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3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科技”)分别于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目前及未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向银行、合作方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不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及贴现、保函、票据池、信用证、外汇衍生产品等,该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
同意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0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6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亿元;在前述预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各主体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对同一授信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重复计算;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该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
在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总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具体授信及担保事宜、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对公司向子公司、子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合法授权的代理人办理授信和担保事宜。本次授权事项的授权期限与本次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议案有效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2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号)、《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号)。
二、授信及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光电”)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东莞分行”)签署的《授信额度合同》,恒润光电向广发银行东莞分行申请人民币1.1亿元授信额度,其中敞口额度6,000万元,额度期限自上述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4月21日止;同时,公司与广发银行东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公司为恒润光电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向广发银行东莞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任一时点公司向广发银行东莞分行提供担保的融资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上述授信和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并已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5月17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3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西二路2号
法定代表人:刘平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LED元器件封装和照明应用业务。
恒润光电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上述被担保人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甲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债务人: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
保证人(乙方):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总额为36.20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6.61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5.8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
上述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六、备查文件
《授信额度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4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时总股本845,302,5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8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15,215,445.7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号)。
2、自利润分配方案首次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45,302,5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8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现金0.162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6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8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7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7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7月1日至登记日:2026年7月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侨大道2519号万润大厦11-12层
咨询联系人:潘兰兰
咨询电话:0755-33378926
七、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