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66 证券简称:普莱柯 公告编号:2026-029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1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许科先生因公务出差不能主持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现场会议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胡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并见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8人,董事长张许科先生因公务出差未列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赖元超、黄丰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