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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2026-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2 证券简称:白云山 公告编号:2026-041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心制药”)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1ml:5mg)已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的基本情况

药品通用名称: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

通知书编号:2026B04338

受理号:CYHB2450616

剂型:注射剂

规格:1ml:5m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药品注册标准编号:YBH20422026

上市许可持有人名称:(1)名称: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808号

生产企业:(1)名称: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808号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2091

申请内容: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同时申请以下变更:1、变更药品处方工艺;2、变更药品质量标准(包括贮藏条件和有效期);3、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公告》(2020年第62号)的规定,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同时同意以下变更:1、变更药品处方工艺;2、变更药品质量标准(包括贮藏条件和有效期);3、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二、该药品的相关信息

天心制药的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1ml:5mg)于1982年上市。天心制药于2024年12月13日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1ml:5mg)一致性评价申请,于2024年12月19日获得受理。

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多用于结缔组织病、活动性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狼疮、严重支气管哮喘、严重皮炎、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等,也用于某些严重感染及中毒、恶性淋巴瘤的综合治疗。

目前中国境内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的主要生产厂家有海南倍特药业有限公司、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润弘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根据米内网数据显示,2025年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1ml:5mg)在国内城市、县级公立医院及城市、网上药店的销售额为人民币23,573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天心制药在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1ml:5mg)一致性评价研发项目上已投入研发费用约人民币316.78万元。2025年天心制药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的销售收入为283.65万元。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天心制药的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1ml:5mg)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将有利于提升该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由于药品生产、销售容易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0332 证券简称:白云山 公告编号:2026-040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3日以电邮方式发出,于2026年7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长陈杰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董事审议、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聘任刘艳平先生(简历附后)和王健松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获聘任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关于修订《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条款的议案(全文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关于修订《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相关条款的议案(全文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四、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日期与议题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9日

附:简历

刘艳平先生,50岁,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制药)。刘先生于1999年7月参加工作,曾先后担任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区域营销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生产技术部门负责人、营销部门负责人、公司质量负责人(兼受权人)、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广州白云山花城药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刘先生现任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福建白云山采善堂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先生在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供应链管理、市场营销管理和企业综合运营全链条业务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截至目前,刘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任职并领取薪酬。刘先生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其他有关法定或监管机构的制裁或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王健松先生,51岁,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制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工信部先进技术制造人才,广州市创新英雄。王先生于1997年9月参加工作,曾先后担任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药物研究所研究员、药物研究所负责人、副厂长、厂长,广州医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王先生现任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先生在科研创新、药品生产、技术质量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截至目前,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任职并领取薪酬。王先生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其他有关法定或监管机构的制裁或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