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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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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66版)

2026-07-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6版)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公司2026年1-3月财务数据和截止2026年4月30日回款金额未经审计。

公司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主要为下游客户提供配套整车的电驱动系统相关开发服务,技术开发及服务收入主要以境外客户为主,通常为项目制。该业务在技术开发成果完成并通过客户验收时确认收入,因此各期收入受客户验收周期影响较大,不同项目完成时间的间隔差异较大,导致收入存在波动。同时,各项目因技术难度、开发投入和客户定价等因素不同,毛利率差异较大。

(二)销售模式

公司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公司持续开拓国内市场和海外市场,公司的销售和市场覆盖国内多个城市,并覆盖欧洲、北美等区域市场。

(三)收入确认方法

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具体收入确认方法详见“1、关于经营业绩”之“二、补充说明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具体规模、确认收入的主要业务构成、涉及客户名称及历年业务往来情况、是否属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业务收入确认政策及具体确认过程,说明2025年第四季度净利润变化较大、与往年存在较大差异的具体原因,并说明相关收入确认是否存在真实性存疑、收入跨期、非常规性收入确认等异常情况”之回复。

(四)营业成本核算方法、归集过程

公司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按项目进行核算,以立项项目作为独立成本核算对象,项目立项后设立专属项目编号,按项目维度开展账务及成本核算。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营业成本主要包括人工成本、工具材料、折旧与摊销、房租水电及其他费用等,公司每月末根据各项目报的人工工时和统计的台架工时,将各类费用按工时分配至具体项目,在达到PPAP客户签字验收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同时结转营业成本。

公司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营业成本归集过程如下:

(五)技术开发及服务成本明细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公司2026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于在项目开发期间形成的技术开发存货,公司经评估后已对其计提了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在该等技术开发存货实现对外销售时,公司将前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予以转销,并相应冲减当期主营业务成本。

公司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成本以职工薪酬、工具材料和折旧与摊销为主。报告期内,职工薪酬占比稳定在39%–50%,是成本的最主要构成;工具材料占比通常在20%–30%;折旧与摊销占比在7%–11%之间,2026年一季度因验收项目少,结转成本较少,整体成本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结合前述因素、行业发展情况、同行业公司情况,分别补充说明报告期内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偶发性影响因素、是否符合行业整体变动趋势,若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请具体分析并说明原因。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公司寄售模式下的收入确认、存货以及对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执行的审计程序、取得的审计证据及结论

(一)行业发展情况

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展现强劲活力。在政策有力引导、技术持续创新及消费者节能偏好不断增强的共同推动下,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实现了历史性跨越。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于2026年1月发布数据显示,2025年汽车产销累计完成3,453.1万辆和3,44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0.4%和9.4%,产销量再创历史新高,产销规模连续3年保持在3,000万辆以上。其中,新能源汽车表现尤为突出:全年产销量分别实现1,662.6万辆和1,64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9%和28.2%,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7.9%,尤其在2025年下半年,新能源汽车单月市场占有率已稳定突破50%,体现了新能源汽车强劲的市场需求。

电驱动系统作为新能源汽车的核心组成部分,其性能表现直接决定了整车的动力性能与驾乘品质。近年来,在产业政策持续引导与市场环境不断优化的双重推动下,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实现快速增长。在此背景下,我国电驱动系统行业迎来重大发展机遇,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根据NE时代新能源乘用车终端数据统计,2025年全年中国新能源乘用车电驱动系统装机量为989万套,同比增长27.51%。新能源汽车市场及电驱动行业的快速发展为公司业绩增长奠定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以下为中汽协国内新能源汽车季度销量与公司国内电驱动系统销售量的趋势比较图,两者相似程度比较高。公司的业务变动与市场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二)同行业公司情况

2025年度,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营业收入及其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摘自于同行业公司2025年年报或者招股说明书,其中:联合动力:为其年报披露的电驱动系统业务的营业收入;朗高电机:为其招股书中披露的新能源商用车业务营业收入;绿控传动:为其招股书中披露总营业收入;大洋电机:为其年报披露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业务的营业收入;巨一科技:为其年报披露的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业务的营业收入;方正电机:为其年报披露的驱动电机和汽车电子业务的营业收入;英搏尔:为其年报披露的电驱总成和电机控制器业务的营业收入。

公司及可比公司的类似业务2025年较2024年均呈增长趋势,增长范围为4.35%至152.58%,其中朗高电机增长为121.46%,绿控传动为152.58%。精进电动收入增长在同行业公司的变动范围内。各公司增长幅度差异主要受各自下游客户需求影响。

受收入较低,产品销售量较低影响,公司2025以前年度毛利率处于较低水平。2025年,随着销量及销售收入增长,对主要客户的配套车型产品实现规模化量产,公司毛利率增长至同行业平均水平。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指标如下:

注:联合动力:为其年报披露的电驱动系统业务的毛利润率;朗高电机:为其招股书中披露的新能源商用车业务毛利润率;绿控传动:为其招股书中披露综合毛利润率;大洋电机:为其年报披露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业务的毛利润率;巨一科技:为其年报披露的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业务的毛利润率;方正电机:为其年报披露的驱动电机和汽车电子业务的毛利润率;英搏尔:为其年报披露的电驱总成和电机控制器业务的毛利润率。

