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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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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该区块始终未能进入实质性开发,2023年3月14日,克山公司收到能源部函件要求退还开发矿权。克山项目公司在收到能源部信函后,启动开发区的退还工作,于2023年11月17日完成《道勒塔利开发区封存方案》的编制,经政府相关部门(工业安全部、卫生防疫部、国土资源部、西哈州矿委、生态环保部)的审批后,于2023年12月15日上报能源部。区块退还的所有审批工作在2024年9月30日完成。

公司油气资产为马腾公司、克山公司持有的位于哈萨克斯坦境内的油田区块。各油田储量情况按照可开采性将储量分为三个类别,分别为1P(证明储量)、2P(证明储量+概算储量)、3P(证明储量+概算储量+可能储量)。

马腾公司持有卡拉阿尔纳、东科阿尔纳、马亭以及沙漠4个油田。根据哈萨克斯坦储量评估机构Optimum研究院(2024年)和KazRGEOI研究院(2025年)出具的储量报告,马腾公司2024年、2025年各区块年末储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吨

马腾公司各矿区2024年、2025年产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克山公司持有莫斯科耶、卡拉套2个油田。根据哈萨克斯坦储量评估机构Optimum研究院(2024年)和KazRGEOI研究院(2025年)出具的储量报告,克山公司2024年、2025年各区块年末储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吨

克山公司各矿区2024年、2025年产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由于近年公司新井产能建设投入不足,且主要集中在克山的莫斯科耶油田,因此每年新井产量贡献不能弥补老井递减带来的产量下降,马腾、克山的储量、产量规模也不匹配。2024年、2025年马腾、克山新钻井数、新老井产量构成对比如下:

井数单位:口;产量单位:吨

未来公司将合理安排和加大新钻井和增产措施工作量投入,以保证剩余可采储量得到均衡有效的动用。哈萨克斯坦储量评估机构KazRGEOI研究院给出的马腾公司未来五年的新钻井和增产措施工作量如下:

哈萨克斯坦储量评估机构KazRGEOI研究院给出的克山公司未来五年的新钻井和增产措施工作量如下:

2024年、2025年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公布的伦敦布伦特原油期货历史平均价格如下:

公司采用一贯的计提减值政策,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一一石油天然气开采》和《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对马腾和克山各油田区块的可回收金额进行评估,计算油气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评估方法为现金流折现法,公司结合储量报告中证明储量与概算储量、公司打井计划等计算出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并与账面价值对比。其中探明储量及油井相关设施,公司结合储量报告中证明储量(1P)进行计算测试,未探明储量结合储量报告中概算储量(P2)进行计算测试。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将其差额计入资产减值准备。

基于上述原则,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油气资产减值测试过程如下:

1、减值测试过程中涉及的具体参数及选取过程如下:

(1)剩余可采储量规模:

公司各油田矿区储量来源于2026年初由独立第三方储量评估机构哈萨克斯坦KazRGEOI研究院出具的储量报告。

马腾公司与克山公司的具体储量数据如下:

单位:万吨

公司储量评估采用的评估标准为国际上通用的油气资源管理系统(PRMS)。各级别的剩余可采储量(1P、2P、3P)均采用在产井的生产动态历史资料的综合研究分析,按照开发方案中部署的钻井计划和历年钻井工作量采用PRMS油气资源管理系统中推荐的产量递减法(DCA)进行各级别可采储量的预测。

(2)产量规划:

充分考虑各区块剩余可采储量和公司投资策略,在油价处于合理趋势下,公司未来产量将会呈现“升-稳-降”的趋势。公司各油田矿区未来产量来源于2026年初独立第三方储量评估机构哈萨克斯坦KazRGEOI研究院出具的储量报告,并计划原油产量实现对外销售时内外销比例为外销占比55%,内销占比45%。

未来5年马腾及克山公司各矿区产量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万吨

(3)原油价格预期:

减值测试采用的外销油价是公司在收集并比较了国际能源署、多家国际投行等机构对未来油价预测结果后,获得10家权威公司预测的未来5年数据,取其平均值作为油价预测基础值,从第6年起使用通货膨胀率2%作为油价增长率进行后续的油价预测。公司未来5年原油价格预测参考数据如下:

减值测试采用的内销油价为外销油价乘以0.35计算得出。

(4)原油的开采成本及税费:

原油开采成本及税费主要包括生产成本、运输费用、矿产资源开采税、出口收益税、出口关税。

公司第1年生产成本及运输费用为结合2026年的经营预算及2025年历史经营数据进行预测,从第2年起使用通货膨胀率2%作为成本及费用增长率进行后续的生产成本及运输费用预测。

相关税费为依据哈国现有政策进行计算。

(5)钻井计划及资本性支出

马腾公司未来5年的钻井计划如下:

单位:口井

根据历史钻井成本数据,卡拉阿尔纳油田每口井钻井成本约为110万美元,东科阿尔纳油田每口井钻井成本约为203万美元,马亭油田每口井钻井成本约为79万美元。

克山公司未来5年的钻井计划如下:

单位:口井

根据历史钻井成本数据,莫斯科耶油田每口井钻井成本约为203万美元,卡拉套油田每口井钻井成本约为203万美元。

(6)折现率: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八号一一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的规定,公司采用10%作为折现率。

(7)折现期:

公司减值测试折现期为22年,自2026年至2047年。与2026年初由独立第三方储量评估机构哈萨克斯坦KazRGEOI研究院出具的储量报告预测期保持一致。

2、油气资产减值测试结果:

根据上述计算方法,各年末油气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及期末账面价值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美元

若考虑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变动影响,各年末油气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及期末账面价值的明细如下:

单位:元

各年末油气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均大于账面价值,由此判断油气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

