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公司董事
及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81 证券简称:华阳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1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公司董事
及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考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拟定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制定〈2026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结构
(一)在公司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1.基本薪酬是董事、高管人员的基本收入,按月支付。
2.绩效薪酬是与董事、高管人员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直接挂钩的收入,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二)未在公司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及其他薪酬。
(三)独立董事领取与其承担的职责相适应的津贴。
四、薪酬标准
(一)根据薪酬制度相关规定,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管人员,按照担任职务、职责大小、工作难易程度、业绩考核评价执行,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二)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度的津贴标准为人民币税前8万元/年。
五、其他规定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两个以上单位同时任实职的,只能在一处取薪。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及因换届、改选新人的,根据其实际任期按此方案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公司发放的薪酬与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与津贴中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四)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方案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条款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相关条款及独立董事津贴相关条款,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六、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关于制定〈2026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6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0281 证券简称:华阳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0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融资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太原华盛丰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丰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华盛丰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融资7,000万元,其中:兴业银行晋中分行4,000万元;晋商银行前进路支行3,000万元,均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华盛丰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融资7,000万元,其中:1.向兴业银行晋中分行申请融资4,00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借款3,000万元,期限三年,年利率预计不超过3.2%,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国内信用证业务1,000万元,期限一年,综合年利率预计不超过2.5%,以上融资业务均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向晋商银行前进路支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借款3,000万元,期限三年,年利率预计不超过3.5%,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三)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8日、2026年1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可为华盛丰公司提供不超过11,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金额在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因此本次融资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太原华盛丰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全资子公司华盛丰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7,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融资人、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太原华盛丰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天龙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阳煤集团太原化工新材料公司园区南区
营业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贵金属冶炼;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4,126.95万元,负债总额26,536.64万元,资产负债率77.76%,净资产7,590.31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42,359.17万元,净利润-435.55万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资产总额41,156.46万元,负债总额31,772.20万元,资产负债率77.20%,净资产9,384.26万元;2026年1-3月份营业收入11,666.58万元,净利润1,793.94万元。
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兴业银行晋中分行、晋商银行前进路支行签订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行
担保人: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债权人: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前进路支行
担保人: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具体的担保条款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而进行的,被担保方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可对其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公司为了保证子公司资金周转及正常生产运营,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未提供担保。
(二)截至目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28,228.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03.42%,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0281 证券简称:华阳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9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2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6年7月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昌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太原华盛丰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2026-030号公告。
(二)《关于制定〈2026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相关规定,鉴于本议案中董事的薪酬与部分董事利益相关,董事会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景红升、姜伟、孙国星、杨志军、季君晖、上官泽明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本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2026-031号公告。
此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此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2026-032号公告。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0281 证券简称:华阳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2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7月17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17日
至2026年7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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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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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山西太原市长风商务区长兴南街16号太化大厦华阳新材2012室
联系地址:山西太原市长风商务区长兴南街16号太化大厦华阳新材2012室
联系电话:0351-5638567
传 真:0351-5638567
联 系 人:证券事务部 张珂女士
3、参加现场会的股东或代理方,请于2026年7月16日17:00前与公司会务人员联系并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