通过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精进电动2025年毛利率为16.01%,可比公司的毛利率范围在12.39%至17.28%之间,精进电动毛利率在行业毛利率区间内,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可比公司绿控传动未披露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营业情况。但根据绿控传动“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回复意见(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绿控传动2025年1-6月其“技术研发服务”的毛利率为60.65%,远高于其同期综合毛利率的19.38%。这与公司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毛利率高于综合毛利的特征一致。这也符合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具有高度定制化,且项目无重复性,受个别客户与项目影响大的特征。

公司营业收入规模自2023年以来持续增长,毛利率也逐年改善。公司与主要客户均为长期合作关系。对2025年业绩增长贡献比较大的北汽集团的乘用车项目开始于2020年,公司从前期评估、报价、项目定点、产品开发验证、产线建设,一直与客户紧密合作,于2024年下半年成功进入量产,2025年实现产品放量,并非偶然事件,符合行业常规。

五、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年审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针对上述问题年审会计师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1、了解与销售和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对公司管理层、财务人员以及销售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销售的业务模式;

3、抽取寄售主要客户合同,结合合同权利义务判断精进电动公司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4、执行了收入的穿行测试。抽样检查寄售客户的销售合同、订单、领用数量、寄售发票等凭证,确定收入确认时点、金额、数量是否准确,评价精进电动公司对寄售模式的判断是否合理;

5、对重要客户进行访谈;

6、执行收入截止性测试。对寄售客户,核对资产负债日前后的系统出库单、领用单、领用数量以及发票,评价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检查重要客户期后的银行回单、应收票据等,确定回款是否真实、合理;

8、执行函证程序及替代测试,向主要的和随机选取的客户函证收入的发生额和应收账款余额以及相应的替代测试;

9、执行收入分析程序,从产品、客户等多维度分析公司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及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获取同行业可比公司信息,执行毛利率对比分析程序,分析差异原因及合理性;结合整车销量数据以及公司主要客户配套车型的上牌量,分析公司收入增长与下游行业趋势的匹配性;

10、针对寄售模式下的产品销售收入,获取了与主要客户签订的框架合同、订单、第三方仓库收发存报表、验收相关单据、领用清单、发票、回款单据等支持性文件,检查包括发货单号、发货日期、数量、领用或验收时间及确认收入金额、回款情况等,核对相关信息、数据是否与财务记录一致;对寄售仓执行现场监盘和期后检查程序,在现场监盘过程中对寄售产品的数量、外观、型号进行清点与核对,检查是否存在滞销、毁损、陈旧或过时等情况;将寄售仓存货盘点记录与公司账面寄售存货数量、公司自行盘点的数量进行核对;

11、获取产品成本明细表,分析主要产品的上下年和本年各月度平均单位成本变动,识别单位成本的变动趋势及异常波动,并分析变动原因;抽查生产成本消耗原材料,检查原材料入账分配及时性与准确性,对折旧、人工成本分摊执行重新计算程序;获取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成本明细表,将主营业务成本结转数量与收入确认数量进行匹配核对,确认成本结转与收入确认的数量口径是否一致;执行成本倒轧程序,验证成本核算的完整性与准确性;

12、针对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获取了与主要客户签订的合同或订单、发票、验收相关单据、银行回单、进度确认证明等支持性文件,检查包括订单内容、发票内容、验收结果、验收时间、回款情况等,核对相关信息、数据是否与财务记录一致;对于终止项目,获取了技术开发项目终止通知证明、法律文件、发票、收款、过程验收资料、进度确认证明等支持性文件,核对相关信息、数据,与管理层进行访谈,并咨询法律专家,检查收入确认时点和金额准确性;

13、针对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的成本核算,了解公司研发项目成本的归集和核算方法,获取技术开发存货明细表,检查直接材料、职工薪酬、折旧摊销等费用的归集范围是否符合会计政策;复核技术开发项目相关费用的归集与分配,检查分配至技术开发成本及研发费用的金额是否准确,评价分配方法的一贯性与合理性;检查研发项目的立项文件、过程管理及研究成果等资料;抽取凭证,将原始凭证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分析判断会计处理的合规性;获取技术开发成本减值准备计算表,检查计算逻辑及合同金额、项目成本等关键参数,重新计算跌价金额,评价减值测试的合理性。

(二)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

公司对于上述情况的说明,与年审会计师在执行精进电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3.关于海外业务。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境内实现收入21.47亿元,占主营收入比重为79.32%,同比增加159.45%;境外收入5.60亿元,占主营收入比重为20.68%,同比增长23.74%,增速显著低于境内业务。

请公司:(1)补充说明近三年公司境内外业务的开展情况,包括境内与境外分别对应的主要产品及销售规模、主要客户及销售产品、收入确认方式、毛利率、销售规模前十大区域的销售情况,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境内外收入增长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2)海外业务的定价模式、毛利率水平、结算货币及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外汇风险管理措施;(3)补充说明海外资产布局、运营情况及投资回报、盈利表现,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建设的,列示募投项目具体进展。请持续督导机构对募集资金相关问题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补充说明近三年公司境内外业务的开展情况,包括境内与境外分别对应的主要产品及销售规模、主要客户及销售产品、收入确认方式、毛利率、销售规模前十大区域的销售情况,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境内外收入增长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近三年公司境内外业务的开展情况

