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2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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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激励计划前期基本情况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方式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318.80万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9%;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6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对象与拟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119人调整为116人,股票期权数量由318.80万份调整为313.30万份,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对象不变。
鉴于公司实施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管理办法》的规定,应对授予权益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5.33元/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7.62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不存在差异情况。
二、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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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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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6年6月22日,以15.33元/份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16名激励对象授予313.30万份股票期权,以7.62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授予7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与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1、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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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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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有效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二)股票期权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等待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届满之后,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进入可行权期。股票期权在满足相应行权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进行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和比例的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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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和比例的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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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限制性股票。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四、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兴荣华验字[2026]161号《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认购资金验资报告》,贵公司已收到翁家恩等7名自然人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720,000.00元,新增股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100.00%。翁家恩等7名自然人实际认缴出资额人民币5,486,400.00元,公司因此增加股本人民币72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4,766,400.00元。
五、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一)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2026年7月8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共计数量313.30万份。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森特股份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1000001056、1000001057、1000001058
3、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期:2026年7月8日
(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26年7月8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2.00万股。
六、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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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股权结构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八、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可行权/解除限售人数变动、行权/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授予日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6月22日,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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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