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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6-07-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389 证券简称: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1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6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利润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6.46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5,200,472.37元,本年度现金分红占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30.05%。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拟维持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因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增加285,930股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减少23,248股。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472,709,164股(其中A股股本426,709,164股,H股股本46,000,000股)。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将按照“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本次权益分派申请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9日)已暂停自主行权。

4、按最新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计算如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最新总股本×10=6.456411元(含税)。

5、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A股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6456411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A股现金分红总额÷A股总股本,即275,500,974.03元÷426,709,164股=0.6456411元/股,计算结果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七位)。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利润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6.46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5,200,472.37元,本年度现金分红占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30.05%。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拟维持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次现金分红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其中A股股息以人民币支付,H股股息以港币支付。H股股息以港币分派的实际金额按照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期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中间价(人民币1元兑1.15028港元)计算。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因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增加285,930股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减少23,248股。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472,709,164股(其中A股股本426,709,164股,H股股本46,000,000股)。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将按照“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按最新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计算如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最新总股本×10=6.456411元(含税)。

【注: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中A股股本426,709,164股,H股总股本46,000,000股。H股股东的权益分派实施情况不适用本公告,H股股东的权益分派安排请参见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公司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本次权益分派申请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9日)已暂停自主行权。

6、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A股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6456411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A股现金分红总额÷A股总股本,即275,500,974.03元÷426,709,164股=0.6456411元/股,计算结果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七位)。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度A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A股总股本426,709,1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45641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81077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29128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64564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7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7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29日至登记日:2026年7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实施本次权益分派,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证券事务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州保税区保盈南路22号

咨询联系人:曾杨清

咨询电话:020-82211188-2885

传真电话:020-82210929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