根据同花顺行业分类,公司所属同花顺行业为石油石化-油气开采及服务,同行业公司共19家。剔除掉不存在油气资产的公司后,还剩余7家同行业公司,包括广汇能源、新潮能源、中国海油、新天然气、中曼石油、潜能恒信、首华燃气。其中广汇能源、新天然气、首华燃气主要产品为天然气或煤炭,与公司主要产品不一致;潜能恒信主要收入类别为石油勘探技术服务收入,与公司主要收入类别油气销售收入不一致,故不将前述公司考虑为可比公司。中国海油油气相关资产及收入与公司相差较大,相比于新潮能源以及中曼石油与公司的规模可比性较弱,所以我们选取中曼石油以及新潮能源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分析。

同行业可比公司近两年油气资产减值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中曼石油2024年、2025年未计提油气资产减值准备。新潮能源2024年计提减值31,076,159.41元、减值金额占整体油气资产的比重较小,2025年未计提油气资产减值,公司2024年、2025年油气资产减值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基本相符。

综上所述,公司对油气资产采用的减值计提政策保持了一致性,对已存在减值迹象的油气资产已充分计提减值,本年度不存在新增的减值迹象,与行业趋势一致。

(2)报告期内新增在建工程的相关采购情况、采购价格是否公允、项目进展、付款情况、在建工程主要供应商名称,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报告期末在建工程余额8.5亿元,较期初增加6.37亿元,主要由于公司在伊拉克的在建项目Naft Khana、Huwaiza和South Basra Integrated Project(SBIPRO)(一体化项目)项目的投资增加。在产油田项目马腾和克山项目在建工程主要为新钻井、油田生产平台扩建等常规油田建设。

伊拉克Naft Khana及Huwaiza油田,洲际油气均为100%合同者及作业者,两油田开发协议分别于2023年6月、4月生效。其中Naft Khana合同期为34年,含勘探期5年。Huwaiza合同期为25年,勘探期3年,目前两项目均处于勘探期。本期新增在建工程主要为地震勘探工程、油套管采购、管线采购、井口设备采购、土建工程等。所有新增在建工程采购均严格遵循伊拉克政府颁布的标准合同采购管理程序Standard Contracting and Procurement Procedures (SCPP)执行,伊拉克境内所有油田采购均需严格执行SCPP规定,采购过程需接受伊拉克政府严格审计。2025年度新增在建工程采购中,所有供应商均与公司无关联关系,采购均通过竞争性招投标方式,价格公允。

伊拉克South Basra Integrated Project(SBIPRO)为一体化油气开发项目,公司持有67%权益。合同生效日为2025年6月25日,合同期限30年。SBIPRO项目包括Tuba油田评价、开发、生产及相关作业,同时包括下游炼厂、石化厂、太阳能电站等建设、调试和运营。目前,SBIPRO项目处于合同生效后的项目启动及前期准备阶段。本期新增在建工程主要为一体化方案设计、油田复产项目的前端工程设计、地面设施的初步油田开发方案设计、地震服务等前期投入。所有新增在建工程采购均严格遵循伊拉克政府颁布的标准合同采购管理程序Standard Contracting and Procurement Procedures(SCPP)执行,伊拉克境内所有油田采购均需严格执行SCPP规定,采购过程需接受伊拉克政府严格审计。2025年度新增在建工程采购中,所有供应商均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在产项目马腾、克山在建工程主要为在产油田的钻井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2025年,公司在马腾油田和克山油田共新钻井23口,油田生产平台扩建、沙漠油田营地建设、员工宿舍及食堂建设等。公司在建工程采购遵循哈萨克斯坦关于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公开挂网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价格是公允的,2025年度内新增在建工程采购中,НТиИК Цинлун ТОО(青龙石油科技工程)为公司关联方,其余供应商均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在建工程主要供应商及采购、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苏克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背景,并结合联营企业苏克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说明本期对其增加股权投资认购的交易背景及商业合理性;

(一)关联关系背景

苏克公司的控股股东中科荷兰石油与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HUILING女士及其控制的除本公司之外的企业等交易主体),因此苏克公司被认定为洲际油气的关联法人,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背景、苏克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及商业合理性

本期对苏克公司增加股权投资的交易具体操作方式为:中科荷兰石油将其持有的苏克公司0.85%的股权,与洲际油气全资下属公司中科荷兰能源应收苏克公司的15,229,623.88美元债权进行置换。置换完成后,洲际油气间接持有苏克公司17.859%股权。本次交易不涉及新增现金流出。

本次交易标的定价是根据苏克公司以下情况估值:1、2025年3月,独立第三方评估公司PRO出具了苏克公司的储量评估报告,截至2024年底,苏克气田2P储量对应的财务净现值(折现率10%)为29.05亿美元。2、2025年3月27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苏克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100%股权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1351号),截至2024年12月26日,苏克公司全部权益综合评估值为179,472.98万美元,根据评估基准日美元与人民币汇率7.1897,折合人民币1,290,356.87万元。3、苏克公司为哈萨克斯坦AIX交易所上市公司,截至2025年7月17日,苏克公司在AIX交易所最新市值为20.09亿美元。经双方协商,确认苏克公司0.85%股权估值为15,229,623.88美元。(详见2025年7月18日公告《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回收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在夯实传统石油开采业务、深挖现有项目潜力的同时,不断寻求高质量能源项目一天然气的开发与生产,丰富和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苏克气田作为大型天然气项目,符合公司“油气并举”的发展方针。

苏克气田不仅蕴藏丰富的非常规天然气,还拥有约21.89亿方的氦气地质储量(可采储量13亿方),氦气作为航天、医疗等领域的关键战略物资,具备长期稀缺性和高附加值。该资源储备为公司未来参与战略资源开发奠定了重要基础。

苏克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债权形成过程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考虑苏克气田前期勘探开发工作量较大,投入资金高,为促进苏克气田的开发和经营,公司及苏克公司的控股股东Sino-Science Netherlands Petroleum B.V.一致同意按各自持股比例,以债权性投资方式对苏克公司进行投资。

2018年,鉴于苏克公司所拥有的苏克气田还未转开发区块,后续还需要持续投资,而上市公司当时的短期流动性风险尚未化解,资金紧张,因此公司与苏克公司及苏克公司的控股股东Sino-Science Netherlands Petroleum B.V.就上述《合作开发协议》签署了《合作开发协议之终止协议》。

