先生因个人原因请假。

2、董事会秘书陈清贤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超、张孟阳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6-032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1名职工代表董事,与前述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暨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事项。公司现将有关选举及聘任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过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了林启军先生、林启群先生、林启法先生、林加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胡苏芬女士、颜建伟先生、方年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董美亚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本次股东会选举的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二)选举董事长暨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暨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选举林启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暨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及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胡苏芬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不能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第四届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经营管理事务,聘任情况如下:

(一)总经理:林启军先生

(二)副总经理:林启群先生、林加连先生

(三)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陈清贤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其中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同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具备所必需的履职能力、专业能力、从业经历等相关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对陈清贤先生提名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陈清贤先生自1987年开始从事财务、会计等工作,自2017年开始从事董事会秘书工作,具备履职董事会秘书所需的5年以上工作经验,并取得了高级会计师证书和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具备财务、会计、审计、法律合规、金融从业或其他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采取三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期限已届满,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或者期限已届满;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目前尚无符合条件且合适的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为保障公司治理规范持续运行,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评估,陈清贤先生兼任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不会影响履职质量。公司承诺在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新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并确保在该过渡期间陈清贤先生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三、公司聘任内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一)内审经理:郑佳(简历详见附件)

(二)证券事务代表:徐明聪(简历详见附件)

四、部分董事换届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张占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占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张占江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附件:

简 历

陈清贤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1987年6月至1991年12月,供职于温岭市东角头水产冷冻厂,从事财务工作。1992年1月至1998年12月,担任温岭市东角头水产冷冻厂主办会计。1999年1月至1999年12月,担任浙江省水产进出口公司台州分公司主办会计。2000年1月至2004年4月,担任台州市中大鞋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4年5月至2011年5月,担任台州中和鞋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6月至今,担任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6月至今,担任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郑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20年3月至2023年2月,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法务助理。2023年3月至今,温岭市森林包装有限公司担任法务助理。2023年7月至2026年6月,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内审助理。现任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审经理。

徐明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4年4月至2020年12月任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2020年12月至今,任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6-033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董美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终止。董美亚先生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四届董事会7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董美亚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后,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美亚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附件:

简 历

董美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公司车间助理、生产计划负责人。2008年1月至2014年6月任公司生产经理。2014年7月至2015年12月任公司生产事业部副总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公司胶印事业部总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温岭市森林包装有限公司二期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