国内和国外新能源汽车在2023年到2025年保持了高速增长,公司国内和国外客户需求也均有明显增长,客户需求的增长拉动了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公司2023年至2025年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4,089.91万元、128,020.60万元、270,731.99万元,2024年和2025年主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增长率分别为52.24%、 111.48%,随着销量增加,公司盈利能力得到明显改善,主营业务毛利率从2023年-10.60%增长至2025年的15.35%。

近三年公司境内外业务的开展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2025年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11.48%,毛利率增长12.20个百分点;公司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2.24%,毛利率增长13.75个百分点。公司境内业务以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销售为主,2023至2025年产品销售收入分别4.23亿元、7.77亿元、21.02亿元,随着销售规模大幅度增加,毛利率从-19.76%升至10.74%;境外业务分为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和技术开发与服务,2025年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销售收入2.91亿元、毛利率3.64%,技术服务收入大幅度增长至2.69亿元,受技术开发与服务的带动,境外整体毛利率从2023年 -2.34%上涨至31.95%。

(二)收入确认方式

收入确认方式请详见“1、关于经营业绩”之“二、补充说明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具体规模、确认收入的主要业务构成、涉及客户名称及历年业务往来情况、是否属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业务收入确认政策及具体确认过程,说明2025年第四季度净利润变化较大、与往年存在较大差异的具体原因,并说明相关收入确认是否存在真实性存疑、收入跨期、非常规性收入确认等异常情况”之回复。

(三)近三年公司对主要客户及销售情况

公司2025年境内和境外销售前五大客户汇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近三年公司销售前十大区域的销售情况

公司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积极把握行业机遇,持续深化高质量发展,锚定国内和海外市场,坚持深耕主业,致力为世界做更好的电驱动系统。公司海外业务呈现区域差异化发展格局,近三年公司海外整体销售额都在提升,海外市场区域以北美区域为主,同时欧洲市场实现拓展,公司对欧洲客户近年来销售额显著提升,公司2023年-2025年主要销售区域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近年来把握全球新能源电动汽车发展机遇,聚焦国内外市场,发挥技术优势,聚焦优质项目,公司领先的技术实力与“大系统”产品战略持续释放发展红利,经营成效显著,国内市场销售快速增长。2025年公司为北汽集团配套的乘用车电驱动系统项目随着相关车型的上市和持续增量,整车销售量快速增长,向北汽集团的销售规模随之快速增长。

公司2023年至2025年境内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3,217.79万元、82,764.73万元、214,731.09万元,2024年、2025年增长率分别为91.51%、159.45%。

2025年公司对欧洲客户销售额显著提升,实现高压高功率重卡碳化硅控制器的大批量持续供货,成功向大众商用车集团旗下曼恩、斯堪尼亚等品牌持续批量供应碳化硅控制器,配套其全系列重卡车型;并与国际知名汽车零部件企业OP Mobility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已获得客户定点。2023年至2025年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0,872.12万元、45,255.87万元、56,000.89万元,2024年、2025年增长率分别为10.73%、23.74%。

公司境内主营业务收入增速显著高于境外,主要受境内新能源电动车行业政策支持带动,行业整体快速发展。公司借助自身领先的技术优势,聚焦优质项目。特别是公司配套北汽集团的新车型陆续上市后,市场反响良好,有效拉动了对公司电驱动系统产品的需求,从而推动境内市场销售规模快速增长。在汽车行业,乘用车项目单体体量较大,新项目的投产或起量对公司业务影响较为明显,公司的业务变化受自身项目周期影响较大。

二、海外业务的定价模式、毛利率水平、结算货币及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外汇风险管理措施

公司与海外客户的定价模式和国内的类似,公司根据市场定价。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的业务,在进入合格供应商库之后,均需履行方案讨论、技术答辩、得到客户的需求确认、商务谈判等流程。最终定价均通过竞争性投标的商业方式确定,具有公允性。与北美客户或者亚洲客户,公司主要以美元进行结算,欧洲客户主要使用欧元结算。2025年,公司主营业务中,以美元结算的销售额占主营业务收入19.06%,以欧元结算的销售额占主营业务收入1.58%,除以上外无其他非人民币货币结算。以下为公司境内,境外主营业务毛利率的比较:

公司境外业务毛利率波动比较大,主要是因为境外业务还在发展期,因此各个项目的波动性造成毛利率波动比较大。公司海外项目的主要结算货币主要是美元,其次是欧元,都是相对比较稳定的货币。过往3年,汇兑损益对利润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过往三年中,公司年度财务费用中,汇兑损益的区间在-1,055万到1,381万之间(负数为收益)。相对于公司总收入,汇兑损益占年度总收入比例在-1.02%至0.51%之间,对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在外汇风险管控方面,公司的海外业务收支结算货币主要是美元,其次是欧元,由于美元和欧元的稳定性,公司认为相关的外汇风险目前处于可控的水平。随着未来公司海外市场开拓规模的扩大,海外收入将进一步增加,如果未来汇率波动较大,将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将加强国际贸易和汇率政策的研究,在确保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会尝试探索使用远期结售汇等金融避险工具,不以投机为目的,合理进行风险管控,同时公司也将通过缩短报价周期等方式及时调整产品价格,一定程度上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

三、补充说明海外资产布局、运营情况及投资回报、盈利表现,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建设的,列示募投项目具体进展。请持续督导机构对募集资金相关问题核查并发表意见

