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0777号,以下简称“ 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对问询函中需要说明的事项逐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落实,现回复如下:
问题1:年报显示,2023 年至2025 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9.50 亿元、7.39 亿元、7.92 亿元,同比变动率分别为-22.13%、7.13%;同期销售毛利率分别为 18.87%、28.03%、23.93%,波动较大。分产品看,2025年电气传动装置、工业计算机控制系统营业收入同比变动率分别为-26.08%、27.34%。请公司补充披露:(1)分产品列示电气传动装置、工业计算机控制系统业务的经营模式、收入确认政策及依据,并说明近三年是否发生较大变化;(2)分产品列示2023 年至2025 年前五名客户及前五名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包括名称、合作年限、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往来款余额、账龄、期后回款及结转情况等,并就变动较大的部分说明原因;(3)说明前述主要客户之间、主要供应商之间、以及客户与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重叠情形,前述主体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如存在,请说明相关采购或销售的商业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4)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竞争格局、公司 自身业务发展情况以及客户、供应商的变化情况,说明近三年营业收入和毛利率波动的主要原因,并说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1)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分产品列示电气传动装置、工业计算机控制系统业务的经营模式、收入确认政策及依据,并说明近三年是否发生较大变化;
(一)公司业务经营模式
从工业自动化技术体系架构而言,电气传动装置和计算机控制系统均为工业自动化体系的核心组成单元。其中,电气传动装置主要负责底层执行功能,达成工业装备平稳可靠、高效节能的运行驱动;计算机控制系统着重于顶层决策与调度,全面管控设备运行的动因、时序以及工艺逻辑。二者构建起“决策一执行”协同架构,共同推动工业装备运行的自动化、智能化与高效化升级。
在控制范畴方面,电气传动装置以功率、转矩、转速作为核心控制对象;计算机控制系统则以工艺流程、运行逻辑、业务数据、控制指令以及信息调度作为核心管控要素。二者分工明确、深度耦合,构成工业自动化完整的技术闭环。
虽然电气传动装置与计算机控制系统的技术体系不同,但公司销售电气传动装置与工业计算机控制系统的业务模式基本相同,通常是以“技术+工程+服务”为核心,通过系统设计、软硬件集成、工程实施(指导安装及调试)和持续运维,为工业客户提供控制与传动系统的整体解决方案及运维支持,即:技术驱动型工程服务经营模式。在钢铁、冶金、能源、化工、矿山等装备制造等行业中,控制系统制造企业往往兼具工程公司、软件公司、装备集成商和技术服务商等多重属性,因此,公司经营模式与传统设备制造企业有明显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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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文所述,公司经营模式并非单一设备销售,而是以项目型为主的系统方案及工程实施的整体交付。这也是目前工业自动化行业最主要的经营模式。
1.项目型经营模式介绍
公司以定制化项目为核心组织经营活动,典型项目包括:钢铁产线自动化新建及升级改造项目(包括烧结、高炉、转炉、电炉、连铸、热轧、冷轧、涂镀等)、MES系统、相关二级系统的模型开发及实施。具体特点如下:
(1)以定制化项目为载体。公司多数项目均按客户现场工艺条件、产线现状、智能化改造需求进行定制化方案设计,无标准化量产产品,单项目技术方案、软硬件配置、实施范围均存在显著差异化。每个项目单独开展立项、预算、实施、结算,是订单驱动型的经营。
(2)项目周期跨度较长。冶金自动化新建及改造项目一般覆盖前期技术交流、投标报价、方案设计、软硬件开发、系统集成、现场安装调试、上线投运及后期运维质保全链条服务,受客户投资计划、基建进度、产线停机窗口、现场施工条件影响,项目实施周期跨度大,一般项目周期为6到18个月,跨年度执行、跨年度交付特征明显。
(3)按项目阶段履约与结算。公司项目合同普遍采用预付款、进度款、完工投产款和质保尾款的分阶段收款模式,收入、成本、利润随项目运行完工节点确认,与项目完工交付时点高度绑定。
(4)合同金额差异大。公司承接项目既有中小型局部自动化改造、模型优化、系统升级类中小金额项目,合同金额多处于十万至百万级别;也有全产线自动化新建、整体智能化改造、大型 MES 及二级系统集成等大额项目,合同金额可达千万乃至亿元级别。单个大额项目中标及完工交付,会直接导致当期新增订单、营收规模出现明显波动;若当期大额项目偏少、以中小项目为主,则整体营收体量相应走低,因此各期合同规模、营业收入存在天然波动性。
(5)毛利率及盈利波动大。不同项目的技术难度、软硬件采购占比、现场施工工作量、定制化开发投入差异较大。通常情况下,高难度模型开发、系统集成类项目毛利率偏高,普通设备成套、简单改造类项目毛利率偏低,不同类型项目的完工交付情况直接影响公司盈利水平。同时,由于市场同类服务商投标竞争激烈,项目中标价格、付款条件、质保要求、工期约束存在差异,直接影响项目成本管控及盈利空间,造成各期综合毛利率随项目交付情况有所波动。
2、总承包项目
