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1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数量:7,985,972股
● 发行价格:576.01元/股
●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599,999,731.72元
● 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558,252,351.88元
● 预计上市时间: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新增7,985,972股股份已于2026年7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 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 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7,985,972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公司股份总数由282,693,012股变更为290,678,984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9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同意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9月29日,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2025年11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6年3月30日,上交所出具了《关于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6年4月20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1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7,985,972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不超过84,807,903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符合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3、发行价格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6年6月9日,本次发行价格为576.01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488.07元/股,即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4、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99,999,731.72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1,747,379.84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58,252,351.88元。
5、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
(三)募集资金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6月17日出具的《验证报告》(天健验〔2026〕221号),截至2026年6月16日,主承销商中信建投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人民币4,599,999,731.72元。2026年6月17日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主承销商中信建投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公司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6月17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第220号),截至2026年6月17日,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985,972股,发行价格576.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99,999,731.72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1,747,379.84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58,252,351.88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7,985,972.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4,550,266,379.88元。
2、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已于2026年7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认为:
本次发行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1)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2)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过程中,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投资者申购报价、发行定价和配售、认购协议的签署、缴款及验资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3)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均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且未超过35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76.01元/股,发行数量为7,985,97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599,999,731.72元。
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12家,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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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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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投集新(北京)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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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UBS 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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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海浦东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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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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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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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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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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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沈阳信息产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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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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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宁波保税区宏泰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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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钟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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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不存在公司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竞价的情形。公司及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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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90,678,984股,截至2026年7月1日(新增股份登记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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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由于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可能导致尾数之和与合计值有差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7,985,97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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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一)对公司后续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提升公司高端半导体设备产能并新增先进制程的产业化能力,针对行业发展趋势布局前沿技术研发。募投项目符合公司业务布局及未来发展战略,持续拓展并提升公司在薄膜沉积设备领域的工艺覆盖面,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支撑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7,985,972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系现有业务的扩展和补充,是公司完善产业布局的重要举措。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公司业务规模和收入规模都将有所扩大。因此,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业务发生变化,亦不产生资产整合事项。
(四)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利益。
(五)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本次发行后,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有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六)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不变,故公司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内部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确保公司依法运作,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不受损害。
六、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成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10层
保荐代表人:胡明勇、刘恺伦
项目协办人:李昊天
项目组其他成员:徐睿、陈忱、胡慧子、翟佳俊、刘牧谦、黄泽森、陈剑锋、赵在华、肖晨刚、许正源
联系电话:86-10-56051846
传真:86-10-56118200
(二)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学兵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3号楼南塔22-24层及27-31层
经办律师:都伟、姚腾越、谢莹
联系电话:010-5957 2288
传真:010-6568 1022/1838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钟建国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经办会计师:缪志坚、陈焱鑫、赵辉、吴珊珊
联系电话:0571-8821 6888
传真:0571-8821 6999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钟建国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经办会计师:缪志坚、赵辉
联系电话:0571-8821 6888
传真:0571-8821 6999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