(一)海外资产布局

精进北美是精进电动在美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20日,办公地址为:美国密歇根州,Farmington Hills市,34700 Grand River Ave.,地处北美汽车产业核心城市底特律附近。精进北美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公司于2019年在以上地址购买了土地和厂房,建立了区域总部和北美生产基地。2025年,精进北美设立了全资控股子公司JJE Holdings LLC,注册地与精进北美为同一地点,目前该公司还未开展业务。

精进电动一直以来针对国际高中端客户需求持续地进行产品研发,在北美和欧洲市场,都已陆续获得了新增业务。公司设立北美公司基于以下几个战略考虑:第一,为了更好地服务北美客户。公司的主要客户,斯特兰蒂斯集团在精进北美基地附件建有工厂,设立北美基地是应客户建议,便于公司及时为客户供应产品和提供服务。第二,减少贸易摩擦带来的影响和遵守当地法规。近年来,美国政府为了鼓励制造业回归本土,通过立法和增加关税等方式强化了汽车零部件的本土化要求,特别是《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取代《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后,将整车中北美生产的零部件比例从62.5%提高至75%。为降低这些法规和关税对公司业务的负面影响,公司在北美建立了生产基地。第三,北美拥有对公司产品和技术发展关系重要的人才资源。从2021年公司上市到2025年底,公司的4名核心技术人员中有2名是精进北美员工。这些技术人员在电力电子、控制软件和电驱动系统集成方面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拥有驱动电机、发电机、控制器、传动总成和控制器软件等自主核心技术,实现完整的技术布局做出了不可或缺的贡献。第四,精进北美市场和项目管理人员高度本地化,为精进电动在北美和欧洲的市场拓展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公司利用北美当地员工语言、文化以及地处北美汽车之都底特律的先天地理优势,为公司开拓欧美市场,起到了桥头堡的作用,为精进北美和精进电动国内其他公司导入了多家海外客户。

精进北美是公司经营战略重要的组成部分,2025年度公司形成收入的海外客户有27家,其中由精进北美销售、市场以及项目管理团队负责开发和管理的客户有20家,总收入规模为38,501.00万元,精进北美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4,662.22万元收入,占这部分收入的90.03%,其余合同由精进电动其他公司执行,收入的确认根据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和与客户的具体合同条款约定决定。

(二)运营情况

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境外资产56,405.4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8.85%。该信息已经在公司年报里进行了披露。精进北美历年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以上数据显示精进北美收入较为稳定,净利润从2023年至2025年虽为亏损,但亏损趋势逐年改善。精进北美的经营活动净现金流2024年为负,2023和2025年为正。由于精进北美净利润为负,且净资产为负数,常用的回报率指标意义不大,资产现金回报率可以作为一个相对比较有意义的标准,计算方式为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平均总资产,与可比公司比较的指标结果如下:

精进北美的三年平均资产现金回报率略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三)募集资金投入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项目之一为“北美仓储物流中心项目”,项目实施单位为精进北美,计划投入募集资金7,000万元人民币。“北美仓储物流中心项目”立项后,公司对项目展开了积极的推动工作。由于公司在北美的客户的工厂分散在美国多个州和墨西哥、加拿大等国家,为同时考虑现有、潜在客户和项目优化选址,公司就北美仓储物流中心的选址在多个地区进行了调研。公司聘请了第三方咨询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潜在的选址地区和政府招商政策进行了调研和评估,并对潜在的具体设施进行了评估。调研和考察的地区分别涉及美国密歇根州、印第安纳州、南卡莱罗纳州和阿拉巴马州。但是由于一些客观因素和政策不确定性问题,公司出于审慎和保护投资的原则,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对本项目暂缓实施,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鉴于北美业务是公司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将会继续评估投资方式和地区,包括对潜在设施进行租赁。如果公司评估并决定改变投资方式,将按照公司章程、交易所、证监会和相关法律及规定,制度履行流程对项目进行优化变更。公司在该项目上未投入募集资金。

四、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年审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针对上述问题年审会计师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1、了解、评价和测试了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其中包括了解信息技术环境,对信息系统进行一般控制测试及销售业务流程的信息处理控制测试;

2、检查了与重要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识别与收入确认时点相关的条款,判断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抽样检查了收入确认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合同、订单、签收记录、客户系统查询与对账记录、领用清单、收款单据等,验证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

4、产品销售收入,获取了与主要客户签订的框架合同、订单、第三方仓库收发存报表、验收相关单据、银行回单、年度产品销售收入相关的海关报关单等支持性文件,检查包括发货单号、发货日期、数量、领用或验收时间、报关单号,报关时间及确认收入金额、回款情况等,核对相关信息、数据是否与财务记录一致;

5、技术开发收入,获取了与主要客户签订的合同或订单、发票、验收相关单据、银行回单、进度确认证明等支持性文件,检查包括订单内容、发票内容、验收结果、验收时间、回款情况等,核对相关信息、数据是否与财务记录一致;对于终止项目,获取了技术开发项目终止通知证明,法律文件、发票、收款、过程验收资料、进度确认证明等支持性文件,核对相关信息、数据,与管理层进行访谈,并咨询法律专家,检查收入确认时点和金额准确性;

6、对重要客户的交易额执行了函证程序;

7、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交易抽查了合同、订单、发货单、出库单、签收单、领用清单、银行回单、发票等支持性文件,以确认收入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8、取得了期后的销售出库单明细、发货单明细,检查了期后产品出库、退回情况;