近几年,随着下游钢铁行业进入长周期减量调结构阶段,传统新建产能投资持续萎缩,市场需求从“新增产能配套自动化”转向“存量产能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同时,行业竞争加剧,单纯的自动化系统集成、设备供货模式毛利率持续承压。因此,公司围绕“智能化、绿色化”的战略目标,加速转型创新发展,在完善冶金全流程三电控制系统的基础上实施智能驱动,研究推广冶金全流程集控和智能化系统、流程精益化系统、能效绿色化系统,加速智能化、绿色化产业转型。但钢铁生产线工艺流程复杂、自动化基础水平很高,若仅开展产线局部技改升级,一方面降本增效空间有限,另一方面新增设备、人工智能技术易与原有产线工艺匹配度不足,实施成本较高,效果可能不及预期,且有可能对现有生产造成影响的风险。因此,公司近年开展总承包项目,依托工程总承包模式开展整条产线建设、改造,从项目全流程统筹设计,便于公司深度推广应用自研的轧钢二级工艺模型、数字孪生、AI视觉、能源管控系统等智能化、绿色化核心技术与自动化成套产品,充分释放自有产品与技术的应用价值,提高项目落地效益。
总承包项目只是公司最新技术的市场拓展载体与场景落地方式,核心目的是依托总包项目场景,加快公司智能化、绿色化核心技术与自动化系统产品的市场推广、方案落地及客户渗透,公司整体仍坚守以工业自动化核心产品、智能控制系统及专业化技术服务为根基的主营业务逻辑,“技术+工程+服务”的核心经营模式保持稳定,并未发生重大转变。
(二)收入确认政策及依据
公司收入确认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根据业务性质和合同条款,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按照交易类型,本公司的电气传动装置、工业计算机控制系统业务有关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
近三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未发生重大变更,具体如下:
(1)销售商品
①对于不需要调试即可正常使用的商品,公司在商品发出且收到客户签收单时即确认收入。
我公司自有产品脉冲板、功放板、合金加热炉等,多属于此类商品,一般作为历史合作项目备件销售,此类合同金额较小,占总收入比重较少(不足5%)。如2025年与某客户签订的JBE-RZ950+热轧电气备件合同,合同额33万元,该合同在发货并由客户签收后结算收入。
②对于需要调试的商品中可明确区分的调试服务单项履约义务,以及需要安装调试且不可明确区分销售商品和调试服务的产出组合,公司在客户能够主导标的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经济利益时确认收入,即在取得客户签署的运行证明后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因公司多数项目为定制化项目,需按客户现场工艺条件、产线现状、智能化改造需求实施,此类项目都涉及调试服务,且此类单项合同金额相较不需要调试即可正常使用的商品合同额更大,所以此类收入占公司收入的绝大比例。
如公司2024年-2025年签订的总承包项目,其中三电系统设备、智能集控系统等部分,由公司自行完成设计、采购、调试等环节,根据合同约定,公司自行负责采购材料设备,对相关履约内容承担主要责任,公司对此部分履约义务采用总额法结算,取得客户签署的运行证明后确认收入。2024年,有关项目尚在执行中,以主要责任人身份部分合同未确认收入;2025年,公司以主要责任人身份,按总额法确认的总承包项目收入为25,615.88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2.34%。
(2)提供劳务收入、承接建设工程收入劳务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在提供劳务的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按照为履行履约义务投入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或者可测量可评估的完成进度比例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如果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如果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将已发生的成本转入当期损益。
公司2024年-2025年签订的总承包项目,其中实质以代理人角色履约部分,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应收取管理费,公司以工程结算单作为收入确认原始凭据,结算单载明完工工程量、计价金额作为计量依据,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因相关收入采用净额法结算,占总收入比重较少,其中:2024年总承包项目以代理人角色履约部分确认收入980.99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33%;2025年总承包项目以代理人角色履约部分结算收入2,643.64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34%。
如公司2024年7月与云南曲靖呈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呈钢集团”)签署1250mm优特带钢工程总承包合同,对于土建施工、厂房钢结构施工部分,公司实质以代理人角色履约,根据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应收取管理费,相关收入采用净额法结算,公司以工程结算单作为收入确认原始凭据,结算单载明完工工程量、计价金额作为计量依据。
公司近三年收入确认政策未发生重大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收入确认核心单据包括不限于合同、发货单、签收单、运行证明、结算单等,收入确认真实、准确。
