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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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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拉鲁肽注射液获批上市的公告

2026-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拉鲁肽注射液获批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利拉鲁肽(H)注射液《药品注册证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件基本情况

药物名称:利拉鲁肽(H)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规格:3ml︰18mg(按C172H265N43O51计)

申请事项: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2.2类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60049

上市许可持有人: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

批准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控制血糖:

适用于单用二甲双胍或磺脲类药物最大可耐受剂量治疗后血糖仍控制不佳的患者,与二甲双胍或磺脲类药物联合应用。

适用于降低伴有心血管疾病的2型糖尿病成人患者的主要心血管不良事件(心血管死亡、非致死性心肌梗死或非致死性卒中)风险。

二、药品的相关情况

利拉鲁肽是人胰高血糖素样肽1(GLP-1)的类似物,是糖尿病治疗的重要靶点,具有多种生理功能:血糖依赖性促进胰岛素分泌、保护胰岛β细胞、延迟胃排空降低食欲等。本品原料药为化学合成的利拉鲁肽,根据国家药典委员会的通用名称核准结果,本品通用名称为“利拉鲁肽(H)注射液”。利拉鲁肽原研为丹麦诺和诺德公司,仿制药按生物类似药3.3类已批准四家,目前美国上市的利拉鲁肽注射液仿制药均是高纯度化学合成工艺,本品也是国内首家全化学合成的按照改良型新药化学药品2.2类批准的利拉鲁肽制剂。2024年12月,本品在美国首仿上市并成功实现商业化,本品与美国上市药品为同一处方工艺、同一场地产品,该场地已通过中国、美国等多国现场检查。

三、风险提示

药品上市后将受到市场、环境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销售不达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通知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于2026年7月1日下午15:30在公司龙华总部2006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副董事长曾少强先生、董事兼执行总裁唐洋明先生、独立董事胡文言先生、独立董事康志红女士、独立董事许立勇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总裁曾少贵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持续推进长期激励机制的建设,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唐洋明、沈亚平、唐仁锦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唐洋明、沈亚平、唐仁锦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情形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情形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范围等原因而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或者自愿放弃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未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或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调整至预留;

5、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6、授权董事会审查确认本激励计划各归属期内的归属条件是否成就,以及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作废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

7、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参与资格,相应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8、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在不违背本激励计划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不定期调整本激励计划的配套制度。若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行为需得到股东会或/及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董事会的该等修改行为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激励计划所涉的其他事宜,但有关规定明确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0、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作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1、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2、上述授权事项中,除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13、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一致。

关联董事唐洋明、沈亚平、唐仁锦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813,796,112.86元,公司实收股本为883,241,336.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少贵先生、曾少强先生、曾少彬先生及前述人员的配偶拟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且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上述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关联董事曾少贵、曾少强、曾少彬作为本议案的关联方,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周五)下午15:30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13日(周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证券代码:300199 证券简称:翰宇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9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813,796,112.86元,公司实收股本为883,241,336.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未弥补亏损的原因

2025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569,897.15元,未发生亏损,但因以前年度累计亏损金额较大,本年度盈利仍无法弥补以前年度的累计亏损,导致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一)核心业务快速放量与盈利能力提升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深耕于多肽药物的研产销一体化,依托行业快速发展及GLP-1赛道的爆发式增长,凭借长期技术与研发积淀,GLP-1原料药及制剂业务实现高速增长,销量与营收规模显著提升。依托完整的“原料药一制剂”全产业链优势,公司在生产效率、成本控制和供应链保障方面优势突出,驱动核心产品快速放量、贡献主要利润。同时,CRDMO业务稳步拓展,为海内外客户提供研发、中试一站式定制化服务,形成稳定营收补充,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增强整体经营韧性。

(二)全面推进增效降本,持续提升运营效能

以精益化管理贯穿经营全过程,优化成本管控体系,实施全面预算管理,设定成本费用压降目标,常态化推进降本增效。加强存货动态调控,严控非必要资本开支,保障现金流安全稳定。持续拓展多元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综合融资利率与相关财务费用,实现管控效能与运营质量双提升。

(三)推行薪酬证券化,落实人才战略

以市场化机制为导向,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培养、评价与激励全链条体系,精准引进核心技术人才与管理骨干,同时持续优化薪酬体系,推行股权激励,增强员工的归属感与凝聚力。此外,不断完善人才梯队建设与多通道晋升机制,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高稳定性的核心团队,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与创新动力。

(四)研发投入持续加大,增强长期竞争力

公司在创新药研发、技术平台建设及产品管线拓展方面保持高投入,聚焦在多肽药物、小核酸药物等研发项目。虽然短期内,加大研发投入对净利润形成一定压力,但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强化创新能力和产品竞争力,为未来业绩增长和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并且,公司在知识产权和技术储备方面持续推进,进一步巩固核心竞争力。

四、备查文件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证券代码:300199 证券简称:翰宇药业 公告编号:2026-040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接受关联方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少贵先生、曾少强先生、曾少彬先生及前述人员的配偶拟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且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上述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少贵先生、曾少强先生、曾少彬先生及前述人员配偶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前已经过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曾少贵先生、曾少强先生、曾少彬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少贵先生、曾少强先生、曾少彬先生及前述人员配偶。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不收取担保费用,亦无需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担保事项以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未涉及其他相关安排。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依托行业快速发展及GLP-1赛道的爆发式增长,公司持续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无偿提供担保,且无需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该安排可充分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效提升融资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接受曾少贵先生、曾少强先生、曾少彬先生及前述人员配偶的关联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53亿元。

八、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情况

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前,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关联方拟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能有效解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融资需求,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2026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于2026年7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就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7日(周五)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及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9:15-15:00。

6、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3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7月13日(周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园区观盛四路7号翰宇创新产业大楼会议室。

9、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上述议案已经2026年7月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提案1、2、3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作为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4、本次股东会的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认真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与前述登记文件一并送交公司,且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周三)(上午9:00一12:00;下午13:00一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以公司在2026年7月15日(周三)17:00之前收到的信函或传真为准。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翰宇药业证券管理部(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园区观盛四路7号翰宇创新产业园B栋1306),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518110;邮件:hy@hybio.com.cn。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娉娉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园区观盛四路7号翰宇创新产业园B栋1306证券管理部

联系电话:0755-26588036;邮件:hy@hybio.com.cn;邮政编码:518110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时间,与会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199,投票简称:“翰宇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7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具体情况如下:

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委托人对上述审议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审负责人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期收到公司内审负责人杨璐女士的辞职报告,杨璐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内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杨璐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请新的内审负责人。

公司对杨璐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的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