9、针对涉及募集资金,获取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项目台账、工程/设备采购合同及付款凭证,并向银行独立函证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检查募集资金使用的三会文件,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了解公司北美仓储物流项目的实施情况。

(二)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

公司对于上述情况的说明,与年审会计师在执行精进电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五、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情况及意见

(一)回复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所投资项目如下:

上述项目中,已发生募集资金投入的项目,均不涉及海外资产布局。

北美仓储物流项目系公司2023年变更的项目,计划实施主体为公司子公司精进电动北美有限责任公司(Jing-Jin Electric North America LLC.),计划投资内容系为位于美国密歇根州 Farmington Hills 市的生产基地购买或者建设配套的仓储物流中心,拟满足北美业务的物流仓储需求。

该项目立项后,公司就北美仓储物流中心的选址在多个地区进行了调研并聘请了第三方咨询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潜在的选址地区和政府招商政策进行了调研和评估,并对潜在的具体设施进行了评估。调研和考察的地区分别涉及美国密歇根州、印第安纳州、南卡莱罗纳州和阿拉巴马州。但是由于一些客观因素和政策不确定性问题,出于审慎原则,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对本项目暂缓实施。截至目前,北美仓储物流中心项目未发生募集资金投入。

(二)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意见

1、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查阅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了解募投项目实施情况;

(2)定期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及原始凭证、相关合同、审议募集资金使用的三会文件,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了解公司北美仓储物流项目的实施情况。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的海外资产布局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建设的情况。

4.关于前五大客户。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达79.10%,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第一大客户为北汽集团,北汽集团在报告期内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54.43%。

请公司:(1)补充说明近三年前五大客户具体情况,包括名称、合作年限、合作模式、定价政策、销售产品名称及类型、销售金额及占比、结算方式及信用政策、收入确认政策及资金流入情况、应收账款规模及回款情况、是否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并说明近三年公司前五大客户是否发生明显变动、是否持续客户集中度较高;(2)补充说明公司与第一大客户北汽集团近三年合作的具体情况,包括每年度销售规模及占比、销售产品类型、配套产品类型及公开销售数据、结算方式及信用政策、收入确认政策及资金流入情况、应收账款规模及回款情况、当前在手订单及执行情况、公司在北汽集团供应商体系中地位(是否相关产品独供),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对第一大客户北汽集团销售占比集中的原因,是否对北汽集团存在重大依赖,若存在,请充分说明与北汽集团合作关系的存续是否具有长期稳定性、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主要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

一、补充说明近三年前五大客户具体情况,包括名称、合作年限、合作模式、定价政策、销售产品名称及类型、销售金额及占比、结算方式及信用政策、收入确认政策及资金流入情况、应收账款规模及回款情况、是否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并说明近三年公司前五大客户是否发生明显变动、是否持续客户集中度较高

2023年至2025年,公司前五大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近三年公司与前五大客户合作模式:公司与上述主要客户合作年限较长,对其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销售均采用直销模式,公司直接面向新能源汽车整车厂及一级供应商销售,不存在经销或代理模式。公司针对客户不同需求,采用寄售和非寄售两种不同模式,公司与主要客户均签订销售合同,客户根据车型项目需求向公司下发订单,公司按订单组织生产。部分客户采用一单一议方式确定价格,部分客户采用年度框架议价方式,每年根据原材料价格、年降要求等因素协商调整价格。

公司与上述客户的收入确认政策执行公司统一的收入确认政策,详见“1、关于经营业绩”之“三、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季节特征、商业模式、主要客户各季度收入确认政策及回款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 经营业绩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收入是否存在季节性特征、是否与以往年度变动趋势保持一致,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之回复。公司根据市场定价,主要向上述提供乘用车、非乘用车及技术开发服务。结合实际业务,公司对提供的电驱动系统,与不同客户分别采用了寄售和非寄售的供货方式,根据双方签订的各项协议,其中寄售客户领用货物,公司不再拥有货物所有权且不能够对货物施加有效控制,相关收入的金额能可靠计量时确认收入;对于非寄销售的供货方式,将货物交付客户,公司不再拥有货物所有权且不能够对货物施加有效控制,相关收入的金额能可靠计量时确认收入。

近三年,公司前五大客户均为国内外知名整车企业。其中,北汽集团、客户1、客户2、客户3在2023年至2025年度均为公司前五大客户。2023-2025年度,公司前五大客户历年排名如下:

综上,近三年公司前五大客户虽存在个别客户进入或退出前五大客户的情形,但主要客户群体仍以长期合作的整车集团客户为主,公司近三年核心客户未发生重大变化,客户结构整体保持稳定。

2023年至2025年,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应收账款规模及回款情况、资金流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回款统计截至2026年4月30日(未经审计)。

2023年至2025年,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60,072.87万元、94,202.73万元和215,846.25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分别为69.35%、72.19%和79.10%。近三年公司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其中,2025年北汽集团销售金额为148,520.6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54.43%,较2024年销售金额26,595.66万元大幅增长,系公司2025年前五大客户集中度提高的主要原因。

二、补充说明公司与第一大客户北汽集团近三年合作的具体情况,包括每年度销售规模及占比、销售产品类型、配套产品类型及公开销售数据、结算方式及信用政策、收入确认政策及资金流入情况、应收账款规模及回款情况、当前在手订单及执行情况、公司在北汽集团供应商体系中地位(是否相关产品独供),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对第一大客户北汽集团销售占比集中的原因,是否对北汽集团存在重大依赖,若存在,请充分说明与北汽集团合作关系的存续是否具有长期稳定性、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主要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一)公司与第一大客户北汽集团近三年合作的具体情况

