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安博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
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二〇二六年上半年主要运营数据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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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6年上半年主要运营数据
本基金持有3个仓储物流园,分别为广州开发区项目、东莞石排项目与东莞洪梅项目,建筑面积合计349,654.52平方米,可租赁面积359,347.00平方米。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不动产项目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良好,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不存在重大诉讼或纠纷,运营管理机构未发生变动。3个不动产项目经营指标整体保持稳健,各项目上半年平均出租率、平均月末有效租金单价,均超过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披露的2026年对应指标的预测水平(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六部分 现金流测算分析及未来运营展望”,不动产项目2026年度可供分配金额预测相关的运营指标为:广州项目年度平均出租率为85.00%、平均市场有效租金及物业管理服务费为1.19元/平方米/天;东莞石排项目年度平均出租率为88.00%、平均市场有效租金及物业管理服务费为1.29元/平方米/天;东莞洪梅项目年度平均出租率为88.00%、平均市场有效租金及物业管理服务费为1.35元/平方米/天。)。
2026年上半年,广州及东莞仓储物流市场供应量增大,对本基金不动产项目经营构成一定挑战。运营管理机构前置预判,与存量租户开展专项服务沟通,并进一步挖掘市场新增租户潜力,从而完成约9.8万平方米的重点客户续租签约工作,平均客户留存率达到85.7%。2026年上半年广州开发区项目、东莞洪梅项目的年度届满到期主要租户均已完成续/换租工作,对本基金不动产项目经营表现的稳定性与持续性提供了有力支持。后续运营管理机构将采取更为积极灵活的租赁政策,推动项目出租率等运营指标继续保持稳定。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不动产项目主要运营数据表现如下:
(一)广州开发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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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月末有效租金单价= ■ 租约i月末不含税含物业费租金价格*租约i的月末租约面积/月末租约总面积,下同。
(二)东莞石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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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东莞洪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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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披露内容已经过本基金不动产项目的运营管理机构确认。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26年上半年的运营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与本基金2026年第2季度报告及2026年中期报告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三、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咨询有关详情。
四、其他提示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申购赎回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并修订
招募说明书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于2026年7月7日发布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申购赎回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并修订招募说明书的公告》,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根据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相关规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7月20日起对旗下部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赎回替代金额的有关处理程序进行调整,并相应修订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上述调整及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修订内容自2026年7月20日起生效。现将具体情况提示如下:
一、涉及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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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购赎回替代金额处理程序调整及招募说明书(更新)修订
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7月20日起对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替代金额的有关处理程序进行调整,并相应修订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本次调整及修订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自2026年7月20日起生效,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查阅各基金修订后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修订内容见附件。
三、重要提示
(一)上述调整自2026年7月20日起生效,投资者于2026年7月17日15:00前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仍按照调整前的有关申购赎回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办理,敬请投资者留意,并妥善安排投资。
(二)本公告仅对本次调整申购赎回替代金额有关处理程序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仔细阅读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其更新。
(三)上述基金目前采用现金申购赎回,投资者的申购、赎回价格依据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约定的原则确定,可能受组合证券的买卖价格、汇率等的影响,与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或有不同,投资者须承担其中的交易费用、汇率波动和冲击成本,也可能因买卖期间的市场波动遭遇损失。
投资者如有疑问,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日
附件: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对照表
附件: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对照表
(一)华夏恒生中国企业ETF(QD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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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华夏恒生生物科技ETF(QD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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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华夏恒生E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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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华夏恒生科技ETF(QD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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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夏恒生互联网科技业ETF(QD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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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华夏中证香港内地国有企业ETF(QD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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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上交所ETF
新增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自2026年7月10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上交所ETF新增部分销售机构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申赎代办证券公司及对应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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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自2026年7月10日起在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对应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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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可通过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深交所ETF
新增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自2026年7月10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深交所ETF新增部分销售机构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申赎代办证券公司及对应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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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自2026年7月10日起在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对应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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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可通过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合集成”)的全球发售。晶合集成本次全球发售的整体协调人、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联席牵头经办人、资本市场中介人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本次全球发售的每股发售价为32.30港元,由整体协调人(代表包销商)与晶合集成于定价日协议厘定。现将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参与晶合集成本次全球发售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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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日
华夏睿磐泰茂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
业务上限的公告
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投资运作的稳定性,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7月10日起调整华夏睿磐泰茂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睿磐泰茂混合,A类基金份额代码:004720,C类基金份额代码:004721,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上限,具体情况如下:
自2026年7月10日起,单个投资者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的合计申请金额各类别均应不超过人民币500元。如申请金额超过上述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投资者于2026年7月9日 15:00后提交的本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视同2026年7月10日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亦受上述金额限制。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