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4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 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1,990,439,9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为109,474,196.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至权益分派实施前,若公司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2.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90,439,9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9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1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7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7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29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1.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
2.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
3. 咨询联系人:陈 傲
4. 咨询电话:010-84427227
5. 传真电话:010-84427222
七、备查文件
1.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 第十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0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于2026年6月2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1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1622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及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曹婷婷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曹婷婷女士简历附后。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子公司管理制度》。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控体系(合规管理)工作报告》。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规范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规范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决议;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3次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曹婷婷女士简历
曹婷婷,女,198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审计副总监;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专员、主管、高级主管,纪检监察室高级主管,审计部副经理,审计部(监督追责办公室)副主任。现任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监督追责办公室)主任。
曹婷婷女士持有公司89,797股股票,均为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曹婷婷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曹婷婷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曹婷婷女士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2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
资本、规范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规范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1.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组织安排调动不在公司任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2,600股予以回购注销。公司股本总额由1,990,552,530股减少至1,990,439,93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990,552,530元减少至1,990,439,930元。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2.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组织安排调动不在公司任职,6名激励对象退休,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2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要求,公司将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93,863股予以回购注销。公司股本总额将由1,990,439,930股减少至1,989,746,067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990,439,930元减少至1,989,746,067元。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规范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经营范围的规范表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规范化表述调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际影响,具体表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内容为准。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如下:
许可项目:对外劳务合作;矿产资源勘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限外埠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零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家具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鉴于上述变更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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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为本次不涉及修订而省略的内容。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所需的全部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四、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决议签字盖章件。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1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规模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含)。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券注册方案
1.发行主体: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品种: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四个品种。
3.注册规模: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含)
4.注册有效期:自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
5.发行计划: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实际资金需求,择机分期发行。每期发行的产品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时间与期限将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具体确定。
6.票面利率: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带息负债、项目建设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用途。
8.承销方式:组织主承销团,由公司在主承销团中确定每期发行的主承销商,并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注册发行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条件,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根据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会决议,结合具体情况,制定、调整及实施本次注册和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相关事宜。
2. 聘请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协助公司办理注册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手续,并签署注册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
3. 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意见、相关政策调整及市场条件变化等对注册发行有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 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注册发行相关的协议及文件,并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5. 决定并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审批程序
本次申请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21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注册发行的最终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0758证券简称:中色股份公告编号:2026-043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7月17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7月14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07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6层61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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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规范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3. 上述议案2应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4.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26年07月16日(上午9:00-下午16:00)到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一层办理登记手续。
2.股东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为准)。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3.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
邮编:100029
联 系 人:张莎
电子邮箱:zhangsha@nfc-china.com
联系电话:010-84427052
传真:010-84427052
4.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58”,投票简称为“中色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7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7月1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7月17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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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