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宣告公司控股股东财信地产、
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破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ST发展 公告编号:2026-036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宣告公司控股股东财信地产、
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破产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财信地产及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6日接到控股股东重整管理人通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已作出裁定,终止公司控股股东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集团”)重整程序,宣告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破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事件概述
2026年7月6日,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收到五中院民事裁定书[(2025)渝05破71号之二],五中院裁定终止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重整程序,宣告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破产。
二、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宣告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破产,及后续对财信地产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司法处置,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违规对其提供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与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为不同主体,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财信地产持有公司股份398,920,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25%,其中质押及冻结股份数量为398,920,794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00%;财信集团为财信地产的控股股东,持有财信地产100%股份。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6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ST发展 公告编号:2026-037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
及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及特别风险提示:
1、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6日收到重庆贵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峻建筑”)发来的《告知函》。贵峻建筑认为公司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作为上市公司仍有一定的重整价值,故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及重整。
2、2026年4月24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经审计,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母净资产为-200,131,538.18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634,656,189.56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282,155,640.42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二)项之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低者均为负值,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规定,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如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及重整,法院对公司进行了预重整备案登记(详见2026-038号公告)。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后续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被债权人提出预重整及重整申请的情况概述
2026年7月6日,公司收到贵峻建筑发来的《告知函》。贵峻建筑认为公司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作为上市公司,公司仍有一定的重生价值和挽救的可能,故向五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及重整。
1、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重庆贵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万里
注册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桂阳街道办事处桂东大道南段201号4-5幢1-12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1MA60B55C1R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建筑劳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电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申请目的、事实和理由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弘业公司”)开具了2张由公司作为保证人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为384,676.05元及29,272.45元,汇票到期日为2023年6月1日,承兑人为财信弘业公司。票据到期后贵峻建筑提示付款被拒付。后贵峻建筑向重庆市两江新区(原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令财信弘业公司、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汇票金额413,948.5元并支付利息。因财信弘业公司及公司均未向贵峻建筑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贵峻建筑已向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查控,未能查控到财信弘业公司及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
贵峻建筑认为虽然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破产条件,但作为上市公司具备重整价值,为保障其合法权益,贵峻建筑决定向五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及重整。
3、申请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申请人与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二、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911100002051092291
公司注册地: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1号1幢24楼
所属行业:房地产开发经营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4日、2026年4月30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相关申请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及重整,法院对公司进行了预重整备案登记(详见2026-038号公告)。公司后续将开展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申报登记与审查、资产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与广大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提前进行沟通和征询意见,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重整事项的反馈意见和认可程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可行的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如果法院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进入重整程序,法院将依法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不论公司未来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均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四、公司董事会对于被申请重整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预重整及重整的申请。重整不同于破产清算,是以挽救债务人企业、恢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的司法程序。
在法院审查重整申请期间,公司董事会将依法配合法院对公司的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同时确保生产经营稳定进行,以避免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预重整期间,公司董事会将依法主动配合预重整辅助机构开展相关工作,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若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公司将在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解决债务问题和未来经营发展问题的方案,争取早日形成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及法院批准。公司将力争通过重整计划的执行,最大程度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经营能力,推动公司早日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6个月内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六、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
2、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2026年4月24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经审计,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母净资产为-200,131,538.18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634,656,189.56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282,155,640.42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二)项之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低者均为负值,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规定,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如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可能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如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根据五中院裁定书[(2025)渝05破71号之二],五中院已作出裁定终止控股股东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集团”)重整程序,宣告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破产。后续对财信地产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司法处置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详见公司2026-036《关于法院宣告公司控股股东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破产的公告》)。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贵峻建筑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6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ST发展 公告编号:2026-038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对公司
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及特别风险提示:
1、2026年7月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对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了预重整备案登记。
2、五中院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登记备案,启动预重整程序,不代表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预重整程序是为了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预重整辅助机构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
4、2026年4月24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经审计,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母净资产为-200,131,538.18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634,656,189.56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282,155,640.42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二)项之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低者均为负值,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规定,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如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后续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法院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的情况
2026年7月6日,五中院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
二、启动预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预重整期间,公司将在预重整辅助机构的协助和指导下开展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申报登记与审查、资产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与广大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提前进行沟通和征询意见,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重整事项的反馈意见和认可程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可行的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
如果法院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进入重整程序,法院将依法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不论公司未来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均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公司将积极配合重整辅助机构开展各项工作。但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
三、风险提示
1、预重整程序是为了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五中院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不代表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
2、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2026年4月24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经审计,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母净资产为-200,131,538.18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634,656,189.56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282,155,640.42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二)项之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低者均为负值,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规定,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如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可能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如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根据五中院裁定书[(2025)渝05破71号之二],五中院已作出裁定终止控股股东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集团”)重整程序,宣告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破产。后续对财信地产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司法处置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详见公司2026-036《关于法院宣告公司控股股东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破产的公告》)。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6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ST发展 公告编号:2026-039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
及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6年7月6日,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债权人重庆贵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及重整。(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6-037《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2026年7月6日,五中院对公司进行了预重整备案登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规定,公司对是否涉及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强制退市行为的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承诺履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是否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因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而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是否存在涉及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因涉及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而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涉及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的重大缺陷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因涉及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的重大缺陷而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尚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正常履行中,未发现违反承诺的情形。相关承诺事项具体如下:
■
七、是否存在其他违反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导致公司丧失重整价值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违反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导致公司丧失重整价值的情形。
八、风险提示及其他应当予以关注的事项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预重整程序是为了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五中院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不代表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
2、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2026年4月24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经审计,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母净资产为-200,131,538.18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634,656,189.56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282,155,640.42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二)项之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低者均为负值,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规定,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如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可能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如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