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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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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01版)

2026-07-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1版)

注:恒逸石化年度报告中披露的PTA销售量、生产量及库存量数据仅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逸盛,未包括其他参股公司,可比性低,故未列示比较。

通过上表比较可知,2023年至2025年公司PTA产品的销售价格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接近、波动趋势一致,PTA产品的单位成本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2023年、2024年、2025年,公司PTA产品毛利率分别为-1.93%、-0.41%、-8.74%,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处于亏损状态,主要系:(1)公司早期投建的产线因建设时间较早,能耗指标与行业近年新建的一体化大型装置存在一定差距(随着2025年三期320万吨新产能投产,整体能耗与成本水平正持续优化,长期盈利空间将逐步修复);(2)受行业新增产能持续释放影响,市场供需错配,上游PX利润和下游聚酯利润的挤压PTA的利润,PTA加工差持续低位,导致PTA产品处于亏损状态;(3)公司2025年度三期PTA产线建成投产后,一期二期PTA产线的停产费用为14,034.47万元,对毛利率产生影响;(4)公司2025年度PTA贸易业务净额法核算冲减收入成本162,889.53万元,对毛利率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PTA产品毛利率为负,符合行业整体趋势,具有合理性。

二、补充披露公司向关联方和非关联方销售PTA的定价政策、结算和回款政策、对应应收账款余额、账龄等,进一步说明向关联方销售PTA定价的公允性,以及在PTA毛利率为负的情况下持续大额向关联方销售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公司PTA业务的结算和回款政策详见问题1关于非标意见 回复二(一)公司与其他客户的结算政策、回款情况;

公司PTA业务对应应收账款余额及账龄明细详见问题1关于非标意见 回复二(二)行业结算和回款惯例,公司与关联方大额应收账款挂账情况;

公司PTA毛利率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详见问题2关于PTA业务 回复一(三)PTA毛利率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三房巷PTA业务的定价政策

三房巷PTA业务的定价方法是以CCF(中国化纤信息网)均价和国内主流PTA供应商合同结算价为基础,结合结算币种、市场需求及下游客户订单情况确定,公司对关联方、非关联方销售PTA不存在差异化定价,对自产及外购PTA也不存在差异化定价。

2025年度,公司对关联方、江阴市稷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稷盛”)、非关联方销售PTA单价及PTA市场价格(CCF网不含税均价)对比趋势图如下:

注:2025年度,公司通过江阴市稷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现的关联方销售PTA数量为59,871.30吨,金额为25,024.81万元。

本报告期,公司对关联方及稷盛销售PTA的销售单价与市场价基本一致,无明显差异;公司对非关联方销售PTA基本为等外品,价格与优等品市场价不一致(4月执行前期签订的销售合同,故价格与4月CCF价不可比),另公司对非关联方全年销售仅1.23万吨,占比较小,可比性差。

综上所述,公司向关联方销售PTA是基于历史产线配套原因及长期合约客供关系的诚信保供共同形成,PTA的定价公允,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问题3:关于贸易业务。年报显示,2025年公司实现贸易业务收入17.13亿元,同比下滑59.97%,均为PTA相关业务。会计差错更正公告显示,公司将2025年前三季度的部分贸易业务收入从“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确认,上述事项累计影响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均为16.08亿元,占调整前比例分别为10.04%和9.68%。另外,公司未披露以前年度贸易业务有关情况。

请公司补充披露:(1)2023年至2025年公司贸易业务具体情况,包括交易背景、交易内容、金额、毛利率、收入确认方法,前十大客户名称、与公司及控股股东的关联关系、合作时长、交易金额、对应应收账款余额、账龄等,说明2025年贸易业务收入大幅下降的原因;(2)贸易业务的采购和销售模式、定价政策、仓储物流情况、信用和结算政策等,说明近三年公司贸易业务以总额法或净额法核算的具体依据,收入确认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3)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原因、依据,以及更正后的会计处理,结合(1)和(2)以及贸易业务实质,进一步说明是否需要对以前年度的贸易业务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阐述相关会计处理的合理性。

【公司回复】

一、2023年至2025年公司贸易业务具体情况,包括交易背景、交易内容、金额、毛利率、收入确认方法,前十大客户名称、与公司及控股股东的关联关系、合作时长、交易金额、对应应收账款余额、账龄等,说明2025年贸易业务收入大幅下降的原因;

