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一048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9,233,03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2、根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76,369,858)剔除已回购股份19,233,030股后的657,136,8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共计9,857,052.42元(含税)。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9,857,052.42/676,369,858*10=0.145734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含税)=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0145734元。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若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2026-016)。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符合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要求。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
1、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发放年度为2025年年度,发放范围为公司全体股东。根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9,233,030.00股后的657,136,82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3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1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7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7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9,233,03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76,369,858)剔除已回购股份19,233,030股后的657,136,828股为基数,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9,857,052.42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9,857,052.42/676,369,858*10=0.145734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含税)=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0145734元。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
咨询联系人:何俊丽,葛姜新
咨询电话:0571-87959003,0571-87959026
传真电话:0571-87959026
八、 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