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获准注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6-052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先后于2026年1月13日、2026年1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品种为中期票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2026年1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结合银行间债券市场利率动态和投资者偏好等因素,公司决定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中期票据注册发行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MTN498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科技创新债券注册。现将《接受注册通知书》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注册基础品种为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0亿元,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公司应按照有权机构决议及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发行管理。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三、公司应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发行工作规程》开展发行工作。
四、公司应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管理规则》等相关自律管理规定,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履行相关义务,享受相关权利。
五、公司应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公司应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如存续期内需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七、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确保有关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八、公司如发生可能对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应严格按照投资人保护机制的要求,落实相关承诺,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九、公司应按照交易商协会存续期管理有关自律规则规定,积极配合主承销商存续期管理工作的开展。
十、公司在科技创新债券发行、兑付过程中和科技创新债券存续期内如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交易商协会报告。
公司将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等因素择机发行,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