(4)将上海泷洲鑫科、上海乘祥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核算的原因及依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一)上海泷洲鑫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设立,公司对其投资额为2.6亿元,按应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为3.3%,按实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为7.42%。其作为海外油气资产收购平台,主要资产为班克斯石油有限公司100%股权(核心资产为阿尔巴尼亚Patos Marinza(PM)油田)

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核算的原因及依据如下:

1、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公司无派驻董事/高管,未参与日常经营决策)。

2、投资目的为财务性投资,非战略性控制。

3、管理层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第十九条:企业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二)上海乘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于2015年4月设立时其目的即为投资核心底层资产哈萨克斯坦Balykshi(巴雷克什油田),该油田的经济开采寿命长达数十年。为实现底层资产的长期价值最大化,并匹配各合伙人的长期持有意图,上海乘祥的存续期将与底层油田的经营周期深度绑定,不存在法定的、必然到期的清算义务。

因此,上海乘祥设立时合伙协议虽约定10年期限,但同时明确“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合伙人大会审议后可予以调整”,期限并非不可变更的刚性约束,具备可延期的实质空间,不属于准则中“寿命固定、必然到期清算”的特殊金融工具范畴。参照石油开采行业惯例与准则相关规定,合伙期限约定可经合伙人决议延长、且延期具备商业合理性的,不认定为“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交付净资产”的特殊工具,对应份额具备权益工具属性,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即使在未来极端清算场景下,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享有合伙企业扣除全部负债后的剩余净资产分配权,对应底层油气资产的剩余权益,符合准则中“权益工具是证明拥有企业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的核心定义,本质区别于享有固定本金、固定收益的债权工具。

准则依据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

根据合伙协议第五十条收益分配约定,该收益分配约定具有权益属性。

公司持有目的始终将其定位为海外油气资源战略储备布局,不以短期出售赚取差价为目的,符合非交易性的持有目的。

在初始确认时,公司自2019年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起,基于该项投资服务于海外油气资源长期战略布局、不存在短期出售获利计划的持有意图,将其认定为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不可撤销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目的和分类至今保持一致,未发生变更。综上,两家公司均为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且公司无出售计划,符合"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分类条件,准则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公司未变更过核算会计科目公司对两家投资均按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未确认当期损益,符合准则要求。

会计师回复:

针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了解、询问管理层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投资目的,判断被审计单位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

2、了解与股权投资相关的内控制度,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测试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获取权益性投资的投资协议、公司章程等文件,了解公司对外投资目的、业务模式、投资合同的现金流量特征,复核关于权益工具的分类依据的合理性;

4、函证投资股权项目的初始投资额、持股比例以及被投资单位发放股利等 情况,获取并审阅被投资企业最近的合并财务报表、底层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底层核心资产的储量报告,核实重要参数;

5、获取管理层聘请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背景介绍,对其胜任能力进行了评估;我们获取了以前年度出具的油气储量报告,对相关数据的一贯性进行了确认;

6、获取管理层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减值迹象的判断过程,评价和复核管理层使用的相关依据及假设的合理性,将按股权比例计算享有的被投资单位持有油气资产份额对应的未来现金流净现值与投资金额进行比较,检查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7、将现金流模型中采用的未来原油产量与第三方储量专家出具的原油储量评估报告中的相关未来产量进行比对;

8、检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的列报和披露。

核查结论: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上述情况属实,将上海泷洲鑫科、上海乘祥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核算的原因及依据,具有合理性,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5)上海泷洲鑫科、上海乘祥近两年经营情况、财务数据、具体投资项目及底层资产情况,并说明本期对上海泷洲鑫科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及采用的主要参数,以及对上海泷洲鑫科、上海乘祥的公允价值计量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一)上海泷洲鑫科基本情况

上海泷洲鑫科为2016年收购班克斯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班克斯石油公司”)设立的公司。公司对其投资额为2.6亿元,按应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为3.3%,按实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为7.4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财务报表列报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上海泷洲鑫科作为班克斯的持股平台,其主要资产为对班克斯的投资,主要负债为应付我公司代其偿还债务的应付款项,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海泷洲鑫科作为一家持股平台公司,其主要资产为班克斯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班克斯石油公司”)。班克斯石油公司于2004年注册于加拿大,曾为加拿大多伦多上市公司。2016年10月,上海泷洲鑫科通过子公司完成BPL全部股份收购,并后续私有化退市。BPL通过泽西岛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Bankers Petroleum International Ltd(以下简称“BPIL”)持有Bankers Petroleum Albania Ltd(以下简称“BPAL”)的全部股份。

班克斯油田2024年502口井在产,年产油50.72万吨,实现销售收入2.13亿美元。2025年430口井在产,年产油47.2万吨,实现销售收入1.68亿美元。截止2025年底,探明储量采出程度约9.0%。

根据新加坡知名独立评估机构Gaffney Cline & Associates于2026年4月对班克斯油田PM区块出具的储量报告,参考历史测试参数,基于15%折现率的储量价值为1.11亿美元。储量报告中披露本期1P储量减少,主要系2024年纳入1P的蒸汽热采(CSS)水平井项目,因油价下降,当低于75美元/桶时经济性不足,2025年评估时从“已开发/未开发储量(1P)”重分类为“或有资源(Contingent Resources)”,直接导致1P储量大幅缩水。根据储量报告未来现金流测算,油气资产估值合计折合人民币约为7.8亿元,按表决权比率7.43%计算的股权价值为0.57亿元,低于账面价值2.21亿元。对差额计提减值。

