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6-062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7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6月30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树伟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现有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进出口押汇、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融资租赁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本次新增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新增授信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全体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议案二:《关于增加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及算力业务拓展需要,结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及子公司算力业务开展实际情况,公司拟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额度调整后,公司2026年度为上海世纪利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新世纪利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利通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LETACT CLOUD PTE. LTD.、宜兴奕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五家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
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上述五家子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统筹调配担保额度,用于为上述公司办理银行借款、综合授信、保证担保、抵押、质押、经营性履约担保等各类融资及经营相关担保业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担保不涉及公司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全体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议案三:《关于控股孙公司拟签订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孙公司海纳利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纳利通”)拟与Rafay Systems,Inc.,(以下简称“Rafay”)签订软件授权许可协议,在许可期限及许可区域范围内,海纳利通作为经销商,可将Rafay授权许可的相关软件与自身算力产品进行集成、嵌入或捆绑组合,形成综合产品或服务提供给终端客户。海纳利通按照软件分许可收入的一定比例向Rafay支付软件许可费。在许可期限内,本次许可为独占、不可转让且可撤销的许可。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近12个月内公司与Rafay或与其他关联人之间未发生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拟签订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全体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议案四:《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6年7月17日14:00在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6-063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本次新增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本次新增授信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审批的授信额度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议案已于2026年5月28日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约定授信额度使用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二、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现有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进出口押汇、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融资租赁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本次新增授信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已制订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并将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审批情况和批准时间选择授信机构,以上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合作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在授信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本次新增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审核批准并签署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抵押、担保、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三、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慎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能有效补充营运资金,充分保障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6-064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6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世纪利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利通”)、新世纪利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利通”)、利通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通控股(新加坡)”)、LETACT CLOUD PTE. LTD.(以下简称“LETACT CLOUD”)、宜兴奕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奕铭”);世纪利通、利通控股(新加坡)及宜兴奕铭是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世纪利通是世纪利通100%的控股公司,LETACT CLOUD是利通控股(新加坡)100%的控股公司。
● 担保额度调整情况:公司原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本次拟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调整后2026年度公司为上述五家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所有已发生的担保均是为全资子公司世纪利通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0,9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7.58%。本次五家被担保对象中,被担保主体宜兴奕铭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存在一定偿债压力。公司将持续跟踪各子公司经营、现金流及负债情况,严格管控担保风险,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相关财务风险。
● 本次担保不涉及公司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及算力业务拓展需要,结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及子公司算力业务开展实际情况,公司在前期审议通过的2026年度为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基础上,拟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本次调整完成后,2026年度公司为世纪利通、新世纪利通、利通控股(新加坡)、LETACT CLOUD及宜兴奕铭五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
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上述五家子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统筹调配担保额度,用于为上述公司办理银行借款、综合授信、保证担保、抵押、质押、经营性履约担保等各类融资及经营相关担保业务。具体担保主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银行借款、信用担保、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日常经营货款担保等)等内容,由公司与相关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本次担保不涉及公司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6年度为子公司世纪利通、新世纪利通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
为匹配各子公司算力业务开展资金配套需求,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2026年度为上述五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增加担保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新增额度为2026年度公司为世纪利通等五家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以被担保人与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等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上述五家子公司在向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等办理上述相关业务时,公司拟在上述额度内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贷款银行、担保金额、担保期间及担保方式等。有效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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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说明
(一)上海世纪利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世纪利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CM23U76H
3、成立日期:2023年6月1日
4、法定代表人:史旭平
5、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6、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鼎源路618弄1号29幢2层A222室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9、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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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世纪利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新世纪利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5年9月16日
3、董事:周晨君
4、注册资本:666万港币
5、注册地址:香港
6、经营范围:互联网及相关服务
7、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由世纪利通100%持股
8、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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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通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利通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
2、英文名:LETTALL HOLDING (SINGAPORE) PTE. LTD.
3、成立日期:2020年8月19日
4、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5、公司地址:新加坡
6、主营业务:批发贸易、投资
7、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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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LETACT CLOUD PTE. LTD.
1、公司名称:LETACT CLOUD PTE. LTD.
