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6-037
转债代码:113695 债券简称:华辰转债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221,400,000.00元
●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 本次合同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签署的合同系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所涉及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若本合同顺利履行,对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年度及未来业绩将产生一定积极影响,且不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
● 特别风险提示:
1、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未来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具体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2、公司将密切关注交易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披露的销售金额不构成业绩承诺或业绩预测,合同的实际执行情况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与宁夏天普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储能变流升压一体机设备买卖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221,400,000.00元。
本次签订的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销售合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和《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履行了签订本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公司名称:宁夏天普芯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苏银产业园瀚海街26号
法定代表人:于利伟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合同对方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甲方:宁夏天普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总金额:人民币221,400,000.00元
人民币(大写):贰亿贰仟壹佰肆拾万元整
3、付款方式:储能变流器:电汇;箱式变压器:电汇或6月内银行承兑,如甲方采用银行承兑方式支付的,不再承担贴息等任何费用 。
4、交货地点: 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珠斯楞(阿风)500kV变南侧6公里处。
5、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6、交货工期:按照本合同约定执行。
7、违约责任:按照本合同约定执行。
8、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不成,则双方均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说明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销售合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若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业绩将产生一定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综合竞争力。实际对公司各年度业绩产生的影响以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准。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情形。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业务和经营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合同的履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未来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公司将密切关注交易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披露的销售金额不构成业绩承诺或业绩预测,合同的实际执行情况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