(一)PTA贸易业务的交易背景、交易内容

三房巷子公司海伦石化的PTA生产线是为三房巷公司下属瓶级聚酯切片、三房巷集团下属的长丝、短纤、薄膜等企业的PTA需求相配套建设的。2020年,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了三房巷集团“PTA-瓶级聚酯切片”业务,三房巷集团下属的生产长丝、短纤、薄膜等企业需要以PTA为原料生产其主营产品,故一直存在公司向配套关联方销售PTA的情形。三房巷与关联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就近的距离减少了运输成本,有利于公司与关联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连续、稳定的开展。

公司PTA贸易业务的前十大客户为三房巷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双方交易起始于2020年9月,其中贸易业务为2023年-2025年。2023年下半年,因公司开始对PTA产线进行升级改造,(320万吨技改扩能项目于2025年8月份完成),2023年10月海伦石化二期120万吨PTA产线停产,仅一期120万吨的产能无法满足公司需要,故产生外购PTA;公司与配套关联方产生PTA贸易的交易模式,即上市公司外购PTA销售给关联方。

(二)PTA贸易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包含的履约义务通常为转让商品,提供劳务合同包含的履约义务通常为产品的委托加工服务,在综合考虑下列因素的基础上,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或服务的现时收款权利、已将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已将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国内销售业务:根据销售合同和销售订单,自提货物在货物离开厂区时确认收入,送达货物在客户方签收时确认收入。

国外销售业务:商品于装运港上船并报关出口后,公司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三房巷PTA业务的定价方法是以CCF(中国化纤信息网)均价和国内主流PTA供应商合同结算价为基础,结合结算币种、市场需求及下游客户订单情况确定,公司对关联方、非关联方销售PTA不存在差异化定价,对自产及外购PTA也不存在差异化定价。

三房巷PTA业务的销售量确认是以销售订单出库数或自提数为基础确认。

(三)PTA贸易业务的前十大客户名称、与公司及控股股东的关联关系、合作时长、交易金额、毛利率、应收账款余额、账龄等

近三年PTA贸易业务的前十大客户名称、关联关系、合作时长、交易金额、毛利率如下:

近三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及账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三房巷销售端按照产品类型可拆分为自产与贸易业务,回款端按照先进先出法确认账龄,当月销售全部未回款的可以准确拆分为自产及贸易余额,当月销售部分未回款的按照自产与贸易业务销售额比例拆分确认自产及贸易余额。

(四)2025年贸易业务收入大幅下降的原因

2025年度PTA贸易业务的收入大幅下降主要原因为:(1)数量原因:海伦石化320万吨PTA产线于2025年8月投产,公司PTA产量逐渐增加,外购PTA减少,同时贸易业务减少;(2)单价原因:2025年度内盘PTA的CCF不含税价格为4,212.62元,2024年度内盘PTA的CCF不含税价格为4,882.50元,同比下降幅度为13.72%(降低金额为669.87元);(3)2025年度PTA销售总额较上年下降,其中自产部分较上年增加,相应贸易销售额减少。

二、贸易业务的采购和销售模式、定价政策、仓储物流情况、信用和结算政策等,说明近三年公司贸易业务以总额法或净额法核算的具体依据,收入确认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一)采购和销售模式

公司对外采购PTA为大宗商品,价格受原油等多种因素影响而波动,公司与部分大型供应商签订长约合同,并约定月度采购数量和定价模式,稳定原材料供给;同时,公司根据市场价格波动、销售订单、原材料库存等情况,与供应商依据当前市场价格签订具体采购订单,进一步明确采购数量、价格和交付时间。公司采用长期合约的方式向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PTA,签订长约合同,各月按照自提量及市场价格结算。

(二)定价政策

三房巷从第三方采购PTA,价格依据采购时市场行情商谈确认,包括现货、长期合约(框架协议)模式;PTA销售定价方法是以CCF(中国化纤信息网)均价和国内主流PTA供应商合同结算价为基础,结合市场需求及下游客户订单情况确定,三房巷公司对PTA有自主定价权。

(三)仓储物流情况

三房巷外购PTA的业务流程为,公司业务部预估自用与销售数量,向供应商下订单,洽谈价格后签约,PTA采购的交货方式分三种:1)送至张家港仓库企业自提;2)送至码头仓库;3)PTA槽罐车送到生产厂区;上述第1种方式外购的PTA在张家港仓库提货时取得货物所有权,第2、第3种方式外购的PTA在公司仓库的过磅系统称重验收,验收确认后取得货物所有权,办理入库。自第三方供应商取得外购PTA的控制权后,自用或转让给客户,货物在仓储/运输期间的毁损风险、质量责任均由三房巷承担。