北汽集团在公司发展历史上一直是公司的主要客户之一,公司从2012年开始就与其保持着业务合作关系。自2021年上市以来,公司对该客户销售收入规模持续增长,客户排名持续上升。具体合作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回款统计截至2026年4月30日(未经审计)。

1、配套产品类型及公开销售数据

公司对北汽集团的产品类型,配套车型和供应商地位及公开销售数据情况参见“2、关于主营业务及产品”之“二、补充说明以寄售模式开展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业务情况,包括近三年又一期寄售业务销售规模及占当期公司整体收入比例、前五大客户名称及对应的销售金额与产品类型、寄售模式下产品的毛利率、净利润,并说明寄售模式的主要参与方及对应承担的 责任与义务、具体业务流程、寄售模式销售周期、收入确认具体时点、应收账款金额、账龄、坏账计提及期后回款情况,营业成本的核算方法、归集过程及明细构成,寄售模式业务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是否存在年末集中向客户寄售铺货增加收入的情形”之回复。

2、结算方式与信用政策

因北汽集团各公司业务范围不同,公司与北汽集团各公司结算账期各不相同。公司按不同账期分别与客户进行结算,结算时间分为30天、45天、60天、70天不等。结算收款方式为电汇和电子汇票。

3、收入确认政策

公司根据市场定价,主要向北汽集团提供乘用车、非乘用车及技术开发服务。根据北汽集团各公司经营模式,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对提供的电驱动系统,与北汽集团下属公司分别采用了寄售和非寄售的供货方式,根据双方签订的各项协议,其中寄售客户领用货物,公司不再拥有货物所有权且不能够对货物施加有效控制,相关收入的金额能可靠计量时确认收入;对于非寄销售的供货方式,将货物交付客户,公司不再拥有货物所有权且不能够对货物施加有效控制,相关收入的金额能可靠计量时确认收入。

对于为客户提供的新车型的同步技术开发及为客户产品与模具设计提供开发服务等,在向客户提交完订单约定的交付物后,客户对技术服务结果进行验收确认时确认相关技术收入。

4、在手订单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北汽集团在执行的新能源电驱动系统订单20,375.18万元,已执行7,786.58万元,执行率38.22%;在执行技术开发订单2,958.00万元未结项。两项在执行订单共计23,333.18万元,待执行订单共计15,546.6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5、对第一大客户北汽集团销售占比集中的原因及合作稳定性

根据前文分析,北汽集团在公司发展历史上一直是公司的主要客户之一,公司从2012年开始就与其保持着业务合作关系。2023至2025年公司对其营业收入在公司的客户群体里排名在前三名。公司对该客户的业务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的销售和开发,产品覆盖乘用车电驱动系统及其他各类商用车电驱动系统和技术开发与服务等。2025年对该客户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458.44%,主要由于公司配套该客户的新车型陆续上市,新车型销售量增长,拉动了对公司电驱动系统的需求。

最近三年内,公司对北汽集团的销售额占比分别为8.77%、20.38%和54.43%,仅在2025年当年对其销售额占比超过50%,是公司业务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与北汽集团关系良好,具有长期、紧密的合作基础,且公司在技术能力、质量控制能力和成本控制方面已形成较强的核心竞争优势,公司具备持续获取新增项目的能力。

公司在北汽集团供应商体系中地位及配套情况,详见“2、关于主营业务及产品”之“一、补充说明最近三年又一期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业务的开展情况,分别列示乘用车与非乘用车电驱动系统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净利润、毛利率、前五大客户及配套产品类型、配套产品终端应用车型的上市及销售情况、公司在相关配套产品供应商体系中地位、销售模式、收入确认方法、营业成本核算方法、归集过程、明细构成及变动情况、对应应收账款规模及截至目前回款情况”之回复。

公司已在年报里针对主要客户影响,客户集中度高的风险进行了披露: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行业竞争加剧或者重大产品、主要客户导入竞争性供应商或配套车型需求下降或者取消等影响,导致公司主要产品的销量或者产品利润下滑,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大幅度下滑甚至出现亏损的风险。

“5、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销售总额的79.10%,因此,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客户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影响较大。如果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主要客户经营情况出现不利变化,客户导入竞争性供应商或配套车型销量下滑或受行业政策、宏观经济、国际贸易政策等外部因素影响而实现需求大幅下降,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而公司又不能及时开拓其他客户,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年审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针对上述问题年审会计师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1、通过访谈销售部总经理,了解公司主要客户及对应的产品配套车型和产品配套地位是否为独家供应商)、定价政策;

2、获取公司本年收入明细表及应收账款明细表,分析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模式(直销/寄售)、销售产品类型、销售金额及占比、结算方式及信用政策、收入确认政策、资金流入情况、应收账款余额及期后回款情况;将收入确认政策与前期进行一致性比对,确认无重大变更;

3、比较上下年公司前五大客户的名单、排名、销售金额及占比变动情况,分析变动原因;分析客户集中度的变化趋势,对于集中度高的客户了解业务背景及原因;

4、针对前五大客户的不同销售模式,检查对应的销售合同、订单、签收单、领用清单、发票、银行回款凭证等支持性文件,核实收入确认模式、结算方式及确认收入金额的准确性;特别关注对第一大客户北汽集团的销售,获取其配套车型的公开上牌量数据,分析收入增长与终端销量的匹配性;

