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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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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7-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版)

3.主要行业政策

4.市场竞争格局

(1)新能源发电类业务

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是国有企业较为集中的领域,该行业的竞争者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是以行业龙头为代表的大型国有发电企业,主要包括五大电力集团及其他大型国有综合能源企业旗下从事风电及光伏发电业务的公司。

第二类是地方性国企。

第三类是民营企业和上市公司,公司属于该类。

可再生能源电站投资运营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对企业的资金实力要求较高,所以大型国企的竞争优势较强,但民营企业依靠自身灵活多变的机制、强大的执行力,以及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平台,也在该行业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

(2)增量配电网“发配售一体化”业务

从2016年国家启动增量配电业务试点改革以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实际公布试点项目459个(不含已取消的24个试点项目),截至2025年12月,全国共计459个试点项目完成规划编制,368个试点项目完成业主优选,282个试点项目确定供电范围,290个试点项目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目前,公司已成为“奈曼旗工业园区增量配电试点项目”“赤峰高新区东山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长春农安增量配电网园区项目”和“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4个增量配电网项目的业主。

5.公司的竞争优势

(1)地域优势

公司风电、光伏电站主要布局内蒙古,区域风光资源禀赋突出,风能技术可开发量全国第一,太阳能资源可开发量全国第二。全境光照充沛、风速稳定,适宜连片建设风光电站,风光互补开发条件优越,为新能源场站、增量配网一体化项目提供扎实资源基础。

公司依托新能源场站就近接入自有增量配电网,实现新能源电力就地生产、就地消纳,有效降低输电损耗,减少弃风弃光现象。对内能够降低园区企业用电成本,提高企业绿电使用占比,助力企业低碳发展;对外依托低成本稳定绿电打造招商亮点,吸引高耗能、外贸出口、绿色制造企业入驻。新增用电需求反向推动风光装机扩容,形成电源、配网、用户协同增益的良性循环。

(2)行业先发优势

增量配电网行业存在政策准入、专业资质、大额前期投资多重壁垒,具备成熟运营经验的发配售一体化增量配电网试点项目较为稀缺。公司深耕配售电业务多年,落地项目已在行业内形成较高的品牌认可度与标杆示范效应;公司搭建标准化流程开发运营体系与系统化的专业培训机制,可实现项目经验快速复用,具备多项目同步落地实施能力。依托标杆项目的示范效应,公司可充分向各地政府展示落地实力,增强合作信任度,在优质园区选址、风光资源获取等商务洽谈中占据有利地位,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增量配电网项目上的市场优势。

(3)专业团队优势

公司核心团队深耕新能源、配网运营,拥有项目开发、运维全流程实操经验。公司内部管理体系完善,能稳定保障电站安全发电与经济收益;成熟管理经验可直接复用至新建项目,人员、技术支持能快速到位。

6.大额资本投入与新能源业务收入规模是否匹配

公司2023-2025年累计资本投入8.84亿元,新能源板块业务三年累计实现收入4.39亿元,近三年投运资产的固定资产周转率0.20,固定资产投资净利润回报率3.07%,处于行业内可比公司区间范围内且略高于平均值,公司资本投入与新能源业务收入规模相匹配。公司所属电力行业系资本密集型行业,具有“高初始投资、长回报周期”的特点。公司的增量配电网运营、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在建设初期所需资本投入较高,项目投产之后,稳定的电力运营收入可以给公司提供持续、稳定、充裕的现金流,提高公司的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将依靠自有回流资金开发建设新项目,通过规模效应、技术优势和成本控制,进一步提高资本投入效率。

7.持续扩建扩产的必要性与具体考虑

下一步,公司将围绕独立储能电站、增量配电网、新能源风光发电三大核心赛道持续推进扩建扩产。具体规划与考量如下:

公司同步推进风电、光伏、配网、储能多赛道扩容,能够充分发挥全产业链规模效应。随着新能源总装机容量持续攀升、配网覆盖范围持续扩大,通过设备集中采购、统一运维管理、集中技术迭代可有效摊薄单位建设、管理及全生命周期运营成本,持续提升项目整体盈利空间;同时依托一体化产业布局抢占内蒙古及周边区域优质风光、园区资源,稳步提升区域市场占有率,构建差异化、高壁垒的核心竞争体系,全面夯实公司整体盈利水平与长期综合竞争力。

(三)按新能源业务中各细分业务板块,分别列示相关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原值及历年折旧、减值计提情况

公司2023年至2025年新能源业务板块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原值及历年折旧、减值计提情况如下:

1.2023年至2025年,公司新能源业务板块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万元

2.2023年至2025年,公司新能源业务板块固定资产原值情况

单位:万元

3.2023年至2025年,公司新能源业务板块折旧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4.2023年至2025年,公司未对新能源板块业务的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四)折旧政策及减值计提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并结合产能利用率、技术迭代、电价政策变动、资产闲置或废弃情况等,说明相关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1.折旧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1)嘉泽新能

(2)浙江新能

(3)甘肃新能

(4)江苏新能

(5)银星能源

(6)立新能源

(7)公司新能源板块

(8)公司新能源板块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折旧率(%)对比情况如下:

综上,公司新能源板块各类别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和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折旧区间基本重叠,不存在显著的差异。

2.减值计提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

(1)在建工程减值情况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建工程情况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和同行业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结合在建工程技术迭代、电价政策变动、资产闲置或废弃情况,对各项目在建工程进行减值测试,结果不存在减值情况。

(2)固定资产减值情况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减值情况如下: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和同行业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结合固定资产产能利用率、技术迭代、电价政策变动、资产闲置或废弃情况,对各项目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结果不存在减值情况。

● 独立董事针对问题(2)的独立意见

经与公司管理层、年审会计师充分沟通,审慎核查公司近三年新能源业务板块资本性支出明细、项目融资增信情况,并结合已建成项目经营效益、产能利用率、行业政策及市场竞争格局进行了全面综合研判,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新能源业务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项目投资建设,整体投资进度与业务发展规划保持一致,支出用途真实、合规、聚焦主业;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使用规范,针对项目融资增信事项,公司已履行完整审议程序。

2.公司2023-2025年累计资本投入8.84亿元,新能源板块业务三年累计实现收入4.39亿元,近三年投运资产的固定资产周转率0.20,固定资产投资净利润回报率3.07%,处于行业内可比公司区间范围内且略高于平均值,公司资本投入与新能源业务收入规模相匹配。公司所属电力行业系资本密集型行业,具有“高初始投资、长回报周期”的特点。公司的增量配电网运营、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在建设初期所需资本投入较高,项目投产之后,稳定的电力运营收入可以给公司提供持续、稳定、充裕的现金流,提高公司的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将依靠自有回流资金开发建设新项目,通过规模效应、技术优势和成本控制,进一步提高资本投入效率。

3.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及自身战略规划推进项目布局与建设,持续扩建扩产是抢抓市场机遇、巩固行业地位、释放产能优势的必要举措,各项规划论证充分、考量审慎,具备充分的商业合理性,相关事项符合监管规则要求及市场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

● 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和核查结论

针对问题(3)相关事项,年审会计师主要实施以下核查程序:

1.取得公司新能源板块各明细业务各期末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明细,了解公司各项目建设和运营情况;

2.实地观察相关在建工程,实地检查了各风电项目的运行情况以及在建风电项目的建设情况,对公司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实施监盘程序,以了解在建工程建设进度等情况;

3.获取各期末主要在建项目的建造进度明细、施工及采购合同、工程结算单据,查阅本期已完工的主要在建项目的商业运营批复、竣工验收报告、验收交接单等在建工程转出的原始凭据,以判断转固时点的准确性;对于公司各期末的在建工程,检查对应的施工合同,了解其预计完工时点,结合现场观察,判断是否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4.结合大额应付及预付工程款函证,以核实各期末工程进度和工程款余额等;

5.评估管理层对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的判断是否合理。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折旧政策及固定资产减值计提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相关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减值计提充分、合理。

问题三、关于公司债务。公司自2023年起账面新增长期借款。年报显示,2025年末,长期借款余额为8.82亿元,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37亿元,短期借款余额2.43亿元;当年财务费用0.63亿元。此外,公司报告期内开展再融资募集资金约4.21亿元,相关资金已于2025年12月到账。

请公司补充披露:(1)新增长短期借款的主要用途、对应金额及资金实际去向,说明是否存在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控制主体的情况;(2)结合融资成本、融资期限、公司现金流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说明在取得再融资募集资金4.21亿元的情况下,仍持续新增银行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一致;(3)结合借款利率区间、融资期限结构、公司现有盈利能力和经营性现金流,量化分析新增借款对财务费用的影响,以及公司后续贷款偿还及降低财务费用的举措。

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新增长短期借款的主要用途、对应金额及资金实际去向,说明是否存在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控制主体的情况

1.公司2023-2025年末短期借款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2023-2025年末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44,684.93万元、31,979.17万元和24,262.42万元,2024年末较2023年末下降28.43%,2025年末较2024年末下降24.13%,整体呈逐年下降态势,系公司主动优化负债结构、统筹存量债务偿还所致,各类短期借款变动及用途说明如下:

2024年末和2025年末,公司质押借款增加主要系境外子公司晨丰科技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度晨丰”)于2024年开立银行透支账户,可按保证金90%额度透支融资,融入资金全部用于印度晨丰生产备货与日常运营。

2024年末,公司抵押借款变动主要系母公司部分抵押贷款解押偿还所致;2025年末,公司抵押借款回升主要系海宁明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益电子”)新增经营性不动产抵押融资,融入资金用于明益电子生产经营周转。

2024年末,公司保证借款减少16,974.11万元,主要系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亿电子”)存量担保借款归还所致;2025年度小幅新增系公司收购孙公司北网新能公司,相关配套担保融资增加所致。

2024年末,公司信用借款小幅增加系宏亿电子保证借款更换为信用借款所致;2025年大幅下降系公司处置宏亿电子股权,宏亿电子不再纳入合并报表,宏亿电子借款相应转出所致。

上述全部短期融资资金均用于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主营业务周转,不存在资金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控制主体的情况。

2.公司2023-2025年末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2023-2025年末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56,319.97万元、102,543.60万元和102,398.11万元,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长82.07%,2025年末较2024年末降低0.14%。

2024年末,公司抵押、质押类长期借款增加系公司该年度新增44,554.25万元专项借款,资金用于联能太阳能、汇集太阳能、汇集新能源、广新发电等公司分散式风电、光伏和园区增量配电网项目建设;其中汇集新能源新增抵押、质押贷款金额30,633.52万元,系将原融资租赁款项置换为银行借款形成。新增抵押、质押贷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公司抵质押借款规模小幅上升,主要系科左中旗28MW分散式风电项目新增固定资产融资;除该笔新增融资外,其余借款变动均为各项存量贷款按还款计划分期归还所致。

公司长期保证借款逐年稳步下降主要系江西晨丰科技有限公司分期偿还存量贷款所致。

2024年末,公司长期信用借款增长主要系照明板块因日常经营需求新增融资所致;2025年末,上述存量信用借款到期已全额偿还。

公司各类项目贷款严格按照银行贷款管理办法及借款合同约定规范使用,大额资金全部采用受托支付方式进行结算,资金用途与贷款申报用途保持一致,仅用于支付项目总包方工程款、设备供应商设备采购款,相关资金均由银行直接受托支付至对应总包单位、设备供应商账户。

综上所述,公司上述长短期借款均不存在资金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控制主体的情况。

(二)结合融资成本、融资期限、公司现金流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说明在取得再融资募集资金4.21亿元的情况下,仍持续新增银行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一致

1.公司2023-2025年借款融资期限及融资成本情况

[注]上述LPR均选取每年12月20日人行公布LPR

公司2023-2025年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现金流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2.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22号),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948.48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68元,共计募集资金42,952.82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85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2,102.82万元,募集资金核定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

3.公司持续新增银行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1)公司融资成本优势显著。2023-2025年公司短期借款平均年化利率3.94%、3.80%和2.95%,长期借款平均年化利率4.16%、3.33%和3.12%,公司长短期限融资利率基本低于同期LPR基准,符合低成本融资配置原则。

(2)新能源项目进行间接债权融资具有合理性。电力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公司需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增量配电网、风力电站和光伏电站建设等资本性支出。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国发〔2009〕27号)规定,光伏及风力电站投资的资本金比例不低于20%,在满足资本金要求后,业主方可以选择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协议,为建设资金进行融资。公司通常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借款或融资租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在新能源项目投入运营后,即可实现稳定年收入及现金流入,项目对应的成本费用主要是折旧摊销及项目运行维护费用,毛利率相对较高,现金流较为充裕,足以偿付建设期的外部借款,不会对公司产生较大资金压力和债务负担。因此,公司持续新增银行借款符合行业特点,具有合理性,且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资金安全、经营稳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扣除承销保荐费后募集资金金额4.21亿元,截至2026年5月31日,募集资金已支出2.16亿元,余额2.06亿元(含理财收益)。该部分资金的后续使用,主要考虑公司后续新能源项目的开发落地需要持续的资本金投入,以及部分项目的前期资金垫付、短期资金周转等自有资金需求。公司后续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资本金需求陆续投入。

综上所述,在融资募集资金4.21亿元的情况下,仍持续新增银行借款符合新能源行业特征,具有合理性。

4.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

2025年-2026年5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资金使用明细为:202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6,226.00万元,全部用于存量新能源项目资本金支付、工程应付工程款;2026年1-5月使用募集资金5,384.31万元,用于存量新能源项目资本金支付、工程应付工程款以及置换原有发行费用。募集资金使用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一致。