2023年至2025年外购PTA数量分别为129.70万吨、204.16万吨、131.97万吨,除去上市公司自用部分外,对外销售的PTA数量分别为41.46万吨、82.90万吨、39.02万吨。

PTA贸易业务销售的交货方式分三种:1)外购吨袋包装PTA入库后,集团关联方按需领用,月末结算;2)外购吨袋包装PTA送达集团关联方公司,月末结算;3)外购槽罐车包装PTA入库后,同时出库送至集团关联方公司,月末结算;三种销售的交货方式对应的PTA数量如下:

上述第1种方式销售的PTA在客户自提出库时所有权转移,第2、第3种方式销售的PTA在客户签收时所有权转移。

(四)信用和结算政策

PTA贸易业务的信用和结算政策与自产销售业务一致。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不同客户的信用情况、业务规模、业务潜力等因素,向客户授予信用期;

对于一般客户,公司采取款到发货的结算模式,客户根据自身的需求发出采购需求,公司在收到客户支付款项或票据时安排发货;

对于合作期间较长、信用水平较好、风险可控的客户,公司适当给予一定的信用期,采用先货后款的方式,并由销售团队进行持续的信用风险评估和款项催收。如向POSTOBON SA、SNETOR OVERSEAS、SGT ALGERIE SPA、AMRAZ LTD等销售瓶级切片,账期最长不超过270天;向三房巷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销售PTA,账期一般不超过180天等。

(五)近三年公司贸易业务以总额法或净额法核算的具体依据,收入确认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近三年,三房巷PTA贸易的业务模式没有发生变化,公司拥有定价权、实物控制权、承担了存货的主要风险。

2023年,按行业惯例,上市公司作为长期合作供应商,在因自身生产线升级导致产能不足的情况时,采取外购PTA供货具有合理性,三房巷集团关联方在正常商业条件下履约,双方真实发生的商业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及业务实质,按总额法核算是恰当的;

2024年,与2023年不同的是,关联方账期超出行业常规条件,也超过历史账期,但结合在审计报告出具日(2025年4月末)应收账款大幅度减少(2025年1-4月还款额共计24.87亿元,应收账款余额由2024年末43.8亿元净减少到28.69亿元)、账期缩减到接近正常水平;另存在《建设银行流动资金银团贷款合同》“关联应付款压降,集团采取措施压降对上市公司关联应付款,在银团贷款发放后1个月内,集团对上市公司的关联应付款由公布的2024年年报数额下降15亿元,且后续只能减少、不得增加”的承诺及约定。集团关联方欠款逾期的情况得到明显改善,在当时情况下管理层认为,账期异常是暂时性的,双方的购销关系具有商业合理性,与2023年同类业务没有实质性区别,适合按总额法核算;

2025年,PTA贸易业务产生的应收账款的账期全年持续超6个月,自2025年4月末之后,欠款金额持续增加,至2025年12月31日欠款金额达35.61亿元,账期达12个月;另外三房巷集团与公司合作周期较长,系长期稳定核心客户,其采购三房巷的PTA全部用于生产长丝、短纤、薄膜等,最终产品正常销售,不存在外部异常欠款,可以判断在现有经济环境下,集团关联方短期偿债能力较差,正依托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协同纾困等政策推进债务化解,回款有望逐步改善,基于前述产业与回款预期,公司持续开展关联供货,累计形成大额应收账款。综合业务模式与会计判断,该类贸易业务基于大股东产业链配套关系开展,对应交易具备真实货物流转与公允定价,其商业实质为代理行为,故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

综上所述,三房巷收入确认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原因、依据,以及更正后的会计处理,结合(1)和(2)以及贸易业务实质,进一步说明是否需要对以前年度的贸易业务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阐述相关会计处理的合理性;

为更加严谨地执行收入准则,公司对贸易业务开展自查,对其交易实质进行了更严格的判断,基于谨慎性原则,参考相关案例实践,将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部分贸易业务收入从“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确认。本次差错更正对2025年一季度的财务报表影响为营业收入及成本同时减少37,329.31万元,对半年度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营业收入及成本同时减少119,117.03万元,对三季度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营业收入及成本同时减少160,757.01万元。

