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为促进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沪深300ETF鹏华”)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6年07月01日起,本公司新增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沪深300ETF鹏华(代码:159673)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
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9月5日下发的[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13年5月20日下发的[2013]13号《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相关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26年06月30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以下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以下停牌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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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