2、成立日期:2024年1月16日
3、注册资本:1,016万美元
4、公司地址:新加坡
5、主营业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服务
6、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由利通控股(新加坡)100%持股
7、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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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宜兴奕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宜兴奕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2MA1ME4G40T
3、成立日期:2016年1月7日
4、法定代表人:冯朔
5、注册资本:800万人民币
6、注册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工业集中区立通路18号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9、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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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针对本次新增担保额度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后续世纪利通等五家子公司根据资金需求办理融资、授信、经营性担保业务时,由所涉及公司、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本次增加担保额度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增加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新世纪利通等五家子公司算力业务开展和日常资金需求,能够充分保障世纪利通等五家子公司融资渠道通畅,支撑算力业务稳定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公司对世纪利通等五家子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增加担保额度,可以为世纪利通等五家子公司融资及经营算力业务提供担保支持,是保障世纪利通等五家子公司算力业务健康开展的合理配套安排,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方目前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对其经营情况能够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事项提股东会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次增加担保额度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慎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增加担保额度系为满足世纪利通等五家子公司算力业务开展、日常资金需求,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对被担保方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0,9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7.58%,公司剩余对外担保额度为649,041万元(以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担保额度80亿元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33.5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所有担保均是为全资子公司世纪利通进行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
八、备查文件
1、《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6-065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拟签订许可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许可协议尚未签署,协议履行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具体详见本公告之“六、协议履行的风险分析”。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孙公司海纳利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纳利通”)拟与Rafay Systems,Inc.,(以下简称“Rafay”)签订软件授权许可协议,在许可期限及许可区域范围内,海纳利通作为经销商,可将Rafay授权许可的相关软件与自身算力产品进行集成、嵌入或捆绑组合,形成综合产品或服务提供给终端客户。海纳利通按照软件分许可收入的一定比例向Rafay支付软件许可费。在许可期限内,本次许可为独占、不可转让且可撤销的许可。
鉴于Rafay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海纳利通持股49%的股东,为公司关联方,该合作构成关联交易。
此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Rafay或与其他关联人之间未发生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但由于协议未约定具体总交易金额,此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Rafay成立于2017年,总部位于美国加州森尼韦尔,是一家专注于基础设施编排与工作流自动化的软件公司,致力于打破传统硬件与现代化开发之间的壁垒。Rafay主要股东包括 ForgePoint Capital、Costanoa Ventures等硅谷知名风投机构,累计募资额超3,000万美元。更多信息请访问:https://rafay.co。
Rafay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海纳利通持股49%的股东,为公司关联方,该合作构成关联交易。
三、许可协议主要内容
1、许可方:Rafay Systems,Inc.,
2、被许可方:海纳利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3、许可产品:Rafay软件产品,包括Rafay提供的任何错误修正及更新内容。
4、许可内容:Rafay软件产品作为综合产品或服务的组成部分,海纳利通向许可区域内的终端客户展示、推广、分发及授权分许可该软件及文档,禁止单独售卖、拆分提供软件给终端客户。此外,可由Rafay向终端客户提供一级支持服务。
5、许可区域: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6、许可期限:独家授权1年。若在第一年实现至少600万美元的年度收入,则该独家合作关系将再延长一年。在许可期限内,本次许可为独占、不可转让且可撤销的许可。
7、许可费:海纳利通按照软件分许可收入的一定比例向Rafay支付软件许可费。
8、付款方式:开具发票之日起60天支付。
9、其他重要内容:公司将全权负责许可产品在许可领域内的开发和商业化活动,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四、定价政策及依据
公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Rafay签订软件许可协议,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该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丰富业务类型,有利于实现公司生产经营目的和长远发展规划。
六、协议履行的风险分析
(一)本协议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
(二)公司相关技术团队仍在搭建,技术整合、软件产品的开发和商业化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目前公司尚未产生任何收入。若第一年未能实现至少600万美元的年度收入,则可能失去独家许可授权。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拟签订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拟签订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孙公司海纳利通与Rafay签订软件许可协议,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结合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控股孙公司拟签署软件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6-066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7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徐舍工业集中区徐丰路8号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17日
至2026年7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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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于2026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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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7月16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5: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工业集中区徐丰路8号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法:
1、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资料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其他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股东可采用信函或者传真的方式参与现场会议,并在信函或传真上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信函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致电公司确认后方可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抵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二)与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0-87600070 传真号码:0510-87600680
电子邮箱:zqb@lettal.com 联系人:王旭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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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