【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在执行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实施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金自天正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对本期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销售合同、运行证明等关键单据,评价收入确认是否符合金自天正的收入确认政策;
4、对相关项目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程序,包括按照产品类别对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进行分析,并与以前期间进行比较;
5、选取部分销售客户实施应收账款及营业收入的函证程序,选取部分客户进行实地走访;
6、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投产运行证明及其他关键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7、检查在财务报表中有关收入确认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核查意见
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回复与我们在2025年审过程中获取的信息一致。
二、分产品列示2023 年至2025 年前五名客户及前五名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包括名称、合作年限、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往来款余额、账龄、期后回款及结转情况等,并就变动较大的部分说明原因。
(一)分产品列示近三年前五名客户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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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客户2023 年至2025 年应收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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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广西翅冀钢铁有限公司应收款项为公司与该客户就合同补充协议存在分歧,双方未能达成统一认定标准所致。现阶段公司持续与该客户开展磋商沟通,积极推进欠款催收事宜,同步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合法财产权益。
注2:和县信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08月21日完成注销,公司与其签订的历史相关合同于2025年分别由信义集团(玻璃)有限公司的其他100%全资子公司承接,无重大违约风险。承接子公司包含:信义电子玻璃(芜湖)有限公司、信义新材料(马鞍山)有限公司、信义超薄玻璃(东莞)有限公司和信义节能玻璃(四川)有限公司。
注3:云南曲靖呈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秦皇岛佰工钢铁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主要系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政策及履约义务完成情况,针对信用期内且归属于代理责任人代采应收款项,公司列报至其他应收款;针对未来分期收款的部分,将预计未来现金流入的现值列报为长期应收款,故应收款项总额大于交易金额。
注4:前述公司分产品列示的2023年前五名客户中的客户1、2024年前五名客户中的客户3、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钢铁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注5:前述公司分产品列示的2023年前五名客户中的客户2、2024年前五名客户中的客户4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前五名客户变动原因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为三电系统相关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以及工业自动化工程总承包与技术服务。核心产品及服务均为非标准化定制化产品与整体解决方案,完全依据下游客户的具体技术参数、生产工艺流程、产能扩张规划、现场场地条件及环保达标要求等个性化需求,提供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到安装调试的全链条服务,具有“定制生产、项目制交付”的典型行业特征。
公司客户群体以国内大中型钢铁企业为主。钢铁行业作为典型的强周期性行业,在当前减量提质、转型升级的发展阶段,其固定资产投资决策与宏观经济走势、国家产业政策导向、行业产能供需格局及环保监管要求高度相关,呈现出显著的阶段性和波动性特征。同时,不同钢铁企业的发展战略定位、资金实力状况及项目建设节奏存在明显差异,这种行业投资的周期性波动、政策驱动性影响以及客户个体投资节奏的错配,直接导致公司主要客户的年度收入贡献及排名发生相应变化。