5、针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发生额及应收账款余额实施函证,核实交易的真实性;关注回函是否存在异常情况,对回函差异或未回函情形执行替代测试:检查合同、订单、签收单/领用对账单、验收文件、银行回单及期后收款记录等;

6、通过银行回单、应收票据及银行流水等原始凭证,检查报告期内及期后前五大客户的实际资金流入情况,核对回款金额、回款时间是否与信用政策一致,并确认付款方是否与客户一致,关注是否存在第三方回款情形;

7、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公司本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的工商登记信息、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等资料,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名单进行比对,核查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方关系或潜在利益安排,评估交易的商业实质。

(二)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年审会计师认为:

公司对于上述的说明,与年审会计师在执行精进电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二、关于资产及流动性

5.关于应收账款。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共计5.10亿元,同比增长33.54%,占期末总资产的17.05%。其中,按单项坏账计提准备的应收账款0.75亿元,坏账计提比例100.00%,单项计提坏账的客户一、客户二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0.23亿元、0.15亿元;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5.23亿元,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共计5.06亿元。根据披露,报告期内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客户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共计3.19亿元,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51.31%,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共计0.42亿元。

请公司:(1)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前五大欠款方具体情况,包括名称、是否为销售金额前五大客户、是否为新增客户、交易背景、销售产品类型及规模、账期、截至目前期后回款情况、是否逾期及逾期金额、坏账准备计提情况、与公司近三年业务往来情况、上述欠款方和公司及控股股东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依据、参数、具体测算过程及计提比例是否合理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2)补充说明单项计提坏账的客户一及客户二的名称、是否公司重要客户、与公司业务往来情况、销售产品类型及金额、账期,结合客户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说明全额计提坏账是否审慎;(3)结合应收账款主要欠款客户经营情况、下游行业环境等,说明是否存在应收账款无法回收风险并充分提示,相关坏账计提是否及时、充分。

回复:

一、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前五大欠款方具体情况,包括名称、是否为销售金额前五大客户、是否为新增客户、交易背景、销售产品类型及规模、账期、截至目前期后回款情况、是否逾期及逾期金额、坏账准备计提情况、与公司近三年业务往来情况、上述欠款方和公司及控股股东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依据、参数、具体测算过程及计提比例是否合理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一)应收账款前五大欠款方具体情况

注:期后回款金额为2026年1-4月回款金额(未经审计)。

(二)公司与前五大客户的交易背景及与公司近三年业务往来情况

与客户A的交易背景:客户A为北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北汽集团是公司自2012年起便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战略伙伴,自公司2021年上市以来,双方业务合作持续深化。公司与客户A交易主要集中在新能源乘用车电驱动系统的开发和销售。公司最早在2019年和客户A开展业务,后为客户A定制开发了一系列电驱动系统产品。这些产品于2024下半年量产,并于2025年整车销量上升而放量。客户A是公司核心客户之一,交易背景真实、业务往来具有连续性和稳定性。

与客户B的交易背景:客户B是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客户B是公司自2016年起便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战略伙伴,为精进电动电驱动系统核心零部件的直接客户。客户B在公司发展历史上始终占据重要地位,是公司核心客户之一,交易背景真实、业务往来具有连续性和稳定性。

与客户C的交易背景:客户C成立于2015年,原属乐视汽车旗下子品牌,公司与其交易主要基于其早期在新能源乘用车领域的业务布局。然而,客户C仅向市场推出两款车型,自2023年4月1日起,该客户部分岗位已实施停产、停工政策,财务状况显著恶化。公司自2023年度起与其的交易额已降为0,因债务人财务恶化,预计账款无法收回,已按单项认定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与客户D的交易背景:客户D是北汽集团下属企业,公司与该客户自2016年起就建立了持续的业务关系,是公司重要客户之一。该客户主长期采购公司多款商用车电驱动系统。该交易背景体现了长期、稳定、战略性的产业协同,是公司核心业务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近三年均与精进存在稳定的合作。

与客户E的交易背景:客户E是公司早期新能源电驱动系统客户之一,采购公司的商用车电驱动系统。2017年以后再无合作。客户E因经营不善,财务状况显著恶化,导致公司账款无法收回,应收账款账龄已达5年以上,故全额进行单项计提。

公司报告期内与应收账款前五大欠款方近三年业务往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报告期内与应收账款前五大欠款方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及坏账准备计提的依据、参数、具体测过程及计提比例合理性

报告期内与应收账款前五大欠款方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客户A

客户A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截至2025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0,894.93万元,系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产品货款和技术开发款,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客户A款项划分为账龄组合,按账龄对应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208.95万元。

(2)客户B

客户B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截至2025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期末余额5,537.44万元,系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产品货款,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客户B款项划分为账龄组合,按账龄对应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55.37万元。

(3)客户C

客户C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截至2025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329.90万元,系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产品货款。客户C已于2023年停产,因债务人财务困难预计无法收回,已按单项认定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4)客户D

客户D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截至2025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607.43万元,系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产品货款,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客户D款项划分为账龄组合,按账龄对应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69.30万元。

(5)客户E

客户E是早期新能源电驱动系统客户之一,2017年以后再无合作。客户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截至2025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508.36万元,客户E的应收账款账龄已达5年以上,系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产品货款。客户E因经营不善,财务状况显著恶化,导致公司账款无法收回,应收账款账龄已达5年以上,故全额进行单项计提。

