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6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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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公司金额100万元以上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合计11,516.15万元,占比84.91%,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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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关会计处理和应收票据等科目的勾稽关系
信用等级一般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相关合同均约定附无条件追索权,公司在背书、贴现时点存在潜在的兑付信用风险,不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因此,对该应收票据未终止确认,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1)背书票据时会计处理
借:应付账款
贷:其他流动负债一一已背书未到期票据
(2)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时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一一已贴现未到期票据
(3)背书、贴现未终止确认票据和应收票据等科目的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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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金额和短期借款、其他流动负债金额勾稽一致,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应收票据坏账计提测算过程、计提比例充分
公司对于应收票据的坏账计提政策为: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的应收票据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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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末,公司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前五名金额为8,240.86万元,占比84.82%,出票人均为上市公司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没有客观证据表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因此,公司将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划分按组合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截至2026年7月1日,商业承兑汇票前五名出票人均已到期兑付,前五名出票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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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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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应收票据减值准备计提比例充分。
四、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程序
1、了解、评价并测试公司销售与收款、信用政策管理、应收账款管理、坏账准备计提及票据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获取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欠款方的具体情况,检查合同约定的信用期,分析应收账款账龄划分是否准确,判断应收账款是否逾期;获取期后回款明细及银行回单,统计期后回款情况;通过公开渠道查询相关客户的工商信息、经营状况及信用记录,评估其资信状况及支付能力,结合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对前五大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进行重新测算;
3、针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客户,了解客户回款困难的具体原因、催款措施及法律诉讼进展,获取并复核公司单项计提说明及法律催收文件,分析全额计提坏账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
4、获取公司报告期应收票据明细,了解应收票据的划分依据并分析其合理性;了解背书、贴现的应收票据是否附有追索权,分析未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准则规定;检查商业承兑汇票期后到期兑付情况;分析应收票据坏账计提比例是否充分,并对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进行重新测算;
5、独立执行前五大应收账款的函证程序,并对函证的全流程进行过程控制。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均为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子公司,相关客户资信情况较好;除客户M外,应收账款其他前五大客户均已在期后回款,回款情况较好;
2、报告期内,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客户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依据充分,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3、公司应收票据划分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因划分不准确导致坏账计提不充分情形;公司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金额和短期借款、其他流动负债金额勾稽一致,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问题六、关于资金周转。
根据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0亿元,同比减少170.57%。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共计3.46亿元,同比增加208.25%,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共计8.66亿元,同比减少36.82%,短期借款余额为3.52亿元,同比增长552.86%,长期借款余额为0.50亿元,同比减少67.29%。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收入为81.34万元。
请公司:(1)补充说明报告期内货币资金的主要存放机构、期初及期末余额、日均及月末资金余额、对应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情况,说明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余额的匹配性,货币资金是否存在受限、冻结、质押、专户存储等情形,是否存在资金集中管理、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况;(2)补充列示报告期内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具体产品类型、发行机构名称及性质、产品期限、投资规模、底层资产投向、持仓变动情况、截至目前持有规模,是否存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持牌正规金融机构以外主体发行的金融产品;若存在,请逐项列示产品名称、投资金额、存续期限、交易对手基本情况,并说明相关交易对手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等内部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3)补充说明报告期内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的具体明细情况,包括贷款机构、借款发生时间、借款本金、借款期限、票面利率、担保抵押方式、资金具体用途、本期偿还金额、期末未偿还余额、对应利息支出情况,并结合业务开展、日常资金需求等说明报告期内大幅新增短期借款、减少长期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一、补充说明报告期内货币资金的主要存放机构、期初及期末余额、日均及月末资金余额、对应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情况,说明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余额的匹配性,货币资金是否存在受限、冻结、质押、专户存储等情形,是否存在资金集中管理、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况
(一)补充说明报告期内货币资金的主要存放机构、期初及期末余额、日均及月末资金余额、对应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情况,说明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余额的匹配性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34,630.38万元,其中,银行存款34,553.54万元,占比99.78%,主要存放在大中型银行机构,货币资金安全性较高,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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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中银行存款日均余额与利息收入的匹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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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日均余额=[(1月初+1月末)/2+……(12月初+12月末)/2]/12。
报告期内,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包括活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存款利率区间为0.05%-0.45%,报告期内公司平均存款利率为0.33%。
