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
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信息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
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6月2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6年6月2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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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
二、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6年6月2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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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
特此公告。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6元/股(含),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上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6月3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等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
二、后续回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1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事项系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审议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6年4月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温州炜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炜冈”)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其经营性资金需求,对于温州炜冈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公司计划为其提供相应担保,具体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期限为以上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在上述获批担保额度内,为温州炜冈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7,000万元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民生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ZHHT26000250098001号)(以下简称“本合同”),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本次公司为温州炜冈提供担保事项,担保金额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批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温州炜冈的担保余额为9,392.44万元,新增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温州炜冈的担保余额为16,392.4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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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温州炜冈
该公司不涉及或有事项,无外部评级,信用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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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上表中的数据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保证人(甲方):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债务人:温州炜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本合同“最高债权额”条款下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4、担保金额:人民币70,000,000.00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5、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6、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的情况,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及发展计划资金需求,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57%。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6,392.44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88%,不涉及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民生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