如“问题3关于贸易业务 回复二(五)近三年公司贸易业务以总额法或净额法核算的具体依据”所述,以前年度PTA贸易业务会计核算恰当,不需要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问题4:关于货币资金。年报显示,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1.73亿元,其中受限资金为9.02亿元,包括信用证保证金7.27亿元、定期存单质押0.63亿元和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0.59亿元等。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2.48亿元,包括银行承兑汇票1.14亿元和商业承兑汇票1.35亿元。

请公司:(1)补充披露受限货币资金的具体形成原因,包括相应保证金对应的信用证及票据开具情况、对应保证金比例、商业用途等,并说明是否存在为其他方开具票证等情形;(2)结合应付票据等规模、保证金比例要求等说明保证金水平的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整体情况和公司自身资信情况,并核实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其他潜在的资金用途安排或货币资金、资产受限情形。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受限货币资金的具体形成原因,包括相应保证金对应的信用证及票据开具情况、对应保证金比例、商业用途等,并说明是否存在为其他方开具票证等情形;

(一)受限货币资金的具体形成原因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受限货币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数据加计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相应保证金对应的信用证及票据开具情况、对应保证金比例、商业用途等,并说明是否存在为其他方开具票证等情形

1、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明细如下(不包含结息金额):

2、信用证保证金明细如下(不包含结息金额):

(1)国内信用证

(2)国外信用证

注1:信用证保证金本金部分已退回,剩余购汇差额359.56万元暂未退回;

注2:光大银行保证金额度不足,补充34万美元保证金;

注3:浙商银行信用证保证金比例0%,额度不足时补充等额保证金。

(3)定期存单质押明细如下:

综上所述:公司开具的票据及信用证均基于真实采购业务产生,其商业用途为采购付款。保证金比例因银行及业务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最终以双方洽谈结果为准。经自查,公司不存在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开具票据或信用证的情形。

二、结合应付票据等规模、保证金比例要求等说明保证金水平的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整体情况和公司自身资信情况,并核实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其他潜在的资金用途安排或货币资金、资产受限情形;

(一)报告期内应付票据规模及保证金比例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2.49亿元,包括银行承兑汇票1.14亿元和商业承兑汇票1.35亿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22亿元,其中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时交的保证金0.59亿元以及质押的定期存单0.63亿元,保证金比例为100%,与应付票据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差异0.08亿元系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开票,合并财务报表中已抵消。

报告期末,公司信用证保证金7.27亿,其中国内信用证保证金约1.31亿,为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使用信用证结算,收到方用于贴现融资,合并报告中已确认为短期借款;国外信用证保证金约5.96亿,主要用于采购进口原料,开立时表外备查,通过预付/应付账款核算。

本公司由于授信额度使用比例较高,大多数情况需缴纳全额保证金开具票据和信用证,符合公司自身资信情况。

(二)同行业可比公司报告期末应付票据规模及受限货币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注:资料来源为同行业公司的年度报告,如存在会计数据重述,则取最新公告数据。

如上表所示,本公司选取了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其应付票据规模和受限货币资金的情况与本公司的情况类似,公司与行业整体情况大体一致。

(三)核实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其他潜在的资金用途安排或货币资金、资产受限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潜在的资金用途安排或货币资金、资产受限情形。

问题5:关于在建工程。年报显示,2023年至2025年公司在建工程期末余额分别为3.97亿元、57.49亿元和0.28亿元,在建工程金额变化较大主要系2024年海伦石化320万吨PTA技改扩能及配套项目和兴业塑化150万吨绿色多功能瓶片项目投建,2025年相关项目陆续转固。另外,公司预付设备款及工程款期末余额0.42亿元,期初余额为2.65亿元。

请公司:(1)列示近三年在建工程前五名供应商具体情况,包括采购时间、内容、金额、定价方式、付款模式、账期、关联关系、入库使用、付款退回或其他往来情况等,结合同行业单位产能建造成本差异,说明在建工程相关采购定价是否公允,部分在建工程项目超预算的具体原因,以及是否存在资金通过在建项目流向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情况;(2)列示近三年预付设备款的前五大支付对象、是否为关联方、采购内容及金额、预计交付时间,是否存在交付障碍,上述预付款项是否存在资金占用等潜在利益输送情形。

【公司回复】

一、列示近三年在建工程前五名供应商具体情况,包括采购时间、内容、金额、定价方式、付款模式、账期、关联关系、入库使用、付款退回或其他往来情况等,结合同行业单位产能建造成本差异,说明在建工程相关采购定价是否公允,部分在建工程项目超预算的具体原因,以及是否存在资金通过在建项目流向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情况;