综上所述,公司平均存款利率均在公司利率区间内,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中的银行存款规模具有匹配性。
(二)货币资金是否存在受限、冻结、质押、专户存储等情形,是否存在资金集中管理、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除募集资金专户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实行专户存储和专户管理外,公司货币资金不存在其他受限、冻结、质押、专户存储等情形,不存在资金集中管理、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况。
二、补充列示报告期内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具体产品类型、发行机构名称及性质、产品期限、投资规模、底层资产投向、持仓变动情况、截至目前持有规模,是否存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持牌正规金融机构以外主体发行的金融产品;若存在,请逐项列示产品名称、投资金额、存续期限、交易对手基本情况,并说明相关交易对手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等内部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一)补充列示报告期内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具体产品类型、发行机构名称及性质、产品期限、投资规模、底层资产投向、持仓变动情况、截至目前持有规模
报告期内,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开展委托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购买的委托理财均为持牌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R1-R2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R1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等级,指产品结构简单,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低,投资标的流动性很好、不含衍生品,估值政策清晰,杠杆不超监管部门规定的标准;R2风险等级为中低风险等级,指产品结构简单,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较低,投资标的流动性好、投资衍生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估值政策清晰,杠杆不超监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86,563.74万元,其中投资本金为85,688.00万元,浮动收益为875.74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交易性金融资产明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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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否存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持牌正规金融机构以外主体发行的金融产品;若存在,请逐项列示产品名称、投资金额、存续期限、交易对手基本情况,并说明相关交易对手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等内部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中不存在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持牌正规金融机构以外主体发行的金融产品。
三、补充说明报告期内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的具体明细情况,包括贷款机构、借款发生时间、借款本金、借款期限、票面利率、担保抵押方式、资金具体用途、本期偿还金额、期末未偿还余额、对应利息支出情况,并结合业务开展、日常资金需求等说明报告期内大幅新增短期借款、减少长期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补充说明报告期内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的具体明细情况,包括贷款机构、借款发生时间、借款本金、借款期限、票面利率、担保抵押方式、资金具体用途、本期偿还金额、期末未偿还余额、对应利息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均为信用借款,不存在担保抵押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短期借款37,333.00万元,偿还短期借款8,373.21万元,期末余额为34,345.00万元,短期借款均为信用借款,不存在担保抵押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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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未新增长期借款,偿还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7,027.85万元,期末余额为8,924.76万元(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均为信用借款,不存在担保抵押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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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合业务开展、日常资金需求等说明报告期内大幅新增短期借款、减少长期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
1、公司银行长期借款减少的原因
公司长期借款主要为“碳粉制备项目购置设备”建设贷款和银行长期“生产经营贷款”。为合理控制财务费用。公司于2025年度集中偿还了2022年度和2023年度新增3年期长期“生产经营贷款”,其中借款本金为7,800.00万元的长期“生产经营贷款”属于公司提前偿还,主要原因是该部分长期“生产经营贷款”贷款利息高于目前流动资金贷款的利息。考虑到银行贷款利率稳定及下行的预期,暂不再新增长期“生产经营贷款”。
公司自2022年开始投资建设“高纯大尺寸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锂电池负极材料碳粉项目”等产线建造工程,前期项目资金投入规模大、整体建设周期较长。因此,公司前期使用了长期借款、专项借款用于固定资产项目建设,流动资金借款用于保障日常生产经营。
报告期内,公司大额固定资产投资放缓,无新增长期借款的融资需求;同时,存量长期借款陆续到期,公司按合同约定按期还本付息,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2025年末较2024年末减少17,027.85万元,下降65.61%。
同时,公司2024年度和2025年度受光伏行业影响,经营业绩大幅亏损,公司合理控制资本开支,除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外,公司暂不存在其他金额1.00亿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暂无使用长期银行贷款的计划。
2、公司新增短期借款的原因
受下游光伏行业周期下行影响,下游客户盈利承压、资金流动性收紧,销售回款有所放缓、逾期情形有所增加;锂电、交通领域客户结算账期通常为90天,货款结算多采用票据方式。生产经营层面,职工薪酬、劳务外包费用及其他各项期间费用全年均衡支出,原材料、燃料动力等采购支出均需按照合同约定付款节点支付,销售回款滞后与刚性现金支出形成现金流阶段性缺口。因此,公司需要维持一定的货币资金储备,以保障日常生产经营有序运行。
为了提高整体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对理财产品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后,将暂时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风险可控、收益稳健的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实现资金保值增值。鉴于购买的理财产品大部分存在固定的投资期限,资金存在阶段性封闭无法赎回的情况;结合国家持续出台财政与货币协同政策的支持,定向引导金融机构下调先进制造领域企业融资利率,因此,公司增加低利率短期借款补充日常营运资金。同时,公司增加短期银行贷款可以持续深化与商业银行的合作,构建稳定优质的银行信用体系,提升综合授信规模,为公司未来持续经营与长期业务发展构建安全、稳定的融资渠道。
公司新增低利率短期借款,用于偿还货款及设备购置款,应付账款余额2025年末较2024年末减少16,500.66万元,下降48.25%。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大幅新增短期借款、减少长期借款具有合理性。
四、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报告期各月末银行存款明细表,计算报告期内公司银行存款日均余额,分析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余额是否匹配;关注货币资金是否存在受限、冻结、质押、专户存储等情形,是否存在资金集中管理、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况;
2、获取报告期内购买理财的产品说明书、银行回单等资料,检查理财产品的类别、发行方、产品期限、底层资产标的等内容,分析是否存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持牌正规金融机构以外主体发行的金融产品;
3、获取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短期借款合同、借款台账,检查借款具体用途、借款本金、期限、利率、担保条款等事项,分析报告期内大幅新增短期借款、减少长期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根据借款本金和利率对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的利息进行重新测算;
4、独立执行报告期末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的函证程序,并对函证的全流程进行过程控制。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末,除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外,公司货币资金不存在受限、冻结、质押、专户存储等情形,不存在资金集中管理、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况;
2、报告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中不存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持牌正规金融机构以外主体发行的金融产品;
3、报告期内,大幅新增短期借款、减少长期借款的原因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