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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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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6-07-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1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7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777号杉杉大厦28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20日

至2026年7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宜。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上述议案的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刊载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有关本次会议的详细资料请详见公司拟于近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欲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请凭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书(如适用)和委托代表的身份证明(如适用)于2026年7月10日(星期五)至2026年7月17日(星期五)工作日上午九时至十一时,下午二时至五时前往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或本地离公司较远的股东可以用传真、邮件或电话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发送相关资料后与证券事务部进行电话确认)。

2、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的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其授权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请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授权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存托人或代理人可以授权其认为合适的一名或以上人士在股东会上担任其代表,如果一名以上的人士获得授权,则授权书应载明每名该等人士经此授权所涉及的股份数目和种类,授权书由存托人授权人签署。经此授权的人士可以代表存托人(或其代理人)出席会议。

六、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777号杉杉大厦28层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74-88208337

传 真:0574-88208375

邮政编码:315100

2、 会议费用承担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5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3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200票为限,对议案5.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2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2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6月份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注: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为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数据。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6月,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融资需求,公司同意为下属子公司提供如下担保:

1、公司为上海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限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2、公司为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11,70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供担保全年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提供以下担保额度(币种为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内签署具体的担保文件,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

注:本次被担保人上海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均系上海杉杉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87.5137%股份,其他7名法人股东持有其剩余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注:具体担保期限以债权确定期间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能够及时掌握被担保人的资信和财务状况,目前被担保人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

本次为合并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旨在满足其日常经营活动筹融资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被担保人均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因此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供担保全年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对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主要系在担保风险可控范围内,综合考虑相关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筹融资需要,有利于相关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提高其经济效益。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提供上述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786,733.36万元人民币,均为对合并范围内公司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81.36%。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0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6月30日以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并就本次会议紧急召开情况进行了说明。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婷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名,无缺席会议的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杉杉集团”)和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朋泽贸易”)重整计划执行的相关安排,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皖维集团”)于2026年6月18日完成对公司股份的过户登记,并与杉杉集团、朋泽贸易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控制公司492,276,85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88%)所对应的表决权。皖维集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其中,皖维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3,670,7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0%),杉杉集团、朋泽贸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8,606,1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8%)。根据《一致行动协议》,杉杉集团、朋泽贸易与皖维集团在行使公司的股东权利方面保持一致行动。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皖维集团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朱胜利先生、陶勇先生、刘帮柱先生、秦建辉先生、庄巍先生、李凤凤女士、朱志勇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周向阳先生、李喜峰先生、陈爱华先生、赵永清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陈爱华先生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详见附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于2026年7月1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关于提名朱胜利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提名陶勇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提名刘帮柱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关于提名秦建辉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关于提名庄巍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关于提名李凤凤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关于提名朱志勇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关于提名周向阳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关于提名李喜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0关于提名陈爱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1关于提名赵永清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6年7月20日在宁波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其中选举独立董事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胜利:男,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安徽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2016年6月至2024年4月,历任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合肥市招商局局长、党组书记,合肥市政府副秘书长,合肥市投资促进局局长、党组书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一级调研员,合肥市政府副市长,安徽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2024年4月至今,任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朱胜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控股股东相关方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朱胜利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陶 勇:男,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6年4月至2026年3月,历任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常务副部长、部长,广西区域总裁,浙江区域总裁。2026年3月至今,任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皖维专班负责人。

陶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控股股东相关方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陶勇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刘帮柱:男,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高级工程师。2012年3月至2014年9月,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9月至今,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刘帮柱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控股股东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帮柱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秦建辉:男,中国国籍,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基金从业资格证。2017年10月至2025年10月,历任北京元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项目公司原阳县通航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合规管理部副部长兼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电力工程事业部总法律顾问,通用技术高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2025年10月至今,任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法律合规部部长。

秦建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控股股东相关方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秦建辉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庄 巍:男,中国国籍,1966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政治经济学博士。2008年4月至今,历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同时于2018年2月至2023年5月期间兼任杉杉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庄巍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85.85万股。庄巍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庄巍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李凤凤:女,中国国籍,1980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2008年8月至2021年2月,历任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企划部副部长、总裁办主任、总裁助理、副总裁、董事。2017年7月至今,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杉杉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多家子公司董事长;2023年5月至今,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凤凤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303.70万股。李凤凤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凤凤女士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朱志勇:男,中国国籍,1970年出生,无党派,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偏光片行业专家。2004年1月至2021年1月,任乐金化学(南京)信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中国偏光板总裁。2021年2月至今,任杉金光电(苏州)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多家子公司董事、总经理,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志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47万股。朱志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朱志勇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周向阳:男,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中南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全球前2%终身科学影响力科学家,国家产业基础专家委员会委员,低碳有色冶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有色金属学会新能源材料发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湖南省电池行业协会标准委员会主任委员。2002年7月至今任职于中南大学,历任轻金属及工业电化学研究所副所长,有色冶金系系主任;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多门学科的责任教授,学科带头人。目前兼任A股上市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埃索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向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向阳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李喜峰:男,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民革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物理电子学博士。2008年11月至今任职于上海大学。现任上海大学新型显示技术及应用集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研究员。

李喜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喜峰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陈爱华:男,中国国籍,1985年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具有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2013年9月至今任职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现任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授、财务会计与审计研究所所长,同时兼任A股上市公司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港股上市公司厦门燕之屋燕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爱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爱华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赵永清:男,中国国籍,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英国伯明翰大学商法硕士,一级律师。2000年12月至今任职于浙江盛宁律师事务所。现任浙江盛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宁波市人大常委、宁波市政府法律顾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委员会副主任,宁波大学硕士生兼职导师,浙江万里学院兼职教授,浙江省法学会海商法研究会副会长。

赵永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赵永清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