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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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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6月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6-07-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4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6月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注: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即2026年度担保预计总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因担保发生频次较高,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阶段时间内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按月汇总披露实际发生的担保进展。2026年6月公司担保进展情况如下:

2026年6月2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盛剑环境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盛剑”)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嘉定支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100100050-2026年嘉定(保)字0068号】。江苏盛剑为工商银行嘉定支行依据其与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签订的主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0100100050-2026年(嘉定)字01238号】)而享有的对公司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2026年6月23日至2027年6月22日,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分次提款的,自首次提款日起算),实际提款日以借据为准。担保的最高主债权本金为人民币6,000.00万元。

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担保事项已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无需另行审议。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为提高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效率,满足其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同时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2026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预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等值外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预计对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等值外币)。即2026年度担保预计总额度为40亿元(含等值外币)。

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审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2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2025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等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注:被担保方采用单体财务数据。表格中数据计算时因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江苏盛剑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行

3、债务人: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的主债权:债权人依据其与债务人于2026年6月23日签订的主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0100100050-2026年(嘉定)字01238号】)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7、担保的最高主债权本金:人民币6,000.00万元

8、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9、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2026年6月23日至2027年6月22日,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分次提款的,自首次提款日起算),实际提款日以借据为准。

10、本合同自债权人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保证人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可能发生的担保,属于日常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部分被担保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余额分别为400,000.00万元(即2026年度担保预计总额)、132,381.58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0.75%、79.68%。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孙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