当某一钢铁企业在特定年度启动大型新建产能或技术改造项目并向公司下达大额订单时,该客户项目投产销售收入会显著增加,从而进入公司前五大客户名单;而在无大型项目建设的年度,该客户仅向公司采购少量备品备件、进行局部设备升级改造或接受日常运维技术服务,销售收入则回归至常规水平,可能退出当年前五大客户名单。这种由公司非标准化定制化业务模式本身决定的订单金额天然不均衡性,是导致公司前五名客户排名变动的根本原因。
此外,公司承接的部分大型工业自动化工程项目及复杂定制化产品订单建设周期较长(通常为6-18个月,部分涉及多系统集成的复杂项目周期超过1年)。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规定,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销售收入,使得不同年度间单个客户交易金额呈现显著波动。
尽管公司前五大客户名单存在一定变动,但这并不代表公司与客户的合作关系不稳定。钢铁行业自动化系统具有技术壁垒高、系统兼容性要求严、客户转换成本高的特点,一旦公司产品和服务成功应用并通过客户验证,客户在后续的设备升级、技术改造及运维服务中通常会优先选择原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中,大部分客户与公司的合作历史在3年以上,部分核心客户的合作历史超过10年。这些客户虽然在不同年度间的销售收入存在波动,但均与公司保持着持续稳定的业务往来,是公司长期可靠的收入来源。
由于2025年客户6负责为某公司印尼青山工业园区项目完成国内采购、商务协调、进出口及资金结算等工作,公司为该项目提供高炉、转炉三电控制系统供货及调试服务,因此与其于2025年开展业务合作。公司在项目洽谈过程中已对终端项目背景、项目实施内容、资金来源、商务安排及客户管理团队、股东背景、业务资源等资信情况进行了必要了解和评估,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于印尼完成产品交付、调试等工作。
近三年分产品前五名供应商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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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前述公司分产品列示的2023年前五名供应商中第5名的西门子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为近三年均为公司主要供应商的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前述公司分产品列示的2024年前五名供应商中的茵梦达传动技术(上海)有限责任公司为2022年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将传动业务分拆所设立,2024年10月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已全额出售茵梦达传动技术(上海)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目前双方不存在股权关联,仅存在技术传承渊源。
以上供应商2023 年至2025 年应付款项和预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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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五名供应商变动原因分析:
近三年,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名单及采购金额存在一定变化,主要受项目执行节奏、采购周期、市场波动、项目定制化采购等因素影响,变化符合公司业务开展实际情况,公司采购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严格按照采购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根据客户技术需求、指标参数等具体情况确定备选供应商,根据公司需求、质量、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期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最合适的供应商。公司所处行业具有较强项目制特征,不同项目在设备选型、交付周期及技术要求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供应商结构会随项目变化而动态调整,前五大供应商存在阶段性变化符合行业惯例,与公司实际经营所需匹配。
例如供应商2于2023年成为公司电气传动装置前五大供应商,主要系公司当期在湖南地区承接了中压传动控制系统建造项目。公司根据项目技术要求、交货周期、产品质量、价格水平及服务能力等因素,进行市场调研,结果表明供应商2主要服务范围为湖南、湖北区域,所供产品在质量、服务方面得到业主认可和好评,最终,综合考虑项目的采购成本、服务质量和服务响应速度等因素通过市场化方式选择了上述供应商并开展采购合作。
株洲变流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于2025年成为公司电气传动装置前五大供应商,主要系公司为某公司460机组穿孔主传动国产化、定径PLC升级改造项目采购;该项目主要内容为西门子传动产品的国产化替代,经市场调研及与相关厂家技术交流,目前只有株洲变流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与某公司产品能够满足该项目技术要求,最终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定了株洲变流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三、说明前述主要客户之间、主要供应商之间、以及客户与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重叠情形,前述主体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如存在,请说明相关采购或销售的商业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