综上,客户A、B、D都为大型国有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资金实力雄厚,账龄都在1年以内。针对客户A、B、D的应收账款均按照公司预期损失率计提坏账,期后回款正常,公司关于坏账准备的计提符合会计准则规定。针对客户C和客户E的回款风险,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已就客户C和客户E的应收账款按单项认定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总体而言,公司上述客户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二、补充说明单项计提坏账的客户一及客户二的名称、是否公司重要客户、与公司业务往来情况、销售产品类型及金额、账期,结合客户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说明全额计提坏账是否审慎

客户C:

该客户非公司重要客户,在以往三年的交易额为0。公司与其业务往来主要基于其早期在新能源乘用车领域的布局,销售产品为电驱动系统及相关零部件。原信用账期为月结45天,实际已远超信用期。该客户仅向市场推出两款车型,2022年度总销量仅5,321辆,自2023年4月1日起部分岗位实施停产、停工,财务状况显著恶化。公司就以前年度累计应收账款提起诉讼,2025年2月13日收到法院执行终结裁定,因该客户目前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院已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上述事实表明,债务人已不具备清偿能力,公司预计该笔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据此,公司按单项认定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该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坏账政策,依据充分,具有审慎性。

客户E:

该客户非公司重要客户,在以往三年的交易额为0。公司与客户E开始合作的时间较早,2017年以后再无合作,客户E的应收账款账龄已达5年以上,客户E因经营不善,财务状况显著恶化,导致公司账款无法收回。因此,公司对该笔应收账款按单项认定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该判断充分考虑了客户实际偿付能力,是审慎、合理的。

三、结合应收账款主要欠款客户经营情况、下游行业环境等,说明是否存在应收账款无法回收风险并充分提示,相关坏账计提是否及时、充分

(一)主要欠款客户经营情况及回收风险分析

报告期末的前几大应收账款客户均仍在持续经营,客户A、B、D产生的应收账款已在2026年4月30日前收回90%以上,不存在应收账款无法收回风险。客户C、E也仍在存续状态,公司已就该项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主要客户集中于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行业。近年来,公司聚焦优质客户,主要客户为境内大型国企公司和境外知名汽车厂商,景气度高,资金实力雄厚,信誉度高。客户A、B、D为大型国企子公司,受益于国内新能源电动汽车蓬勃发展,景气度高,资金实力雄厚,信誉度高,款项回收风险较低。

下游行业环境部分详见 “1、关于经营业绩”之“六、结合在手订单、产能规划、下游市场发展需求、公司一季度经营表现及产生原因,说明公司2025年业绩实现大幅增长并扭亏为盈是否系偶发性事件、是否能真实反映公司当下的盈利能力、公司实质盈利能力是否发生根本性好转、未来是否具备盈利可持续性,并说明2026年一季度业绩亏损是否反映公司经营有潜在风险,若存在,请充分提示风险”之回复。

综上,公司信用政策一贯连续,主要客户国内外为知名车企,经营良好。公司高度重视客户信用管理体系建设,近年来公司为保障资金安全,优先向境内知名企业以及知名境外企业销售,控制信用风险敞口、降低回款风险。公司对预计无法收回的已单项全额计提;其余按账龄组合足额计提。期后回款比例高,逾期率低。下游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前景明确,客户经营正常。公司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业务实际情况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坏账计提及时、充分,相关会计处理审慎。

四、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年审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针对上述问题年审会计师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1、了解、评价和测试了与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结合行业特点及信用风险特征,评价管理层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行业惯例;

3、对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与管理层讨论其可收回性,复核管理层计算可收回金额的依据,包括管理层结合客户经营情况、市场环境、历史还款情况等对客户信用风险作出的评估;

4、对于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检查账龄区间、信用记录、历史损失情况等关键信息,判断组合划分的合理性和预期信用损失率确定的充分性和准确性;

5、获取本期预期信用损失计算表,对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进行复核;

6、对期末重要应收账款实施了函证程序以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

7、复核管理层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信息是否在财务报表中作出了恰当列报和披露。

(二)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

公司对于上述情况的说明,与年审会计师在执行精进电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6.关于存货。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共计6.01亿元,同比增长1.76%,占期末总资产的20.08%。其中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合同履约成本、发出商品期末账面余额分别为2.74亿元、0.16亿元、0.78亿元、2.30亿元、0.79亿元,分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0.16亿元、0.02亿元、0.26亿元、0.29亿元、0.04亿元。

请公司:(1)补充列示截至报告期末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合同履约成本、发出商品的具体构成,包括具体对应的存货名称、数量、库龄、采购/销售对象、账面原值、跌价准备金额、截至目前在途物资到货及入库情况、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销售及回款情况等;(2)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存货跌价损失的测算过程,结合产品类型、库龄、在手订单、市场行情、产品成本、可变现净值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否及时、充分、是否存在进一步减值风险;(3)结合行业周期、产品迭代及原材料价格走势,补充说明存货管理的内控措施、库存周转效率及潜在跌价风险的应对预案。

回复:

一、补充列示截至报告期末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合同履约成本、发出商品的具体构成,包括具体对应的存货名称、数量、库龄、采购/销售对象、账面原值、跌价准备金额、截至目前在途物资到货及入库情况、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销售及回款情况等(下转6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