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
投资购买股权并增资进展暨交割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6-040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
投资购买股权并增资进展暨交割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TCL中环”)于2026年3月3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购买股权并增资的议案》,拟通过购买股权、增资及接受委托表决权方式取得一道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道新能源”或“标的公司”)的控股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的《关于筹划对外投资暨签署合作框架意向书的公告》及《关于对外投资购买股权并增资的公告》。
二、交易进展
截至2026年7月2日,各方签署的交易文件中约定的交割先决条件已全部满足或被豁免,股权交割已于该日完成,相关委托表决权安排亦随本次交割同步生效,标的公司已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的情形。自2026年三季度起,公司将标的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具体以公司年审会计师审定为准)。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同步按照交易文件中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支付本次交易对价,标的公司将就本次交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登记或备案事项。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光伏硅片出货综合市占率保持行业第一,公司大力布局电池、组件赛道,补齐下游环节短板,加速推进适度垂直一体化落地。通过本次交易,公司把握周期底部机遇,整合优质存量电池组件产能,快速高效形成20GW电池和50GW组件产能,完善“硅片-电池-组件”一体化产业链布局。
2、公司将发挥BC电池专利技术优势,结合标的公司的工艺和产能优势,加速电池和组件产能的BC技改,加速突破BC电池等新技术和产品能力,强化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在全球光伏产业的领先优势。
3、公司将加速布局新一代高效组件产品,打造场景化差异化产品矩阵,依托高功率、高效率产品实现产品价值溢价,持续强化全产业链一体化运营能力,致力于成为综合型“光伏+”能源解决方案提供商。
四、风险提示
1、业务协同效应不达预期风险
公司需在技术对接、团队融合、业务协同等方面实现与标的公司的整合。若标的公司团队未能与公司体系形成有效协同,可能导致协同价值无法充分释放。
2、投资不达预期风险
若未来市场、政策、客户需求及行业环境可能存在变化等因素,标的公司未来经营状况可能不达预期,交易形成的商誉存在减值风险。
特此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6-041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BC电池及组件基地产能升级改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项目名称及投资金额:
(1)20GW高效晶硅电池技改项目,预计投资额14亿元
(2)25GW高效晶硅组件技改项目,预计投资额12亿元
2、产能技改方向:BC技术
3、履行程序:本事项已经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TCL中环”)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风险提示:
(1)若本次BC产线技改后量产的电池、组件产品在性能、稳定性等方面未达预期,可能存在市场占有率不及规划目标的风险;
(2)本次技改项目资金短期投入较大,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含票据)、金融机构融资等多种方式筹集,对公司短期现金流造成一定压力,可能会对财务费用及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3)当前光伏行业供需失衡延续,主产业链价格仍处于底部震荡阶段,本次技改的BC电池、组件产品虽有一定溢价优势,但如果未来市场需求不及预期,存在技改项目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4)本次技改项目建设及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变化、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因此本次技改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受产能集中释放与需求波动影响,光伏行业供需持续失衡,但新型能源的全球战略价值日益凸显,光伏产业仍具有长期发展空间。TCL中环坚持适度一体化和全球化战略,把握周期机遇,以内生增长和外延并购方式补齐电池、组件短板,聚焦全球主要能源市场和高溢价客户,建立业务增长的新动能。
TCL中环收购一道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道新能源”)的项目交割后,公司已具备20GW的电池产能和50GW的组件产能。基于已有的BC核心专利优势、差异化的光刻技术和工艺储备,结合对行业技术趋势研判,公司拟将衢州、忻州基地现有电池产能升级改造为20GW BC电池产能,预计投资14亿元;将宜兴、天津、衢州、京山、漳州基地现有组件产能升级改造为25GW BC组件产能,预计投资12亿元,以把握市场持续增长的高效BC组件产品需求,提升综合竞争优势。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BC电池及组件基地产能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性质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高效晶硅电池技改项目
1、项目名称:20GW高效晶硅电池技改项目
2、项目建设周期:计划自2026年7月启动,至2026年三季度末开始陆续投产
3、项目投资总额:14亿元(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需投入)
4、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
具体情况如下:
(1)衢州6GW高效晶硅电池技改项目
公司拟将衢州6GW TOPCon电池片产能改建为6GW BC电池片产能,项目具体地址为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芳洲路20号,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一道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忻州14GW高效晶硅电池技改项目
公司拟将忻州14GW TOPCon电池片产能改建为14GW BC电池片产能,项目具体地址为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九原东街93号山西建投忻州光伏产业园,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一道新能源科技(忻州)有限公司。
(二)高效晶硅组件技改项目
1、项目名称:25GW高效晶硅组件技改项目
2、项目建设周期:计划自2026年7月启动,至2026年三季度末开始陆续投产
3、项目投资总额:12亿元(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需投入)
4、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
具体情况如下:
(1)衢州3GW高效晶硅组件技改项目
公司拟将衢州3GW TOPCon组件产能改建为3GW BC组件产能,项目具体地址为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芳洲路20号,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一道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宜兴4GW高效晶硅组件技改项目
公司拟将宜兴4GW TOPCon组件产能改建为4GW BC组件产能,项目具体地址为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屺亭街道腾飞路28号,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环晟新能源(江苏)有限公司。
(3)天津9GW高效晶硅组件技改项目
公司拟将天津9GW TOPCon组件产能改建为9GW BC组件产能,项目具体地址为天津滨海高新区未来科技城南区神舟大道750号,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环晟新能源(天津)有限公司。
(4)京山8GW高效晶硅组件技改项目
公司拟将京山8GW TOPCon组件产能改建为8GW BC组件产能,项目具体地址为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市永兴街道盘堰路8号,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一道新能源科技(京山)有限公司。
(5)漳州1GW高效晶硅组件技改项目
公司拟将漳州1GW TOPCon组件产能改建为1GW BC组件产能,项目具体地址为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兴才三路六号,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一道新能源科技(漳州)有限公司。
三、项目必要性及影响
1、本次将存量产线技改升级为BC高效产线,有助于丰富公司高端产品矩阵。预计2027年一季度末改造完成后,公司的电池产能全部升级至BC路线,组件产能约50%升级至BC路线。公司的BC产品具备高转换效率、兼顾弱光发电性能和抗热斑性能,同时兼具较高美学价值,适配高附加值市场。
2、公司拥有较为充足的BC专利和技术储备,以及收购一道后的工艺和产能基础,公司将协同供应链、研发、生产和客户等各方面的优势资源,以差异化的BC技术路线和工艺,推出更具成本和性能优势的产品,提升公司BC领域综合竞争力和影响力。
综上,公司基于对市场前景和自身经营能力的判断,认为本次技改符合行业发展方向,契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助于公司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优化产品布局,BC电池、组件具有一定市场和较高经济效益,具有可行性及必要性。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含票据)、金融机构融资等多种方式筹集相关资金,并根据设备采购、技改升级工程的进度分期/分节点支付款项,预期本次技改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形成集中支付的资金压力。
四、风险提示
1、若本次BC产线技改后量产的电池、组件产品在性能、稳定性等方面未达预期,可能存在市场占有率不及规划目标的风险;
2、本次技改项目资金短期投入较大,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含票据)、金融机构融资等多种方式筹集,对公司短期现金流造成一定压力,可能会对财务费用及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3、当前光伏行业供需失衡延续,主产业链价格仍处于底部震荡阶段,本次技改的BC电池、组件产品虽有一定溢价优势,但如果未来市场需求不及预期,存在技改项目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4、本次技改项目建设及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变化、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因此本次技改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五、授权事项