(一)前述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关联关系及重叠情况说明
除本溪钢铁(集团)信息自动化有限责任公司为供应商与客户重叠情况外,前述公司主要客户与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重叠情形。
本溪钢铁(集团)信息自动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钢自动化”)为前述公司分产品列示的主要客户及主要供应商,其主要原因为钢铁行业自动化智能化项目产业链较长,公司与部分合作单位基于各自在技术能力、产品资源、区域市场及客户渠道等方面的优势开展业务合作,符合钢铁行业智能制造及自动化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源互补的业务特点和行业惯例。
公司与本钢自动化在不同合同项下分别作为采购方和供应方,主要系双方业务侧重点、产品结构及项目角色存在差异,公司主要从事计算机控制系统集成、电气传动系统设计与实施、钢铁流程智能化数字化软件开发等业务。本钢自动化主要从事计算机软件开发(更偏重于数字孪生、设备健康运维监控系统等)、自动控制系统设计、工业监控等业务。公司在2025年向本钢自动化采购了其自研的设备管理与预测性维护、设备健康监控等系统1500余万元,该采购属于补齐公司智能运维短板部分、完善整体解决方案的采购链条;2024年公司向本钢自动化销售了自主设计的传动控制柜、励磁辅助柜等产品并配套提供现场安装、系统调试服务6100余万元,该业务属于公司成套传动装备制造主业链条,双方购销分属两条完全独立、互不嵌套的业务链条,不存在委托加工、来料代工等无实质经营的交易模式。
上述交易均基于实际经营需要发生,相关合同均按照正常商业程序签订,并履行相应的商务谈判、合同审批、交付结算及款项支付流程。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并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
(二)前述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关系说明
1、关联关系说明
前述公司分产品列示的2023年前五名客户中的钢研设计有限公司、2024年前五名客户中的北京钢研新冶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此外,前文所述公司分产品列示的2024年及2025年前五名客户中的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前述主要供应商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
2、定价公允性说明
公司在电气传动、工业自动化、检测仪表、计算机控制系统及配套元器件集成领域拥有核心技术积淀与成熟的三电系统整体开发及工程实施能力。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钢研集团”)严格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相关承诺,其下属及控制的关联企业均未从事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及经营活动。基于上述产业布局及协同基础,公司可为中国钢研集团体系内各关联企业提供满足其生产经营及智能化、绿色化改造需求的各类产品与专业技术服务。
公司建立标准化报价、议价、审批定价制度,关联方与外部无关联客户完全执行同一套定价规则、成本加成模板、调价机制,定价原则主要为销售单价=单位生产成本(原材料+人工+制造费用)+分摊期间运营费用+相近目标毛利。不存在针对关联方单独下调或上浮定价、特殊让利等差异化政策。
公司所有关联交易定价均严格遵循市场化公允定价原则,参照市场同类产品及服务价格、行业公允价格标准协商确定,定价机制规范透明、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关联方之间利益输送情形,结算方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四、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竞争格局、公司自身业务发展情况以及客户、供应商的变化情况,说明近三年营业收入和毛利率波动的主要原因,并说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原因。
公司所处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细分领域为工业自动化专用设备系统集成,上游依托工业控制器、运动执行器等零部件,下游以钢铁行业为主,服务于冶金、电力、化工、建材等行业。
2023–2025年公司主要客户集中的钢铁行业粗钢产量持续下行,从2023年10.19亿吨到2025年降至9.61亿吨,传统新建产能投资萎缩,公司传统自动化业务新增需求疲软。公司下游需求逐渐转向存量智能化、绿色化改造,2025年制造业用钢占比首次超过建筑业,高端钢材需求上升,叠加设备更新政策与碳排放约束,技术改造成为公司下游核心市场。因此,工业自动化专用设备系统集成行业的竞争焦点逐渐从传统硬件供货转向智能化解决方案、总包服务、全生命周期运维,价格战向高端市场蔓延,仍旧保持外资大型企业、国内央企与民营企业三方博弈,价格竞争激烈的竞争格局。近三年来,虽然公司主要客户仍旧以钢铁企业及主营业务集中在钢铁行业的自动化企业为主,但随着下游核心需求转变,行业竞争加剧。由于公司采用“项目制+以销定产+工程服务”模式,收入及毛利与项目结算高度相关,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为9.50亿元,由于前期管控造成延期的项目在当年集中结算,公司营业收入有所增加,但因结算项目主要为传统自动化项目叠加前期管控造成项目周期延长,成本升高,公司2023年毛利率为18.87%,为三年中最低;2024年,因钢企投资收缩,订单减少,公司营业收入为7.39亿元,营业收入较2023年减少22.13%,但由于技术改造及智能化项目增多,传统低毛利自动化项目减少,高毛利智能化项目占比提升,公司毛利率达到28.03%;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为7.92亿元,虽然行业整体承压,但由于公司总承包项目的结算,营业收入较上年增加7.13%,叠加传统业务市场萎缩,竞争愈发激烈,公司毛利率回落至23.93%。