(一)2023年-2025年,在建工程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续:

上述前五大供应商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往来余额及账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同行业PTA单位产能对比

三房巷海伦石化PTA产线项目与同行业可比公司PTA工程项目单位产能对比情况如下:

三房巷单位PTA产能建造成本为1,252.78元/吨,低于新凤鸣、东方盛虹的单位建造成本,其核心源于三房巷项目为海伦石化320万吨PTA技改扩能项目及其配套,通过复用原有土地、厂房、公用工程、管网、仓储、环保设施等存量资产,降低了投资成本,投资总额低于从零建设的绿地项目是合理的。

(三)同行业聚酯瓶片单位产能对比

三房巷兴业塑化聚酯瓶片产线项目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聚酯瓶片工程项目单位产能对比情况如下:

三房巷单位产能建造成本低于同行业主要原因为:(1)三房巷自有PTA产能,通过原料直供、管道输送、公用工程共享,无需额外增加配套原料罐区、装卸、仓储等设施的成本。(2)三房巷项目是在兴业塑化现有厂区内实施,复用土地、厂房、管网、环保、能源、消防等原有资产,降低了投资成本。三房巷兴业塑化150万吨绿色多功能瓶片项目属超大单线+一体化+基地复用的最优组合结果,无异常偏低。

综上(一)(二)(三)所述,在建工程相关采购定价公允。

(四)成品仓储项目超预算情况

单位:万元

注:以上未特别标注的金额均为不含税价格。

总体来看,初始预算范围有限,部分仓储配套设备未纳入预算是设备购置费超支主因;而施工图与市场变化导致安装费大幅上调,实际按最终图纸、工期与市场价结算,导致安装成本显著增加;二期料仓拆除重建、停产折旧计入工程成本,也未在预算中反映,并不存在资金通过在建项目流向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情况。

二、列示近三年预付设备款的前五大支付对象、是否为关联方、采购内容及金额、预计交付时间,是否存在交付障碍,上述预付款项是否存在资金占用等潜在利益输送情形;

2023年-2025年,往来款中预付设备款的前五大支付对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近三年预付设备款的主要支付对象主要是海伦石化PTA技改扩能项目、兴业塑化年产150万吨绿色多功能瓶片项目的设备供应商,合同标的均已交付,不存在交付障碍,不存在资金占用等潜在利益输送情形。

问题6:关于存货。年报显示,公司聚酯产品和化工产品毛利率分别为-2.04%和-8.74%,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13.28亿元,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0.22亿元,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0.24亿元,计提比例仅1.81%。

请公司:(1)结合主要产品、原材料的价格走势、存货结构及库龄等,列表披露各类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具体测算过程,说明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和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结合近三年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或者前期应计提未计提的情形。

【公司回复】

一、结合主要产品、原材料的价格走势、存货结构及库龄等,列表披露各类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具体测算过程,说明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和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一)公司主要产品、原材料的价格走势(CCF网均价)对比

上表列示了近两年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市场价格走势,2025年受地缘冲突反复、全球原油库存波动等影响,国际原油价格呈现前高后低、单边下行趋势,原油价格同比下跌15%。全产业链产品价格随原油价格波动,同比整体下跌。

(二)报告期末,公司存货结构及库龄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库龄在1年以内的存货账面余额为114,094.77万元,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为85.90%。公司1年以内的存货占比较高,存货周转速度较快,公司一年以上的原材料余额主要系备品备件。

(三)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和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1)估计售价,对在手订单中各型号的数量能够覆盖期末结存库存商品的数量部分,按在手订单各型号的平均销售单价,作为售价的依据;对在手订单中各型号的数量不能覆盖期末结存库存商品的数量部分,参考中国化纤网CCF统计的报告期期后各产品的平均日均价,作为售价的依据。

(2)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系根据报告期各期库存商品的估计售价和预计费用率计算。由于本期附加税发生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未考虑附加税费,预计费用率参考报告期内运输费及佣金等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率。

(四)存货跌价计算过程

1、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的跌价计算过程

单位:万元

注1: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注2:估计售价①是来源于中国化纤网CCF统计的根据存货周转天数计算的期后内盘PTA平均日均价;估计售价②是报告期末公司内外贸在手订单均价;估计售价③是报告期后根据存货周转天数计算的平均售价;估计售价④是发出商品期后实际销售单价。

