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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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7-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公告编号:2026-032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8号,公司办公楼4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孙立国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余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全部议案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公司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该议案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史克通先生 钟婉珩女士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没有股东提出超出上述事项以外的新提案,未出现对议案内容进行变更的情形;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2026-033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7月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通知豁免时限要求,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补选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后,以电话、口头方式进行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立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钱正先生辞去公司董事、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补选董事余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临2026-03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日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2026-034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钱正先生辞去公司董事、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补选董事余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成员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孙立国先生(召集人)、余杰先生、姚宏女士、史金艳女士、阎其华女士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姚宏女士(召集人)、孙久红先生、余杰先生、史金艳女士、阎其华女士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