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33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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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1:6.8109测算,折合人民币7,219.55万元,下同。
●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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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6月30日,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南钢合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合力)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安阳分行)签署《保证合同》,河南合力对本次河南合力科技与交通银行安阳分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2,700万元。
同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江苏分行)签署《保证合同》,公司按股权比例对本次金祥新能源与交通银行江苏分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1,060万美元。金祥新能源其他股东未对本次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同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按股权比例对本次金瑞新能源与农业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40,000万元。金瑞新能源本次授信项下其余债权本金由其他股东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发生后,河南合力2026年对河南合力科技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为2,700万元,可用新增担保额度为0元;公司2026年对金祥新能源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为18,048.89万元,可用新增担保额度为125,951.11万元;公司2026年对金瑞新能源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为40,000万元,可用新增担保额度为230,00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6年1月26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合力在2026年度为湖南南钢合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合力)新增不超过11,5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额度;同意公司在2026年度为金祥新能源新增不超过144,0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额度、为金瑞新能源新增不超过270,0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额度。内容详见2026年1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5)。
(三)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从河南合力为其控股子公司湖南合力提供的不超过11,500万元担保额度中调剂2,700万元至河南合力科技,前述调剂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0%。具体调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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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河南合力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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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祥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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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瑞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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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河南合力科技
1、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的最高债权额:2,700万元
4、主债权确定期间:2026年6月27日-2027年12月17日
5、保证期间: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6、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金祥新能源
1、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1,060万美元
4、最高额担保债权确定期间:2026年6月16日-2029年4月10日
5、保证期间: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6、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三)金瑞新能源
1、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40,000万元
4、最高额担保债权确定期间:2026年6月30日-2029年6月29日
5、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6、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被担保对象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担保风险可控。河南合力本次对其全资子公司河南合力科技提供全额担保;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金祥新能源、金瑞新能源分别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公司制定有严格的信用审查及相应保障措施,上述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8.08亿元,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2.23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96%、18.85%。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七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