为保障本次技改项目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技改事项的具体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结合项目实施进度推进设备采购、产线升级改造及配套工程建设工作,签署对应合同、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2、依据项目建设要求,完成技改项目备案、环评、能评等各类行政审批手续,保障项目合规推进。
3、本次技改过程中,对无法复用的设备根据其成新率、剩余资产价值进行对外销售或报废处置。
4、根据技改项目实施进度,对公司资金实施统筹调配,视项目需求适时开展外部融资,保障技改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在股东会授权的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为本项目相关的融资授信或业务履约等事宜提供担保,并签署相关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等。
5、根据宏观环境、各级产业政策、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调整项目实施进度并办理相关手续等,以及办理其他与本次技改投资事项相关的一切必要事宜。
若出现本授权范围外的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另行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6-043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对外担保是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向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部分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事项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融资或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且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及财务决策等方面具有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已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4日、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申请融资或其他业务需要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的担保预计额度(或等额外币),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未来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间按相应合同约定执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刊登在指定披露媒体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二)本次拟调整担保额度情况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或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新增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
2026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股东会审议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日止(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将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组织实施、签署担保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本次调整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一)担保概述
1、担保金额
本次拟新增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或等额外币)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2.76%。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新增40亿元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新增10亿元担保额度。本次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后,公司2026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含),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0.08%。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存在四舍五入尾差。在上述审批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对担保事项进行管控,经营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可根据项目/业务需要及银行融资审批情况在子公司范围内调配使用担保额度,不需要另行经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超出上述总额度的担保,需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2、担保额度有效期: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股东会审议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日止(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未来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间按相应合同约定执行。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担保、抵押、质押等。
4、审批授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担保实际发生情况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及对该等文件进行修订、变更和/或补充。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详见附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新增担保额度事项签订相关协议,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协商确定,具体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项目/业务需要及银行融资审批情况调配使用担保额度。
三、审议程序
2026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
1、受光伏行业下行周期影响,行业整体资产负债率较高,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且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及财务决策等方面具有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解决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的发展。
2、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为子公司办理实际担保事项时,除全资子公司外,其他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如无特殊情况,需对具体担保事项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若其他股东不具备同比例提供担保的条件或能力,公司作为被担保方的控股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相关事项,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05.94亿元。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经调整后的担保额度全部使用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10.57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5.8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附件: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
单位:亿元
■
3、经查询,以上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6-044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1,886股股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将相应减少,公司将同时修订《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股份注销、通知债权人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及信息披露等相关事宜。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回购公司股份不低于65,000万元、不超过7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指定披露媒体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381,4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44%,其中14,369,514股已用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指定披露媒体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及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暨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2023-064)。
二、本次拟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的原因及后续安排
根据回购方案,若未能在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在依法履行程序后予以注销。
经公司管理层讨论分析,结合公司整体规划,公司拟将上述回购股份剩余仍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1,886股注销。