(二)上海乘祥基本情况

上海乘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乘祥”)成立于2014年11月11日,由上海储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储隆”)担任普通合伙人,首期认缴规模人民币13亿元。公司对上海乘祥的认缴出资额为2.6亿元,已经全部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对上海乘祥的投资列报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上海乘祥主要投资项目为巴雷克什区块,其主要资产为对巴雷克什区块持股链条的投资,主要净资产为合伙人投资。上海乘祥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海乘祥通过境外子公司投资海外能源项目,目前投资了位于哈萨克斯坦的北里海石油公司,占其65%的股权,以及位于哈萨克斯坦滨里海盆地的巴雷克什(Balykshi)区块(昌盛公司),占其50.01%的股权。其中巴雷克什区块为上海乘祥的主要投资项目。巴雷克什区块位于哈萨克斯坦滨里海盆地,前期在别利什构造2口井(NB-2和9井)已试获油流。NB-2井侏罗系测井综合解释油层6层,并试获油流,平均日产油11t/d。9井在三叠系目的层同样试获油流。别利什构造哈国储委批复结果,C1+C2级地质储量361.8×104t,可采储量166.9×104t。其中C1级地质储量70.4×104t,可采储量37.7×104t。C2级地质储量291.4×104t,可采储量129.2×104t。下一步,公司将推进别利什构造试采评价工作,有序组织实施试采,进一步落实储量动用效果和开发特征,为后续规模效益开发奠定坚实基础。同时,持续加强区块内其他有利圈闭和潜力目标的精细地质研究,深化油气成藏规律认识,优选勘探目标,落实优质圈闭和井位部署,力争实现新的油气发现和储量增长,不断扩大区块资源规模和开发价值。

持有巴雷克什区块矿权的昌盛公司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根据公司委托"KAZAKH RESEARCH GEOLOGICAL EXPLORATION OIL INSTITUTE"LLP(哈萨克斯坦石油地质勘探科学研究所)出具2026年1月1日Balykshi储量评估报告,依照相关参数,昌盛公司提供了巴雷克什油田的钻井和完井计划。

根据钻井计划,昌盛公司计划在2042年前在所有油田钻探生产井,其中1P井73口、2P井92口、3P井144口。

基于2026年1月1日的SPE油价预测、SEC价格预测在10%折现率下的2P NPV分别为3.72亿美元、4.13亿美元,按上海乘祥投资比例换算约为2.61亿元、2.96亿元,均能够覆盖公司对上海乘祥投资款2.6亿元,考虑到油田尚未大规模投产,基于谨慎性,未进行调整。

2025年度,为保护公司在上海乘祥的投资权益,公司子公司上海油泷向上海乘祥提议按实缴投资额重新确认合伙人持股比例,公司对上海乘祥的表决权比例由20%增加至52.76%;同时公司启动收购乘祥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储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于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商登记手续。但是由于上海储隆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款尚未完成支付,上海乘祥及其附属公司的印章证照、财务账套、银行账户、经营管理权等尚未移交,公司暂未实际取得上海乘祥的控制权,根据企业合并会计准则判断,不满足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条件,在2025年末合并报表上对上海乘祥的投资,仍列报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会计师回复:

针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了解、询问管理层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投资目的,判断被审计单位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

2、了解与股权投资相关的内控制度,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测试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获取权益性投资的投资协议、公司章程等文件,了解公司对外投资目的、业务模式、投资合同的现金流量特征,复核关于权益工具的分类依据的合理性;

4、函证投资股权项目的初始投资额、持股比例以及被投资单位发放股利等情况,获取并审阅被投资企业最近的合并财务报表、底层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底层核心资产的储量报告,核实重要参数;

5、获取管理层聘请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背景介绍,对其胜任能力进行了评估;我们获取了以前年度出具的油气储量报告,对相关数据的一贯性进行了确认。

6、获取管理层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减值迹象的判断过程,评价和复核管理层使用的相关依据及假设的合理性,将按股权比例计算享有的被投资单位持有油气资产份额对应的未来现金流净现值与投资金额进行比较,检查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7、将现金流模型中采用的未来原油产量与第三方储量专家出具的原油储量评估报告中的相关未来产量进行比对;

8、检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的列报和披露。

核查结论: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上述情况属实,对于上海泷洲鑫科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及采用的主要参数,以及对上海泷洲鑫科、上海乘祥的公允价值计量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五、关于应收及预付款项。公司期末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分别为0.21亿元、3.64亿元,同比变动率为-82.23%、264.99%。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合计3.18亿元,其中第一名2.81亿元,占比77.16%。2026年一季度末,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分别为2.99亿元、1.05亿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1)2026年一季度新增应收账款涉及的主要客户名称、交易内容、金额、账期;(2)结合公司营业收入变动情况,补充披露2025年末应收账款同比大幅下降、2026年一季度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公司销售及信用政策、客户资信状况是否发生较大变化;(3)补充披露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前五大对象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象及其关联关系、交易背景、账龄、金额、所属项目具体情况及进展等,并说明本期预付款项大幅增长的原因,及相关预付款项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请年审机构对问题(3)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2026年一季度新增应收账款涉及的主要客户名称、交易内容、金额、账期。

单位:人民币万元

(2)结合公司营业收入变动情况,补充披露2025年末应收账款同比大幅下降、2026年一季度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公司销售及信用政策、客户资信状况是否发生较大变化;

(一)2025年末应收账款同比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大幅下降主要由于1.2025年12月收入下降导致应收原油外销款下降,由于12月国际原油价格低迷,公司实现外销收入下降,应收账款较2024年末下降;2.应收质量银行在2025年度内收回,质量银行(Quality Bank)是 CPC 管道公司为均衡管输原油结算公允性设立的核算机制:依托单批次混输原油综合品质,对照各原油供应商自产油品的基准品质,核算各供方需向质量银行补缴价款或可从质量银行收取的质量差价。在2024年末,公司应收质量银行余额为876万美元,在2025年度内全部收回,而2025年末应收质量银行余额为9.6万美元。综上,2025年末应收账款下降主要由于2025年外销收入下降及应收质量银行收回。

(二)2026年一季度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6年第一季度末应收账款较上年大幅增加主要由于2026年3月公司外销收入增加导致期末应收账款增加。2026年3月,布伦特原油均价为96.46美元/桶,原油外销销量为 5.9万吨;2025年12月,布伦特原油均价为61.54美元/桶,原油外销量为2.64万吨;综上,2026年3月原油销售收入由于销量及销售价格均高于2025年12月,导致了2026年一季度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大幅增加。2026年一季度的应收账款已在2026年4月全额收回。

