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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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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6-07-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ST九鼎 编号: 2026-034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股票于2026年7月1日、7月2日及7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退市风险:因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净利润为负,股票已于2026年4月30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2026年度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利润总额、扣非前后净利润三者孰低者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在2026年年报披露后终止上市。

●生产经营风险: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了《九鼎投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665.76万元,同比减少28.9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20.76万元,同比增亏2.82%。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于2026年7月1日、7月2日及7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核实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已确认并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影响股价异常波动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情况

公司目前未发现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需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涉及其他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24亿元。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81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2.81亿元,低于3亿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九鼎投资”变更为“*ST九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2026年度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利润总额、扣非前后净利润三者孰低者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在 2026年年报披露后终止上市。

经核实,在上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分类,公司旗下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属于金融业-资本市场服务。根据公开可查的数据统计,2026年7月3日公司及金融行业的估值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倍

说明:上表行业市盈率PE(TTM)和市净率PB(LF)为中位数。

公司股票于2026年7月1日、7月2日及7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股价剔除大盘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情况以及经营环境与前期披露的信息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了《九鼎投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665.76万元,同比减少28.9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20.76万元,同比增亏2.82%。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