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05 证券简称:姚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0
债券代码:127104 债券简称:姚记转债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6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会议于2026年7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姚朔斌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芦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芦鸣科技”)为解决其日常经营资金的需求,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国内信用证融资、商票保贴、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发生期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公司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拟为本次芦鸣科技向平安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保证期间为授信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2605 证券简称:姚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1
债券代码:127104 债券简称:姚记转债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姚记科技”)于2026年7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担保事项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芦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芦鸣科技”)为解决其日常经营资金的需求,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国内信用证融资、商票保贴、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发生期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公司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拟为本次芦鸣科技向平安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保证期间为授信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相关银行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名称:上海芦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12-15
注册地点:上海市嘉定区银翔路655号1幢1层J318室
法定代表人:郑隆腾
注册资本:13,691,100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办公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
资信情况:芦鸣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履约信用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事项的发生时间:保证合同的签署时间
2、担保方(保证人)名称: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上海芦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保证范围:最高债权额为债权确定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之和。其中债务最高本金余额为等值(折合)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1)保证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为免疑义,具体授信的种类包括贷款及/或主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的银行授信品种,以下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存在不止一项授信种类的,每一授信品种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2)为免疑义,若主合同为贷款类合同的,其约定的贷款(或融资)期限到期(包括提前到期的情形)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主合同为银行承兑类合同的,甲方实际对外付款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主合同为开立担保类协议的,甲方对外履行担保义务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主合同为开立信用证类协议的,则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包括提前到期的情形)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3)保证期间,甲方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乙方谨此同意在原保证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且前述转让无需通知保证人。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持续发展,解决其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故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0元;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4.75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12.4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累计担保余额为2.2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5.89%。除前述为公司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没有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