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2026-026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为自2026年7月1日起三年,详见公司2026年5月27日披露的《中远海控2025年年度股东会暨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7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等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及时送达各位董事审阅。公司董事会全体十名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以书面通讯方式发表了表决意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批准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1)同意万敏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张峰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长及副董事长任期自2026年7月1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日期止。
2、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远海控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
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为自2026年7月1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日期止。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中除提名委员会外其他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并同意将其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3、审议批准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同意续聘陶卫东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续聘朱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同意续聘徐飞攀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同意续聘肖俊光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香港上市规则下的公司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同意续聘钱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同意续聘钱明先生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同意续聘朱春晔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同意续聘潘志刚先生担任公司总会计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同意续聘秦江平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同意续聘程菁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聘任总会计师事项亦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自2026年7月1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日期止。
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除其各自简历已披露的外,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朱春晔副总经理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持有公司A股、H股股票及A股股票期权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朱春晔副总经理个人简历、持有公司A股及H股股票情况,详见2026年6月2日披露的《中远海控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4、审议批准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充分保障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执行董事万敏先生、张峰先生、陶卫东先生、朱涛先生及徐飞攀先生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会议以及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本次会议审议。本议案相关信息,详见同日通过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三、报备文件
1、中远海控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议相关议案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2026-028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6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行权股票数量:2026年第二季度,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行权股票数量合计为328,879股。
2、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2026年第二季度,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行权股票数量合计为328,879股。具体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2018年12月至2020年7月期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实施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期权授予。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2019年3月7日、4月20日、5月31日、6月4日、7月20日、7月26日,2020年3月31日、5月19日、5月30日、7月9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1年5月至7月,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同意公司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注销存在离职、退休、免职等情形的18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相应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期权数量。2022年8月30日,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同意注销1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909,559份;该等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已按时完成。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7月8日,2022年8月31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2年5月19日,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及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同意公司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注销存在工作调动、逝世情形的2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存在退休、违纪免职情形的16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9人调整为37人,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442人调整为426人。详见公司2022年5月20日、5月28日、7月5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2年6月10日,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同意根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应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从3.15元/股调整为2.28元/股,预留授予期权行权价格从2.69元/股调整为1.82元/股;同意注销1名逝世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未行权的461,630份期权,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426人调整为425人。2022年12月12日,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同意根据公司2022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相应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由2.28元/股调整为1元/股,预留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由1.82元/股调整为1元/股。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1日、12月13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3年4月28日,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同意公司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并同意注销因离职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未行权的225,937份期权,及因绩效考核未达标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但未行权的111,282份期权,以及因退休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3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未行权的6,251,028份期权。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7人调整为36人,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425人调整为393人。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5月24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3年8月29日,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同意注销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到期但未行权的909,811份股票期权。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4年4月29日,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同意预留授予中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原因,注销其退休时未获准行权的第三个行权期的187,850份期权;同意预留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6年7月1日,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注销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到期但未行权的704,740份股票期权。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1、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1)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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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留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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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行权股票的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行权人数
2026年第二季度,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共有2名激励对象参与行权;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共有2名激励对象参与行权。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2026年第二季度,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过户股份数量合计为328,879股。本次行权新增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3、2026年第二季度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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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更好地反映股权激励行权引起的公司股本变动情况,上表“本次变动前”数据已扣除公司2026年第二季度注销的44,893,500股H股股份,“2026年第二季度股本变动数”仅列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新增股本数。
四、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026年第二季度,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过户股份数量合计为328,879股;公司募集资金328,879元。该项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2026-027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
第三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7月1日,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同意注销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到期但未行权的704,740份股票期权。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2018年12月至2020年7月期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实施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期权授予。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2019年3月7日、4月20日、5月31日、6月4日、7月20日、7月26日,2020年3月31日、5月19日、5月30日、7月9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1年5月至7月,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同意公司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注销存在离职、退休、免职等情形的18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相应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期权数量。2022年8月30日,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同意注销1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909,559份;该等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已按时完成。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7月8日,2022年8月31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2年5月19日,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及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同意公司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注销存在工作调动、逝世情形的2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存在退休、违纪免职情形的16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9人调整为37人,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442人调整为426人。详见公司2022年5月20日、5月28日、7月5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2年6月10日,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同意根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应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从3.15元/股调整为2.28元/股,预留授予期权行权价格从2.69元/股调整为1.82元/股;同意注销1名逝世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未行权的461,630份期权,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426人调整为425人。2022年12月12日,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同意根据公司2022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相应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由2.28元/股调整为1元/股,预留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由1.82元/股调整为1元/股。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1日、12月13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3年4月28日,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同意公司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并同意注销因离职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未行权的225,937份期权,及因绩效考核未达标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但未行权的111,282份期权,以及因退休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3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未行权的6,251,028份期权。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7人调整为36人,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425人调整为393人。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5月24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3年8月29日,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同意注销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到期但未行权的909,811份股票期权。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4年4月29日,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同意预留授予中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原因,注销其退休时未获准行权的第三个行权期的187,850份期权;同意预留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6年7月1日,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注销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到期但未行权的704,740份股票期权。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为2023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2日,截至行权期满,共有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704,740份到期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注销。2026年7月1日,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到期但未行权的704,740份股票期权。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核查意见
本次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注销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首次授予第三次行权期到期但未行权的704,740份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已履行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