(三)公司销售及信用政策

公司销售政策未发生变化。公司最大客户为全球最大的独立能源贸易商Vitol Energy Trading SA,双方自2014年合作至今,合作状况良好,出口定价以国际油价Brent原油即期油价为基准,出口的交货方式为FOB 俄罗斯新罗西斯克港口,原油在目的港完成装船时,控制权由卖方转移至买方,装船后30天Vitol Energy Trading SA付款。就公司与Vitol Energy Trading SA的合作而言,双方已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未出现过逾期情形,亦未发生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四)客户资信状况

公司第一大客户为Vitol Energy Trading SA,是全球最大的独立能源贸易商,资产实力雄厚、盈利能力强,资信状况良好且保持稳健,未发生重大变化。Vitol Energy Trading SA总部位于瑞士,具有很强的贸易实力和运输组织能力,深谙欧亚大陆开展石油贸易的规律,长期以来获得了多个资源国政府的认可和支持,作为固定贸易商基本垄断了大部分哈萨克斯坦矿税制石油生产商的出口资源。

(3)补充披露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前五大对象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象及其关联关系、交易背景、账龄、金额、所属项目具体情况及进展等,并说明本期预付款项大幅增长的原因,及相关预付款项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公司预付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预付账款前五名(包括账龄超过1年且重要预付款)说明及项目进展:

(一)预付UFirst Energy Group Limited(以下简称“UFirst Energy”)股权交易款,2025年2月6日,Sino-Science Netherlands Energy Group B.V.(洲际油气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荷兰能源”)与UFirst Energy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购买UFirst Energy持有的苏克公司2.636%股权,转让价格为278.89亿坚戈(折合5,286.19万美元),定价依据为协议签署时苏克公司在AIX交易所的挂牌市值约20.05亿美元。

2025年6月20日,经交易双方协商并报相关部门,中科荷兰能源与UFirst Energy对原股权转让协议中股权的交易价格进行了调整,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洲际油气对苏克公司历史入账价格即苏克公司整体股权价值17亿美元作为交易价格依据,交易价格变更为44,812,000美元。公司按照协议预付UFirst Energy股权转让款,中科荷兰能源与UFirst Energy签署《股权质押协议》,UFirst Energy将其持有的苏克公司4.636%的股权全部质押给中科荷兰能源以保证股权转让交易的完成。截至目前,股权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成。

(二)ATS股权预付款,2024年6月,洲际油气技术(海南)有限公司(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以下简称“洲际油气技术公司”)与Alb Talent Solution(简称“ATS”)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受让其持有的ATS公司100%股权。ATS为一家注册在阿尔巴尼亚国家的劳务派遣公司,具有劳务派遣资质,可向公司境外项目公司派遣劳务,以节约公司劳务成本、规避境外用工风险等。股权转让合同约定交易金额为2200万元,购买方应在交割日前向出售方指定账户支付购买对价。公司根据合同约定于2024年7月和8月向出售方支付对价中的21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由于交易对方的核心人员暂无法前往阿尔巴尼亚,该股权交易已于2025年11月完成了变更登记,尚未根据阿尔巴尼亚政府要求完成UBO(实控人变更)手续。

(三)向阿特劳海关支付关税预付款,为公司在哈萨克的子公司马腾公司和克山公司根据税务要求支付的2026年1月海关关税预付款,已经在2026年1月结转相关税费。

(四)预付КТК-Р АО和Казтрансойл АО管输费用预付款,为公司在哈萨克的子公司马腾公司和克山公司因业务需求预付的2026年1月管输费,已经在2026年1月计入费用。

综上,公司预付款增长主要由于预付股权收购款,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会计师回复:

针对预付账款,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采购和付款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

2、对新增供应商进行背景调查,识别是否存在关联交易情况;检查与预付款项有关资金及货物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3、对交易合同、单据进行检查,分析大额预付款项的商业合理性,查验重要采购合同条款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收款单位和金额是否正确;

4、实施函证程序,并将函证结果与管理层记录的金额进行核对;

5、对管理层所编制的预付账款账龄表准确性进行测试;

6、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预付账款交易进展情况,评价管理层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付账款的可收回性的判断。

核查结论: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公司对预付账款的相关回复属实,是具有商业实质的,未发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六、关于其他应收款。2025年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1.68亿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26亿元,其中按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余额1.14亿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0.42亿元。账龄1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余额占比约95.70%,3年以上的占比约70.52%。

请公司:(1)补充披露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大额坏账的原因及其形成背景、欠款方名称、关联关系、款项性质、账龄;(2)补充披露其他应收款前五大欠款方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形成背景、欠款方名称、关联关系、款项性质、形成原因、账龄、余额、坏账计提、期后回款、长期未结算原因,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对应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3)结合款项性质、账龄及信用风险,说明1年以上其他应收款的可回收性及坏账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请年审机构对问题(2)(3)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补充披露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大额坏账的原因及其形成背景、欠款方名称、关联关系、款项性质、账龄

其他应收款大额单项计提坏账情况如下:

(一)其他应收陈新樑股权转让款,2016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油泷投资有限公司与陈新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向其转让海南油泷持有的福建西岸传媒发展有限公司6.25%股权,对价4,475万元,2016年至2017年1月,海南油泷共收到转让款1,200万元。后续股权转让款未按期支付,海南油泷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和强制执行申请,于2019年收到法院通知对方无可执行财产。公司已于2019年末对该项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二)Caspian Natural Resources N.V.,该公司持有kamenistoye油田100%权益,2015年公司拟投资kamenistoye油田,在前期接触及尽调过程中,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油泷与Caspian Natural Resources N.V.公司签署借款协议,向其提供300万美元借款,利率8%。后续未达成合作,经过多次追讨未能收回债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三)柳州惠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惠能公司”),2023年重整以前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配合公司重整计划处置柳州商业资产和惠能公司股权,鉴于惠能资产经营不良及资不抵债的状况,出于谨慎性考虑,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四)Mercuria Energy Trading Pte Ltd,2017年公司子公司香港德瑞与Mercuria达成套保合约。香港德瑞于2017年12月向Mercuria支付700万美元套保项目保证金,2018年10月收到Mercuria退回460万美元,剩余240万美元继续做套保项目保证金使用。由于2018年-2019年,国际原油价格始终在高位,波动相对较小,低油价套保的紧迫性不强。出于公司整体经营考虑,实际未做套保安排。香港德瑞由于没有实际开展任何套保交易,因此未能在2019年12月前完成修订协议项下约定的原油套保安排。Mercuria根据修订协议约定,罚没了剩余240万美元,公司已将该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五)Qazaq Banki 全称为“Qazaq Banki”股份公司,是一家曾在哈萨克斯坦经营的二级银行(私营商业银行),其总部位于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市,该银行2018年因经营不善被哈萨克斯坦央行吊销其从事所有银行业务和证券业务的许可证。马腾公司在该银行设有清算基金存款账户,截至2018年底马腾公司在该银行存款余额折合人民币约为1100万元,2018年公司对该银行存款余额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2)补充披露其他应收款前五大欠款方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形成背景、欠款方名称、关联关系、款项性质、形成原因、账龄、余额、坏账计提、期后回款、长期未结算原因,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对应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前五大欠款方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前五大欠款方除宁夏马斯特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现名“马斯特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斯特公司”)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详细说明,在此不再重复说明,马斯特公司情况说明如下:

马斯特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主要从事能源和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维护。其实控人控制的哈纳斯集团聚焦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主要布局以天然气为主的清洁能源和风力发电为主的可再生能源。

基于促进双方潜在合作意向,2023年10月,公司向马斯特公司提供借款650万美元,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为6%。2023年10月和12月马斯特公司合计归还250万美元,2024年8月至2025年2月陆续归还约74.69万美元。因后续马斯特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剩余借款本息,公司就该笔欠款在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5年6月经过民事调解程序,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制作调解笔录,后公司就该和解协议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管辖权异议为由驳回了公司的申请。公司后续将持续与债务人对接磋商、多措并举推进欠款追偿,并定期评估债权可回收性,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计提相应坏账准备。

综上,公司其他应收款对应的业务具有商业实质,坏账准备计提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3)结合款项性质、账龄及信用风险,说明1年以上其他应收款的可回收性及坏账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单位:人民币元

未单项计提账龄1年以上重要的其他应收款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未单项计提账龄1年以上的重要其他应收款除柳州市南城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城百货”)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详细说明,在此不再重复说明,南城百货情况说明如下:

柳州市南城百货有限公司为我公司重整前持有的位于柳州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租户,其参与其母公司步步高公司的重整计划,经法院判决,我公司在南城百货应享有的债权为580.07万元。公司判断该款项已纳入步步高公司重整计划,具有一定可收回性,未进行单项计提,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计提相应坏账准备。2026年5月,公司已收到按步步高重整计划公司应得的现金和股票。

会计师回复:

针对其他应收款及坏账计提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与其他应收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对主要债务人实施函证程序,对新增长账龄款项执行了访谈程序;

3、对本报告期新增的客户进行背景调查;

4、对本报告期的其他应收款增加减少情况执行细节测试;

5、复核并检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所使用的关键假设合理性及数据准确性;

6、重新计算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复核坏账准备金额的准确性;

7、与管理层讨论、评估存在违约、减值迹象的其他应收款,检查相关支持性证据,包括评价客户的资信状况、经营情况和还款能力等,判断管理层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8、检查其他应收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9、检查与其他应收款及其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做出恰当列报。

核查结论: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相关回复属实,除已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外的相关业务是具有商业实质的,对其他应收款减值和评估是恰当、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对其他应收款的可回收性及坏账计提是充分、合理的。

七、关于货币资金。2025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3.97亿元,同比下降39.35%,年报披露主要系本年度增加中东伊拉克项目与一体化项目支出增加。货币资金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为1.47亿元。受限资金账面价值1.70亿元。2025 年公司实现利息收入4224.92万元。

请公司:(1)结合公司业务开展、营运资金安排及报告期内回款情况,说明货币资金大幅下降的原因;(2)结合货币资金的存款类型、利率水平、月度余额等情况,说明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的匹配性;(3)说明公司期末货币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包括银行账户名称、地点、金额等,部分货币资金受限的原因,说明是否存在其他潜在的限制性安排,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资金管理相关内控运行是否有效。请年审机构对问题(3)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结合公司业务开展、营运资金安排及报告期内回款情况,说明货币资金大幅下降的原因。

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3.97亿元,较期初6.54亿元减少2.57亿元,减少39.35%,主要由于2025年度公司伊拉克Naft Khana项目、Huwaiza项目与一体化项目投资支出增加。

公司2025年度油气生产销售业务实现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5.28亿元,投资方面净流出7.73亿元,包括钻井、地震勘探、油套管采购等油气资本性支出6.68亿元,以及公司回购股票支出1.21亿元。

回款情况:公司在产项目的回款政策为:公司销售业务分为外销原油和哈萨克境内成品油销售,外销原油的收款期限为原油装船日后的30天;成品油销售的收款方式为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买方100%预付款。销售客户回款均按收款期限正常回款,保障了公司正常运营的现金。公司外销原油全年销售收入12.40亿元,收到回款13.43亿元;公司成品油销售收入8.64亿元,收到回款10.22亿元。综上,公司销售回款节奏平稳,资金回笼状况良好。