公司所属专用设备制造业内部的公司商业模式差异巨大,每家公司的财务周期受下游行业影响很深,公司选取主要业务集中在钢铁行业的以下三家公司作为可比公司,查询了三家可比公司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具体如下:
可比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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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比公司毛利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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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重科技客户主要为国内钢铁企业,因此受钢铁行业产能过剩,延缓新产线投资,设备更新需求萎缩,行业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近三年营业收入与毛利率逐年下滑。宝信软件作为行业龙头,2024年在钢铁行业投资下行的背景下营业收入实现增长,核心原因为宝武集团兼并重组带动内部智能化改造需求稳定释放,同时非钢行业IDC及软件业务规模扩张;也正是因为开展了大量IDC、工业软件等高毛利、弱周期业务,可有效对冲钢铁行业周期波动,因此宝信软件呈现毛利率长期高位且波动平缓的特征。国机重装虽然客户集中于冶金行业,但业务涵盖大型铸锻件、工程总包、特种装备等,且客户覆盖全球,受国内钢铁周期影响相对较弱,因此营收增速更稳、毛利率波动更小。另一方面,公司生产以组装、调试、软件集成为主,厂房设备投入远低于重机企业,每年折旧金额少,成本以电控元器件、电路板、人工研发调试为主,中重科技及国机重装属于重型装备制造,钢材、铸锻件、厚板为第一大成本项,2024–2025 年钢价持续波动,长周期订单签订时锁定售价,成本上涨侵蚀毛利。除此之外,公司业务结构中工程配套服务、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项目占比较高。此类项目包含方案设计、程序开发、系统运维、技术售后等服务内容,硬件物料占比偏低,人力及技术贡献利润较多。因此,公司2024年及2025年毛利率高于同行业中重型装备制造公司。
公司所属专用设备制造业内部的公司商业模式、客户结构与产品结构差异巨大,每家公司的财务情况受细分业务情况影响很大,公司与同行业公司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存在差异具有合理商业逻辑。
问题2.年报及前期公告显示,公司于 2024 年7 月与云南曲靖呈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呈钢集团)签署 1250mm优特带钢工程EPC总承包合同( 以下简称EPC项 目),合同总金额为 6.97 亿元。报告期内,该合同履行完毕并热试投产,实际履行金额7.53 亿元,当期确认收入2.13 亿元。收入确认金额低于合同履行金额,主要系公司对于以代理人身份履约部分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公司其他应收款第一大欠款方为呈钢集团,余额 1.52 亿元,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部分)余额5.36 亿元,此前年度余额为零,前述余额均与EPC项目结算相关。请公司补充披露:(1)EPC项目的开展背景、具体业务内容及业务模式,结合公司在该项目中承担的具体角色、权利义务安排、风险报酬转移情况,说明该项目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并结合该业务与公司原有主营业务的差异,说明公司从事该业务的必要性及商业合理性;(2)列示EPC项目的主要供应商情况,包括名称、合作年限、采购内容及金额、结算政策及期后结转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客户指定供应商或客户与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形,如存在,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3)分项列示采用总额法和净额法确认收入的金额、对应交易内容及判断依据,并结合公司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是否具备对最终产品或服务的自主定价权、是否承担存货风险及信用风险,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关于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的判断标准,逐项说明公司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4)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的具体形成情况,包括公司与呈钢集团之间的结算政策、具体回款安排、期后结转情况等,说明在项目已履行完毕并确认收入的情况下分期收款的商业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5)结合呈钢集团的资信情况、履约能力、后续回款保障措施等,说明相关应收款是否存在应计提坏账而未计提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3)(5)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EPC项目的开展背景、具体业务内容及业务模式,结合公司在该项目中承担的具体角色、权利义务安排、风险报酬转移情况,说明该项目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并结合该业务与公司原有主营业务的差异,说明公司从事该业务的必要性及商业合理性;