截至2026年5月31日,募集资金账面结余20,576.93万元(含理财收益),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实行专款专户管理。

(三)结合借款利率区间、融资期限结构、公司现有盈利能力和经营性现金流,量化分析新增借款对财务费用的影响,以及公司后续贷款偿还及降低财务费用的举措。

1.公司2023-2025年度的财务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1)公司2023-2025年新增借款对财务费用的影响的量化分析

单位:万元

[注]增加借款利息支出=当期计入财务费用银行借款利息支出-上期计入财务费用银行借款利息支出

2023-2025年,公司长短期限融资利率基本均低于同期LPR基准,银行项目贷融资成本较低。

2023年度,公司利息支出同比增加694.04万元,主要系公司为开展股权收购新增银行借款所致。该部分新增利息支出远低于公司息税前利润与经营性现金流净额,整体处于较低水平。

2024年度,公司银行借款增加,主要系公司新增借款44,554.25万元专项用于联能太阳能、汇集太阳能、汇集新能源、广新发电等公司分散式风电、光伏和园区增量配电网项目建设;其中汇集新能源增加30,633.52万元系原融资租赁款置换为银行借款所致。

2024年度,公司借款利息支出同比增加3,266.83万元,增幅较高主要系新能源板块2023年仅10-12月纳入合并范围,2024年全年并表,剔除并表期间差异影响后,当年新增借款对应新增利息费用增加为157.54万元。上述实际新增利息支出于公司息税前利润与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公司经营现金流对新增利息支出覆盖能力充足,偿债安全边际较高。

2025年度,公司银行借款规模整体下降,公司整体财务风险有所降低。

2.公司后续贷款偿还及降低财务费用的举措

后续公司将根据新能源项目建设指标获批落地节奏,有序推进新项目新增融资工作,所有新建新能源项目严格遵循行业投融资标准。伴随新能源业务规模化布局、新建项目持续落地,项目收益能够较好覆盖融资成本。为精准管控整体负债规模、压降综合财务成本,公司将实施精细化债务管理与财务费用管控,具体举措如下:

(1)规范项目融资管理,严控综合融资利率:新能源电力行业属于典型资金密集型重资产行业,财务费用随项目投建逐步增加是行业开发阶段普遍现象,符合行业投融资逻辑与业务发展特点。公司增量配电网、风力电站、光伏电站等新建项目均按不低于20%的比例足额投入项目资本金,剩余建设资金通过对接金融机构办理项目专项建设贷款解决;伴随项目批量落地、建设规模扩容,公司整体贷款规模同步增长。融资拓展方面,公司优先对接政策性银行、国有银行及股份制银行获取项目专项授信,依托项目优质经营性资产降低贷款利率。各风光电站、增量配电网项目投产运营后,项目经营性净现金流可足额覆盖自身贷款本息偿付需求,项目本息自偿能力充足,整体偿债风险可控。

(2)依托存量运营现金流自主提前偿债,长效压降财务成本:公司存量已并网光伏、风电电站持续保持稳定发电收益;增量配电网项目通过低电价、高绿电占比优势,协助地方政府开展园区招商引资,增加收入规模及盈利空间,经营性净流入持续增厚;项目进入成熟稳定运营周期后,公司依托项目自有经营性运营现金流,自主提前偿还项目存量贷款本金,压缩公司存量有息负债规模,从而削减利息支出,持续优化公司资本结构与各项财务指标。

● 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和核查结论

针对公司的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对公司各期的银行账户、银行借款的期末余额等实施函证程序;

2.检查公司各期银行借款的资金使用情况,资金是否存在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控制主体的情况;

3.获取公司的银行借款合同、查阅主要银行授信合同,了解偿还期限、还款计划金额;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未来资金使用及还款计划、授信情况等,分析公司是否存在长短期偿债压力、日常经营是否受到影响;

4.检查分析公司各期新增借款对财务费用的影响;询问和检查公司管理层精细化债务管理与财务费用管控的具体措施。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新增长短期借款的用途合理,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项目使用,不存在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控制主体的情况;在取得再融资募集资金4.21亿元的情况下,仍持续新增银行借款具有合理性,募集资金使用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一致;公司实施精细化债务管理与财务费用管控的措施,严控综合融资利率和长效压降财务成本,预计将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1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部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到期赎回现金管理产品:结构性存款

● 到期赎回现金管理金额: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1,890.52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4)。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认购了结构性存款1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结构性存款已到期赎回,收回本金10,000万元,获得收益14.64万元。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本次赎回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20,603.25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及使用期限均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