公司未来规划是稳定在产项目,积极开发中东项目。在产的马腾克山项目,是稳产多年的成熟项目,公司未来将进一步降本增效,推进沙漠油田产能建设,探索在产油田潜力,为公司持续贡献现金流;中东项目方面,公司将采用引入战略合作伙伴以“EPC+F”的模式进行项目开发、多元融资等方式解决建设期资金来源,同时,公司也会适时调整建设、开发节奏,力求公司现金流稳定,为公司未来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2)结合货币资金的存款类型、利率水平、月度余额等情况,说明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利息收入0.42亿元,主要为对苏克的债权性投资利息收入1,912万元,青玉集团资金占用费573万元,以及存款利息收入1,544万元。公司按季度列示的货币资金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如上表所示,公司报告期内月度资金余额第一季度内较为均衡,4月资金余额大幅下降后,4-12月较为均衡,平均余额为4.96亿人民币,4月余额环比大幅下降,主要由于伊拉克项目支付大额油套管采购款及地震服务款所致。公司经营性资金流入主要在哈萨克斯坦,大部分自有资金也在哈萨克斯坦公司存放,哈萨克斯坦银行活期年化利率约为16.5%,受通胀影响,利率较高。2025年度公司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基本匹配。

(3)说明公司期末货币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包括银行账户名称、地点、金额等,部分货币资金受限的原因,说明是否存在其他潜在的限制性安排,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资金管理相关内控运行是否有效。

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大额货币资金受限的原因:

(一)重整管理人账户:重整管理人共管账户资金余额为1.33亿元,为公司重整投资人投入资金,用来偿付重整债权人或补充公司营运资金,该账户资金需经管理人依法批准使用,列为受限资金;

(二)弃置义务保证金:哈萨克斯坦油田弃置义务保证金共计3,714.8万元,是公司子公司马腾公司和克山公司遵照哈国法律法规计提存放于专项托管账户,专门用于未来油田废弃关停、井眼封堵、设施拆除及矿区生态修复的法定履约保证金,资金使用受哈国政府监管。

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大华核字【2026】001100565653《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中汇总表显示,截至2025年末,我公司被现股东和前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0;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期末余额为71.49亿元,其中上市公司子公司资金往来余额68.43亿元,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资金往来余额3.06亿元。

上市公司子公司资金往来余额68.43亿元主要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长期应收款-中科荷兰能源43.43亿元以及其他应收款-中科荷兰能源10.36亿元,主要原因为洲际油气对中科荷兰能源的投资性往来,主要用于收购马腾、克山公司。

综上,公司整体不存在其他潜在的限制性安排,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有完整的资金管理制度和严格的内部控制机制,对银行账户管理、资金收支审批、网银权限、资金调拨及对账等事项有严格规范的流程。

会计师回复:

针对货币资金,我们执行了如下审计程序:

1、了解和测试与货币资金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相关控制是否恰当设计并得到有效执行;

2、获取银行存款明细账和银行对账单,对重要银行账户全年银行流水进行双向核对,并检查大额收付款交易;

3、取得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并与账面记录的银行账户信息进行核对,检查银行账户的存在性、完整性;

4、取得全部银行账户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全部银行账户(包括境外账户)实施函证,函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银行存款余额、账户受限情况等项目,并对函证全过程进行控制;

5、获取企业信用报告,检查货币资金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或冻结等情况;

6、检查货币资金余额及受限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核查结论: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公司对货币资金相关受限情况的披露是完整、准确的,货币资金受限的原因属实,未发现其他潜在的限制性安排,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资金管理相关内控有效运行。

八、关于递延所得税负债。2025年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为21.51亿元,对应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为85.38亿元,其中固定资产以及油气资产引起的纳税差异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为69.44亿元,债务重组引起的应纳税差异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为15.94亿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形成背景、对应具体项目、账面价值、计税基础、适用所得税税率、会计处理方式等,结合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纳税情况,说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实际转回和预期转回情况,量化评估对未来所得税费用的影响。请年审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形成背景、对应具体项目、账面价值、计税基础、适用所得税税率、会计处理方式等。

1、债务重组引起的应纳税差异

债务重整引起的应纳税差异一是重整收益按年摊销,未摊销部分计入递延税负债;二是在重整中公司履行担保义务,代泷洲鑫科偿还晟视资产等担保支出,对于担保支出,公司享有追偿权,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将可能追偿的金额引起的所得税列为递延税负债。具体为:

(1)2023年公司执行重整计划产生重整收益2,360,853,899.18元。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等文件“充分考虑企业可能存在的现金流困难等情况,明确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债务重组,债务重组所得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期间内递延纳税”,按照5年进行分摊。未分摊的重整收益对应的税,列为递延税负债。

(2)担保损失可能的追偿权产生的递延税负债:主要为公司在执行破产重整程序中,按照重整计划确定的以现金加股票抵债方式代泷洲鑫科实际清偿了合计1,472,110,062.74 元债务。对于代偿债务,公司依法进行了确权。公司于2025年2月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19日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24)沪01民初189号,判决如下:被告泷洲鑫科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人民币1,472,110,062.74元。公司尚未收到追偿款项,依据税法规定暂不得税前扣除产生的会税差异。2025年度未发生变动,该部分待公司实际追偿后进行结转。

2、固定资产以及油气资产引起的纳税差异

固定资产及油气资产引起的纳税差异,主要为公司在收购马腾克山资产时,马腾克山资产评估增值计提递延税负债,以及马腾克山在计提折旧折耗时会计上采用产量法计提,但当地税法要求采用直线法,折旧计提方法不同引起的递延税负债。具体为:

(1)评估增值引起的递延税负债:2014年6月,洲际油气通过全资子公司中科荷兰能源完成收购马腾公司95%的股权,初始取得成本为5.04亿美元。购买日马腾公司资产公允价值3,266,399,460.01元与账面价值276,191,373.12之间的差额2,990,208,086.89元;增值部分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164,104,678.52元,共计4,154,312,765.41元,计入油气资产探明矿区权益和未探明矿区权益,2025年期末增值部分累计折耗1,101,815,307.29元,增值部分净额3,052,497,458.12元。适用综合税率28.02%,2025年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为855,309,098.98元;

2015年8月,洲际油气通过境外控股子公司马腾公司完成对克山公司100%股权的收购,初始取得成本为3.4亿美元(约合人民币21.59亿元),收购方式为在哈萨克斯坦证券交易所公开交易。购买日克山公司资产公允价值:2,155,539,868.47元,购买日克山公司资产账面价值:64,622,027.38美元(约合人民币409,096,206.54元),PPA总增值额:1,746,443,661.93元;增值部分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91,613,800.64美元全部计入油气资产,油气资产增值合计367,487,124.17美元,其中:探明矿区权益增值109,408,711.65美元;未探明矿区权益258,078,412.52美元。

