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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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关联担保诉讼和解的完结公告

2026-07-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海科B 编号:临2026-029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关联担保诉讼和解的完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23年3月17日,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科技”、“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和2023-2)的议案》《关于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和2023-3)的议案》《关于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和2023-4)的议案》,为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利益,经平等协商,在法院的主持下,公司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托”)签订了《和解协议》(和2023-2)、(和2023-3)、(和2023-4),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披露的《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诉讼进展暨签署〈和解协议〉(和2023-2)的公告》(临2023-010)、《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诉讼进展暨签署〈和解协议〉(和2023-3)的公告》(临2023-011)、《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诉讼进展暨签署〈和解协议〉(和2023-4)的公告》(临2023-012)。

2023年3月,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公司与厦门信托签署的《和解协议》对上述诉讼案件按和解长期履行作结案处理,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暨结案的提示性公告》(临2023-013)。

二、和解事项进展

(一)关于受让《和解协议》(和2023-2)项下债权收益权的安排

《和解协议》(和2023-2)第三条约定:海航科技承诺,厦门信托与航空业务板块公司涉及引战企业主体签署完成《留债协议》并生效,且按规定重新办理易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后,海航科技将于前述股票质押登记完成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厦门信托签署《债权收益权转让协议》,由海航科技向厦门信托一次性支付现金84,421,729.49元受让留债债权的收益权,以获得该笔留债债权的全部收益权(《债权收益权转让协议》由双方届时另行按本条款约定条件签署)。若厦门信托采取向法院申诉、投诉、诉讼、执行、向检察院申请监督(如可行)的措施后,仍无法在2027年12月20日前与航空业务板块公司涉及引战企业主体就留债债权签署《留债协议》或以厦门信托认可的其他方式获得该笔留债债权的确认和/或清偿,在提供已采取上述必要措施的相关证明材料后,由海航科技于2027年12月20日前就留债债权向厦门信托履行担保义务,一次性予以现金清偿。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披露的《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诉讼进展暨签署〈和解协议〉(和2023-2)的公告》(临2023-010)。

2026年5月8日,厦门信托与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签订了《留债协议》,约定债务人就其破产重整程序中确认的、厦门信托享有的部分有财产担保债权(即“留债债务”)向厦门信托分期履行清偿义务,留债债务本金为84,421,729.49元。为保证《留债协议》的履行,债务人将其持有的易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1608)股票进行质押担保,并为该担保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登记完成日为2026年6月9日。

截至目前,签署《债权收益权转让协议》的先决条件已满足,海航科技于2026年7月2日与厦门信托签署《债权收益权转让协议》,约定厦门信托同意将其拥有的标的债权收益权转让给海航科技,海航科技同意受让该等标的债权收益权,并于《债权收益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厦门信托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84,421,729.49元;自收益权转让完成日起,标的债权收益权归属于海航科技,《留债协议》项下债务人支付的任何一笔本金、利息或其他款项,其对应收益权均自支付日起自动归属于海航科技;债务人根据《留债协议》向厦门信托履行任何一笔本金、利息支付义务时,厦门信托应在收到款项三个工作日内,直接支付至海航科技指定账户。后续,海航科技将及时跟进债务人与厦门信托之间的留债债务偿付安排,并将于每年年末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进展情况,预计债务人将在2031年12月末完成全部本金及利息的偿付。

(二)关于剩余债务清偿款的安排

在《和解协议》(和2023-2)、(和2023-3)、(和2023-4)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厦门信托协议约定公司将《和解协议》(和2023-2)、(和2023-3)、(和2023-4)项下尚未偿还的合计33,040,998.01元清偿款,以折现后的现值合计31,997,803.72元一次性进行支付;完成后视为公司的全部支付义务已履行完毕,厦门信托不得向公司主张任何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厦门信托将在收到上述款项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结案手续。

三、对公司财务的影响情况

(一)关于受让《和解协议》(和2023-2)项下债权收益权的影响

厦门信托与债务人签订《留债协议》并取得债务人提供的质押担保后,公司与厦门信托签署《债权收益权转让协议》以84,421,729.49元受让厦门信托标的债权收益权,约定厦门信托在收到债务人分期支付的本金、利息后向公司完成支付。有效避免了依据《和解协议》(和2023-2)第三条规定,如厦门信托无法在2027年12月20日前签署《留债协议》,公司需就留债债权向厦门信托一次性予以现金清偿,导致公司存在无法向债务人追回留债债权,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的风险;同时,根据《留债协议》约定的债务人支付计划,公司预计于2031年12月末前陆续收回债权收益权对应的本金及利息。

(二)关于清偿剩余债款的影响

本次对尚未支付的清偿款按年化折现率3.65%(单利)进行折现,预计将减少公司未来现金支出104.32万元,最终影响金额将以经会计师审计的年度报告为准。

四、风险提示

1、如债务人发生《留债协议》项下违约行为,厦门信托在收到公司书面通知后,应根据海航科技的指令或授权范围代为采取诉讼、仲裁、申请实现担保物权、与债务人及/或保证人协商等一切合法方式积极主张并实现标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且厦门信托通过实现担保权利获得款项不足以覆盖标的债权未受偿部分的收益权价值,厦门信托仍应继续为海航科技之利益向债务人及保证人追索差额部分。即便如此,上述《留债协议》在落实执行过程中仍存在债务人违约的风险。

2、如厦门信托发生《债权收益权转让协议》项下违约行为,导致公司未能按约定获得或足额获得标的债权收益权的,厦门信托应向海航科技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即便如此,上述《债权收益权转让协议》在落实执行过程中仍存在厦门信托违约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刊物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披露及公告内容以上述指定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00751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900938 |海科B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年6月15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60万美元一120万美元的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回购专项借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0.29美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0.29美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0.287359美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6年6月22日生效,该价格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2026年6月23日、2026年6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预案》(临2026-021)、《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临2026-02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2026-02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6月30日,相关回购前置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公司尚未能实际实施本次回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00751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900938 |海科B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的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年6月15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9,000万元一18,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回购专项借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5.29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5.2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272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6年6月22日生效,该价格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2026年6月23日、2026年6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的预案》(临2026-020)、《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临2026-02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2026-02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61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06元/股,最低价为2.8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95,40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