注3:数据公式:可变现净值E=B*C/10000-D;跌价计提F=E-A。

注4:实际测算以KG以及元/KG为单位,换算为吨以及元/吨存在测算尾差,此处按实际结果列示。

可供直接出售的存货包含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公司报告期末在手订单可覆盖期末存货的库存商品,采用在手订单均价测算可变现净值,发出商品采用期后确认销售收入的单价测算可变现净值,经测算,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金额为24,801.65万元,可变现净值为25,262.58万元,计提跌价金额331.59万元,与问题6关于存货 回复一(二)报告期末公司存货结构及库龄情况表中计提跌价金额414.71万元差异为83.12万元,系产品R-PET的跌价,详见问题6关于存货 回复一(四)2、需要继续生产的存货的跌价计算过程。

2、需要继续生产的存货的跌价计算过程

单位:万元

注1: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注2:估计售价①是来源于中国化纤网CCF统计的报告期后根据存货周转天数计算的平均市场价格(内盘PTA,华东水瓶片);估计售价②是报告期末公司内外贸在手订单均价;估计售价③是报告期末公司外贸在手订单均价;估计售价④是根据报告期后存货周转天数计算的平均售价。

注3:数据公式:生产成本D=A+C;可变现净值G=B*E/10000-F;应计提跌价H=D-G(小于0时不计提跌价);剔除市场价原料应计提跌价J=H-I。

注4:实际测算以KG以及元/KG为单位,换算为吨以及元/吨存在测算尾差,此处按实际结果列示。

3、其他不考虑继续生产的存货跌价计算过程

单位:万元

注:上述4、存货跌价计算过程的3个表格结存金额合计数与2、公司存货结构中期末结存金额差异为10.73万元,系合并抵消库存商品。

说明1:海伦石化二期2023年10月停产,海伦石化一期在2025年8月停产,由于后续如开工这些在产品对应的产成品都属于开车料,另外距离当时停产而言,材料留存时间较长,重新开工费料率大幅度提高,没有可回收价值,第三方评估公司出具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评估结论为可变现净值为0.00万元。

说明2:报告期末,由于母公司原纺织印染相关的备品备件库龄较长,凡10年以上库龄的均按1.5%的变现率考虑可变现净值,库龄10年以内的按物料分类及变现率计算可变现净值。第三方评估公司出具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评估结论为可变现净值为31.54万元。具体变现率计算表如下:

注:上述变现率取值参照近期纺织行业停产企业实物资产综合变现率作为参考依据。

说明3:备品备件组合02是公司的备品备件,该组合的备品备件属于通用性质的存货备件,包含资产类和存货类备品备件,无损坏变质情况,不考虑计提跌价。第三方评估公司出具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评估结论为可变现净值不低于账面值。

(1)海伦石化一期、海伦石化三期、兴业塑化长寿瓶片厂、兴业塑化-150万吨新项目、兴业塑化-乙醛回收项目、兴佳新材料、兴佳塑化片材厂,其对应的备品备件系该等资产组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纳入各资产组整体,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法进行了测试,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2)兴业塑化本部、兴宇新材料、兴泰新材料的备品备件,该等资产组对应的备品备件具有通用性,可适用于企业其他瓶级聚酯切片生产装置。尽管上述三个资产组的生产线处于停产状态,且其机器设备已按拆零变现价值评估可收回金额,但该等备品备件仍可通过内部调拨方式继续用于其他正常生产且无减值风险的资产组。鉴于企业实际经营中存在备品备件跨资产组调拨使用的情况,且调拨使用的备品备件所服务的其他资产组未发生减值,基于资产组持续使用及内部资源有效配置的原则,该等备品备件的可变现净值不低于其账面价值,故亦未发生减值。

(3)济化新材料、新源热电、国际储运在历史年度及评估基准日均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其生产产品预计售价高于相关成本,且备品备件库龄较短、技术状态良好、可正常用于生产线维修保养,预计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能够通过合理方式(如领用投入生产或对外销售)实现其价值,故未考虑计提跌价。

说明4:辅料组合包含生产过程中用的DEG、乙二醇锑等原材料,周转率高,期末结存金额占比较小,无减值迹象,不考虑计提跌价。

二、结合近三年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或者前期应计提未计提的情形;

近三年公司与同行业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对比情况如下:

近三年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12,030.64万元、3,574.04万元、2,371.42万元,占各期末存货余额的3.68%、1.92%、1.79%,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对比,处于偏高水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不存在前期应计提未计提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