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000万元至26,000万元,与上年同期6,907.34万元相比,上涨247.46%至276.41%。
● 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0,000万元至22,000万元,与上年同期-2,391.77万元相比,增加22,391.77万元至24,391.77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000万元至26,000万元,与上年同期6,907.34万元相比,上涨247.46%至276.41%。
2. 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0,000万元至22,000万元,与上年同期-2,391.77万元相比,增加22,391.77万元至24,391.77万元。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07.3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91.77万元。
(二)每股收益:0.0512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是:
1.报告期内,受益于宏观经济逐步复苏及行业供需格局改善,公司主导产品市场售价稳步提升,显著增厚经营利润。
2.公司持续深化全流程精细化管理,通过优化工艺、降低能耗及整合供应链等举措,实现成本端的有效控制。
3.公司紧抓结构性市场机遇,灵活调整营销策略,依托全球化销售网络与丰富的产品线优势,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持续提升农药制剂、硅基新材料等高附加值产品的销售比重,推动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9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江南”)
合肥星宇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星宇”)
福建新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新安”)
甘肃西部鑫宇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鑫宇”)
新安硅材料(盐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硅材料”)
福建福杭新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杭新业”)
湖北皇恩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皇恩烨”)
浙江启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源新材”)
浙江传化嘉易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嘉易”)
湖州启源金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源金灿”)
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新安”)
●担保金额: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已提供担保总额为23.9605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西部鑫宇、湖北皇恩烨其他股东以股份比例为本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福杭新业、湖北皇恩烨、启源新材其他股东以股份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
●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实际需求,有效提高融资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在股东会批准担保额度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期实际发生如下担保,并签署相关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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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月镇江江南、宁夏新安、湖北皇恩烨、启源新材、启源金灿因实际融资金额变化导致担保实际金额发生变化外,其他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金额本月没有变化。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三)年度预计担保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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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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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数据为各子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且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因此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人偿还债务的能力,且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0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已提供担保总额23.9605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9.23%。公司截至目前无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