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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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026-07-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77 证券简称:迪威尔 公告编号:2026-037

转债代码:118068 转债简称:迪威转债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65.16万元。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06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90,770.5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六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907,705手(9,077,050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7,70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003,193.6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97,701,806.3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6月10日到位,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苏公 W[2026]B058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说明书》及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公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入金额及拟置换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注: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苏公W(2026)E1377号)。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65.16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迪威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转入专项账户后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人对迪威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88377 证券简称:迪威尔 公告编号:2026-036

转债代码:118068 转债简称:迪威转债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06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90,770.5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六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907,705手(9,077,050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7,70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003,193.6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97,701,806.3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6月10日到位,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苏公 W[2026]B058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770.18万元,低于《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迪威尔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88377 证券简称:迪威尔 公告编号:2026-035

转债代码:118068 转债简称:迪威转债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迪威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6年6月30日,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触发“迪威转债”转股价格下修条款。

●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迪威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如再次触发“迪威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0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90,770.5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907,705手(9,077,050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7,70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003,193.6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97,701,806.37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6]126号文同意,公司90,770.5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6年6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迪威转债”,债券代码“118068”。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转股期限

根据有关规定和《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迪威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32.49元/股,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6年6月10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6年12月10日,非交易日顺延)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32年6月3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应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本次不向下修正“迪威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7.62元/股)的情形,已触发“迪威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在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公司发展情况、股价走势等多重因素后,基于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迪威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迪威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如再次触发“迪威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7年1月1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迪威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迪威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迪威转债”未进入转股期,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如需了解“迪威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可查阅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88377 证券简称:迪威尔 公告编号:2026-040

转债代码:118068 转债简称:迪威转债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6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依据《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770.18万元,低于《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本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65.16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亦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2026-038)。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迪威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股价已触发“迪威转债”转股价格下修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迪威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如再次触发“迪威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迪威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编号:2026-039)。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88377 证券简称:迪威尔 公告编号:2026-038

转债代码:118068 转债简称:迪威转债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0.00万元(含本数)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亦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2026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06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90,770.5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六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907,705手(9,077,050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7,70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003,193.6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97,701,806.3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6月10日到位,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苏公 W[2026]B058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四)投资方式

1、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亦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实施方式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用于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4、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授权额度及有效期限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并确保公司正常开展业务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迪威尔在保证正常资金使用需求、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及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88377 证券简称:迪威尔 公告编号:2026-035

转债代码:118068 转债简称:迪威转债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06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90,770.5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六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907,705手(9,077,050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7,70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003,193.6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97,701,806.3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6月10日到位,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苏公W[2026]B058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人、相应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的制度,公司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简称“甲方”、开户银行简称“乙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分别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专户余额合计为901,818,777.58元。上述专户仅根据相应监管协议约定分别用于深海承压零部件产品精密制造项目、工业燃气轮机关键零部件产品精密制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丁璐斌、蒋坤杰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通知丙方,乙方应当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并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丙方督导期结束之日起失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丙三方各持贰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