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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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6-07-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2026-033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2026年6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950,35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938%,最高成交价为26.1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9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25,172,506.9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时间、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2026-032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网络投票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2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708号鱼跃7号楼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王瑞洁女士。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吴群先生因公务安排无法出席会议,本次股东会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王瑞洁女士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816人,参加股东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8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537,664,8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公司总股本1,002,476,929股扣减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823,800股,下同)的53.8390%,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投票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427,179,5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756%。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8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10,485,3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634%。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813人,代表股份110,853,0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003%。

8、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线上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会。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本次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于2026年6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7,318,4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56%;反对:25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79%;弃权:8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66%。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梦伟律师和卓海萍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会会议决议;

2、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