三、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以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公司本次拟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数量为11,886股,本次股份注销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4,043,115,773股减少至4,043,103,887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公司股本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四、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11,886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11,886元。公司将同步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如下《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以上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五、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持续经营能力、偿债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六、审议程序及后续安排
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股份注销、通知债权人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及信息披露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6-039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7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董事应参会9人,实际参会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以董事填写《表决票》的记名表决及传真、邮件方式进行,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BC电池及组件基地产能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披露媒体的公司《关于BC电池及组件基地产能升级改造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为保障本次技改项目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技改事项的具体事务。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交易事项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相关协议、出资安排及相关登记事项等。
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王彦君先生、王成先生、黎健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独立董事第十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披露媒体的公司《关于调整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担保实际发生情况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及对该等文件进行修订、变更和/或补充。
表决票9票,赞成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披露媒体的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股份注销、通知债权人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及信息披露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票9票,赞成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披露媒体的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表决票9票,赞成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独立董事第十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6-042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TCL中环”)控股子公司中环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领先”)、天津中环领先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中环领先”)拟与关联方天津中环海河智能制造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环海河基金”)及另一合资方天津滨海高新区海泰海河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泰海河新材料”)共同出资设立天津环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000万元。其中,海泰海河新材料向合资公司出资120,000万元,其中24,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96,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持有合资公司38.10%股权;中环领先向合资公司出资97,413.9276万元,其中19,482.786万元计入注册资本,77,931.141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持有合资公司30.92%股权;中环海河基金向合资公司出资60,000万元,其中12,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48,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持有合资公司19.05%股权;天津中环领先向合资公司出资37,586.0724万元,其中7,517.214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0,068.858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持有合资公司11.93%股权。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资公司尚未注册成立,名称及相关工商信息将以最终登记注册信息为准,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合资公司设立初期在人员配置、业务开拓、运营管理等方面需要一定时间进行建设和完善,其设立后能否顺利推进并实现发展预期,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3)基于合资公司的股权结构及董事会安排,合资公司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和重大决策不构成控制,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及管理风险。
(4)合资公司组建和未来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变化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多方面影响,存在资产运营效果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环领先、天津中环领先拟与关联方中环海河基金及合资方海泰海河新材料签署《股东协议》并根据协议约定共同出资合计315,000万元设立合资公司,其中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000万元,其余资金计入资本公积。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
本次入股价格为5元/注册资本,其中海泰海河新材料向合资公司出资120,000万元,其中24,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96,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中环领先向合资公司出资97,413.9276万元,其中19,482.786万元计入注册资本,77,931.141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中环海河基金向合资公司出资60,000万元,其中12,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48,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天津中环领先向合资公司出资37,586.0724万元,其中7,517.214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0,068.858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根据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基准日为2026年4月30日的《中环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非货币资产出资所涉及的中环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谊评报字[2026]90022号)、《中环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非货币资产出资所涉及的中环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形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谊评报字[2026]90023号)、《天津中环领先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拟非货币资产出资所涉及的天津中环领先材料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谊评报字[2026]90024号),中环领先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资产的评估值合计87,970.819万元,天津中环领先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资产的评估值为37,586.0724万元。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本次交易旨在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形成战略互配的可持续发展经营策略,支持合资公司在新型复合材料及相关领域的发展。通过设立合资公司,有利于充分发挥各方资源优势,实现共赢发展。
(三)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王彦君先生、王成先生、黎健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召开第七届独立董事第十一次专门会议审议并就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审查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交易事项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相关协议、出资安排及相关登记事项等。
