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补偿情况暨亚特新材股权款支付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0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补偿情况暨亚特新材股权款支付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解决同业竞争,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真爱集团有限公司、诸暨众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郑期中、郑其明、刘元庆、刘忠庆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人民币118,000万元的价格现金收购浙江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特新材”)100%股权。(详见公告:2022-119)。
在股权转让协议中,亚特新材原股东曾作出承诺,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实现净利润(指目标公司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8,859.72万元、10,873.56万元、11,529.31万元及12,017.63万元。
二、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及股权款支付进展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亚特新材2025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议案》。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出具的《关于浙江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原股东对浙江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审核报告》([2026]京会兴专字第00620003号),亚特新材2025年度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为8,000.70万元,与利润承诺数差异3,528.61万元,未完成2025年度业绩承诺。
根据各方签署的《关于浙江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亚特新材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后公司需向交易对方支付10%的股权转让款,即11,800万元。因亚特新材未能完成2025年度业绩承诺,公司根据协议约定扣减本期应补偿金额3,528.61万元(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承诺净利润数-当期实现净利润数)后,支付当期剩余股权转让款项8,271.39万元。(详见公告:2026-021)。
近日,公司已根据协议约定将扣减本期应补偿金额后的当期剩余股权转让款项8,271.39万元支付给交易对方。至此,业绩承诺方已完成2025年度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根据协议安排支付了90%的股价转让款,合计100,832.42万元,其余股份转让款项将继续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支付。
三、公司的后续措施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亚特新材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从业务布局、资产运营、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等多维度深化对亚特新材的整合管理,充分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持续提升整体经营质量与经营业绩。同时,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