2025年期末,探明矿区增值净额49,480,076.53美元,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10,841,084.77美元;未探明矿区权益净额258,078,412.52美元,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67,642,351.92美元,合计78,483,436.69美元(约合人民币551,644,379.81)。

(2)哈萨克斯坦子公司(马腾、克山)油气资产、油气资产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

公司在会计核算中采用产量法对油气资产计提折旧,每年根据实际产量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储量报告,确定各区块的年度折耗率;税务处理上,则需遵循哈萨克斯坦税法规定,采用直线法按15%的年折旧率计提折旧。上述折旧方法的差异,导致了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产生。

(二)说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实际转回和预期转回情况,量化评估对未来所得税费用的影响。

1、债务重整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1)如上述,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等文件,充分考虑企业可能存在的现金流困难等情况,明确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债务重组,债务重组所得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期间内递延纳税,按照最长期限5年均匀分摊。本年为第三年已摊销,预计2027年摊销完毕,每年摊销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为118,042,694.96元,2025年度转回59,021,347.48元,纳税调增已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2026年度应转回118,042,694.96元以纳税调增形式进入2026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鉴于递延所得税资产中可弥补亏损金额111,450,030.67元,该部分摊销不会对2026年度所得税费用产生较大影响。

(2)重整期间履行担保义务形成的担保损失引起的递延税负债,共计650,091,661.40元,目前尚未收到追偿款。依据税法规定暂不得税前扣除产生的会税差异。2025年度未发生变动,该部分待公司实际追偿后进行结转。

2、固定资产以及油气资产引起的纳税差异

(1)油气资产增值产生的递延所得税

每年根据产量结合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出具储量报告确认该年度各区块的折耗率,根据已探明矿区增值金额*折耗率*适用税率=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结转金额。2025年度马腾增值部分当期折耗61,028,158.88元,相应的递延税负债本期转回17,100,304.00元;2025年度克山增值部分当期折耗4,086,083.90美元,(折合人民币29,186,488.69元),相应的递延税负债本期转回895,260.98美元(折合人民币6,394,759.65元)。

(2)公司在会计核算中采用产量法对油气资产计提折旧,每年根据实际产量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储量报告,确定各区块的年度折旧率;税务处理上,则需遵循哈萨克斯坦税法规定,采用直线法按15%的年折旧率计提折旧。上述折旧方法的差异,导致了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产生。报告期增加1,717,799.06美元(折合人民币12,270,066.90元),汇率变动导致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7,773,591.48元。

会计师回复: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上述情况属实,固定资产及油气资产、债务重组引起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形成背景真实、对应具体项目明确,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计量准确,适用所得税税率符合中国及哈萨克斯坦税法规定,会计处理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一一所得税》要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实际转回情况与公司会计政策、纳税情况一致,预期转回测算依据充分、具有合理性,量化评估对未来所得税费用的影响客观反映了差异转回的时间分布和金额影响。

公司关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关于控股股东及控制权。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期末持有公司股数5.08亿股,占公司总股数的12.2%,全部处于冻结状态。2026年5月8日,公司披露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清算,目前尚未被法院受理,后续不排除会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动。控股股东控制权相关事项对公司影响重大,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控股股东的资产负债情况及诉讼情况,说明控股股东是否有能力维持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前述情况对公司规范运作、战略规划的影响及公司董事会为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回复:

(一)广西正和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广西正和的资产负债情况如下:

(二)广西正和诉讼情况

广西正和诉讼情况如下:

广西正和诉讼情况明细表(截止2026.5.31)

(三)控股股东是否有能力维持对上市公司的控制

广西正和持有的洲际油气股份虽然全部质押且处于法院执行程序当中,但实际控制人和广西正和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变卖资产、引入财务型战略投资者等方式筹措资金,与债权人沟通债务和解方案,确保控股权的稳定。

(四)前述情况对公司规范运作、战略规划的影响及公司董事会为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拟采取的措施。

1、对公司规范运作的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严格实现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五分开,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独立履职,公司二会运作、内控管理、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审议等工作均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控股股东无法干预公司经营与决策。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防资金占用、防违规担保内控机制并常态化开展专项核查,控股股东债务及破产风险不会向上市公司传导,未对公司资产安全、合规运作及持续经营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仅带来阶段性市场情绪波动等影响。

2、对公司战略规划的影响

公司经营计划、项目建设及发展战略由经营层独立制定、董事会审议实施,经营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回款及市场化融资,不依赖控股股东资金支持。目前控股股东相关风险事项,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在建项目推进及既定战略落地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各项经营工作正常开展。

若后续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新任控股股东可能结合自身产业布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投融资规划进行适度调整,公司存在战略微调的不确定性。

3、公司董事会为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拟采取的措施

(1)动态跟踪事项,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建立专项跟踪机制,持续对接控股股东、管辖法院及司法机关,动态跟进破产审查、股权处置等重大进展,持续督促控股股东补充完整财务、涉诉资料。后续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则,及时披露事项变动情况,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2)强化风险隔离,严守内控合规底线

由公司审计委员会牵头,定期核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情况,严控非必要关联交易,坚决杜绝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规情形。独立董事持续开展专项监督,筑牢风险防火墙,严防外部风险向上市公司传导。

(3)完善风险预案,夯实经营基础

公司持续夯实核心业务、客户及供应链资源,优化现金流管理,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保障日常经营、在建项目平稳推进。同时制定完善的控制权变更应对预案,提前做好风险储备,全力保障公司经营秩序稳定。

(4)做好投资者沟通,稳定市场预期

公司通过官方互动平台、投资者交流活动等渠道,主动回应市场关切,及时披露事项进展、澄清不实信息,客观提示相关风险,维护公司资本市场稳定,保障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

(审计程序中重复确认部分已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