(四)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共同投资方中环海河基金为公司控股股东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天津中环投资有限公司作为LP(有限合伙人)、天津中环海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GP(普通合伙人)出资的基金,是公司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属于关联交易。
(五)历史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过本次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天津中环海河智能制造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PT104D
4、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铭海中心5号楼-4、10-707
5、经营范围: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法定金融业务)。
6、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中环海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李琦)
7、股权结构: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持股比例50%、天津市中环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9%、天津中环海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1%。
8、历史沿革及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成立于2019年6月12日,基金规模30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6,618.86万元,总负债为1,956.96万元,净资产为104,661.90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21,137.51万元(经审计)。
9、关联关系说明:中环海河基金为公司控股股东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天津中环投资有限公司作为LP(有限合伙人)、天津中环海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GP(普通合伙人)出资的基金,是公司关联法人。
10、中环海河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其他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天津滨海高新区海泰海河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KGR5K22R
4、住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18号中南楼-203-8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科技中介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滨海高新海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于化龙)
7、股权结构:天津海泰海河新动能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49.96%、天津市滨海高新海河信创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49.96%、天津滨海高新海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08%。
8、历史沿革及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成立于2026年6月23日,注册资本120,100万元,无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9、海泰海河新材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设立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天津环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二)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企业住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一路8号(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四)注册资本:63,000万元
(五)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租赁;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租赁;半导体生产检测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六)股权结构:
海泰海河新材料持有38.10%股权,认缴出资24,000万元;
中环领先持有30.92%股权,认缴出资19,482.786万元;
中环海河基金持有19.05%股权,认缴出资12,000万元;
天津中环领先持有11.93%股权,认缴出资7,517.214万元。
(七)出资资产情况
1、出资资产的基本情况:中环领先以货币和非货币资产出资,其中非货币资产包括设备、专利等;天津中环领先以非货币资产出资,包括不动产等。具体资产范围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海泰海河新材料、中环海河基金均以货币出资。
2、出资资产权属情况:中环领先、天津中环领先承诺对其用于出资的资产拥有完整、合法的所有权,出资资产上没有设置任何租赁、抵押、查封、优先购买权、索赔及其他担保权益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
四、关联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中,海泰海河新材料以货币出资120,000万元,中环海河基金以货币出资60,000万元,中环领先以货币资金及实物资产合计出资97,413.9276万元,天津中环领先以实物资产出资37,586.0724万元。其中,中环领先、天津中环领先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资产定价系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进行确定。本次交易的非货币资产评估以2026年4月30日作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具体评估结果如下:
根据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环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非货币资产出资所涉及的中环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谊评报字[2026]90022号),中环领先本次非货币资产出资资产范围包括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和在建工程,账面值62,747.90万元,评估价值(含增值税)为73,075.3598万元。
根据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环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非货币资产出资所涉及的中环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形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谊评报字[2026]90023号),中环领先本次非货币资产中无形资产出资资产范围包括无形资产31项专利技术,无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含增值税)为14,895.4592万元。
根据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津中环领先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拟非货币资产出资所涉及的天津中环领先材料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谊评报字[2026]90024号),天津中环领先非货币资产出资资产范围包括固定资产中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账面值31,857.52万元,评估价值(含增值税)为37,586.0724万元。
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经各方协商一致后确定,交易价格与评估结果不存在差异。本次交易价格合理,定价公允,各方秉承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过渡期关联交易情况
评估基准日至相关出资的交割日期间为过渡期。过渡期内中环领先、天津中环领先拟将持续投资的合理且必要的相关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非作为出资的其他设备、存货、专有技术)等处置给合资公司,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8,000万元,其中设备、存货价值按照账面值计算,专有技术的价格以相关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值为依据。
六、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1:中环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2:天津中环领先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滨海高新区海泰海河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天津中环海河智能制造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合资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天津环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最终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名称为准)
注册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一路8号(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存续期: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租赁;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租赁;半导体生产检测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注册资本、出资形式及股权结构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000万元,各方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及出资期限如下:
■
各方股东在此一致确认,本次入股价格为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人民币5元(即认缴单价5元/注册资本,其中1元计入注册资本,4元计入资本公积)。据此,各方股东的出资额及其计入注册资本、资本公积的具体金额如下:
海泰海河新材料共向公司出资120,000万元,其中24,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96,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中环领先以非货币资产向公司出资87,970.819万元,以货币向公司出资9,443.1086万元,共向公司出资97,413.9276万元,其中,19,482.786万元计入注册资本,77,931.141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中环海河基金共向公司出资60,000万元,其中12,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48,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天津中环领先共向公司出资37,586.0724万元,其中7,517.214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0,068.858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各方一致同意,中环领先、天津中环领先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资产按照含税价分别作价87,970.819万元、37,586.0724万元,具体资产范围及估值以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基准日为2026年4月30日的《中环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非货币资产出资所涉及的中环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环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非货币资产出资所涉及的中环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形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天津中环领先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拟非货币资产出资所涉及的天津中环领先材料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为准。
(四)过渡期及其他资产处置
中环领先、天津中环领先出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至相关出资的交割日期间为过渡期。过渡期内中环领先、天津中环领先拟将持续投资的合理且必要的新材料项目的相关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非作为出资的其他设备、存货、专有技术等)处置给合资公司,预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8,000万元。其中,设备、存货价值按照账面值计算,专有技术的价格以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基准日为2026年4月30日的《中环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所涉及的中环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有技术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为准,由合资公司支付给中环领先、天津中环领先。
(五)合资公司治理结构
1、合资公司设股东会,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2、合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5人,其中,中环领先提名2名董事候选人,海泰海河新材料提名2名董事候选人,前述董事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同时,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选举1名职工董事。海泰海河新材料有权另行指派1名董事会观察员。
3、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监事候选人由中环领先提名,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
4、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财务负责人一名,任期三年,与董事会任期相同。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担任;财务负责人由海泰海河新材料提名,由董事会聘任。
(六)股东权利与义务
1、限制转让:在合资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股改”)前,甲乙双方对外转让股权需要经过对方书面同意。未经对方提前书面同意,甲方、乙方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转让公司的股权,也不得在其持有股权上设置抵押、质押、表决权委托、收益权转让等权利负担。
2、优先认购权:如果合资公司在股改前进行增资的,各方有权按照各自的相对持股比例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其认购的价格、条款和条件应与其他潜在认购人相同,经合资公司股东会同意的股权激励除外。
3、共售权:如果中环领先、海泰海河新材料任何一方在股改前转让其直接/间接持有合资公司股权的,且另一方不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则另一方有权按照受让方提出的相同的价格、条款和条件,按其与转让方的相对持股比例,与转让方一同向潜在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合资公司股权。
4、优先受让权:各方确认,在合资公司股改前,任意一方向其他方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拟转让方在确定最终的受让方及转让条件后,应向其他方出具一份书面的说明函,其他方应于收到说明函之日起30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拟转让方说明是否在该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书面签署之日起成立,自以下条件满足之日起生效:
1、合资公司设立事项已经获得各方内部有权机构审批通过;
2、合资公司设立事项已经完成经营者集中申报并通过审查(如需)。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本次交易的关联方未发生其他同类关联交易。
七、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有助于整合各方区位、政策及配套优势,最大化发挥资本与资源整合能力,充分利用产业化能力与产业链协同优势,各方本着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原则,就新型复合材料项目开展深度合作,共同推进技术研发、产能建设与产业化落地。
2、本合资公司的成立有助于推进新型复合材料市场国产化进程,提高国产化率,通过整合各方资源助力公司把握新型复合材料国产替代窗口,符合公司战略规划。
3、本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资公司尚未注册成立,名称及相关工商信息将以最终登记注册信息为准,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合资公司设立初期在人员配置、业务开拓、运营管理等方面需要一定时间进行建设和完善,其设立后能否顺利推进并实现发展预期,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3、基于合资公司的股权结构及董事会安排,合资公司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和重大决策不构成控制,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及管理风险。
4、合资公司组建和未来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变化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多方面影响,存在资产运营效果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独立董事第十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股东协议;
5、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6-045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20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5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在2026年7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南道10号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披露媒体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上述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上述议案1、议案2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述议案3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7月16日-7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南道10号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登记办法:(1)参加本次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传真或邮件方式以2026年7月17日下午16: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9:00-15:00,现场登记请提前致电预约,登记地点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南道10号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丽娜、田玲玲
电话:022-23789787
传真:022-23789786
邮箱:investment@tzeco.com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股票简称:股票代码为362129,投票简称为中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7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以下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代表我本人/公司出席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一、委托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对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具体指示:
■
五、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七、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