(一)项目开展背景
2024年,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金自天正与云南曲靖呈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呈钢集团”)签订的1250mm优特带钢工程总承包合同,该业务的开展是公司顺应行业趋势、优化业务结构、推进智能化与绿色化技术落地的战略举措。
钢铁生产线工艺流程复杂、自动化基础水平较高,若仅开展产线局部技改升级,一方面降本增效空间有限,另一方面新增设备、技术易与原有产线工艺匹配度不足,落地效果可能不及预期。因此,公司依托工程总承包模式开展整条产线建设改造,将二级模型、智能检测、数字孪生、AI视觉识别、设备预测性维护等智能化技术嵌入总包项目全过程,推动客户实现降本增效、减员增安和绿色低碳转型。同时,以典型示范项目为抓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行业解决方案,逐步构建“工程总包+智能制造+运维服务”的新业务体系,在行业低迷周期中培育新的增长点和核心竞争力。
(二)总包项目业务内容
公司总包项目业务内容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设计及技术服务:包括工厂整体设计、工艺方案优化、技术参数确定,以及钢种及产品规格的合作开发,为项目实施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撑;
2、设备采购与供应:涵盖轧线机电液设备、板坯连铸设备、加热炉设备、轧辊磨床和车床设备、轧线公辅设备(水、风、电、气)、起重运输设备等核心生产设备,以及工业电视、工业电话、消防及监控设施、通风空调等配套设施,同时包括公司自有核心产品(三电系统)的集成供应;
3、工程施工:包括土建施工、厂房钢结构施工、机电安装,以及产线精整改造施工等;
4、调试与投产服务:负责项目全系统的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确保项目达到热负荷试车条件,最终实现顺利投产,并提供后续质保服务。
(三)公司在该项目中承担的具体角色、权利义务安排、风险报酬转移情况
1、公司承担的具体角色
公司与业主签订总承包合同,在该项目中承担总承包人的角色,对于三电系统设备、公辅系统及智能集控系统等部分,公司自行完成设计、采购、调试等环节,公司对相关履约内容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合规等承担主要责任;对于工厂设计、主轧线机液设备、连铸机、加热炉、土建、厂房钢结构等部分,根据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应收取的管理费、由发包人指定供应商和分包合同计价方式部分,公司主要负责项目的统筹管理工作,对于发包人指定分包供应商的部分,公司有检查、监督、管理、协调、风险告知义务,如因分包供应商原因导致的供货质量、供货期、安全问题等,所产生的后果由公司向分包供应商主张权利,公司在分包供应商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对发包人承担责任。发包人对其委托第三方设计的厂房钢结构承担全部责任。发包人对其供货的钢筋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2、权利义务安排
(1)根据合同约定,公司作为承包人应完成以下工作:
①按照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方案和施工组织计划进行施工。
②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以及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必要时应办理相关手续,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③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由承包人及分包商承担对成品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的,承包人及分包商自费予以修复。但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提前使用已竣工工程造成损坏的,由发包人承担损坏的修复费用。
④保证施工现场场地的清洁卫生,以符合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交工前应负责清理现场以达到工程交付的要求,并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⑤承包人应承担的与该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
(2)根据合同约定,公司作为承包人的权利如下:
①公司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工程款,要求甲方按期足额付款。
证券代码:600560 证券简称:金自天正 公告编号:临2026-014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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