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海数字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一次提示性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东海数字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东海数字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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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3年8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6年8月15日。若截至2026年8月15日日终,本基金出现上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即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降低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对投资者的影响,本基金已于2026年7月10日起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暂停上述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仍正常办理。
2、若出现上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2026年8月15日将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最后运作日的下一日(即2026年8月16日)起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因2026年8月15日为非交易日,投资者在2026年8月14日15:00后提交的赎回、转换转出申请将被确认失败。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3、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4、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95 95531)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7月10日
东海数字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07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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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于2026年7月10日起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投资者仍可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办理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
(2)特别提示投资者注意,2026年7月9日15:00后投资者提交的基金交易申请将视为2026年7月10日的交易申请,同样受上述交易限制。投资者成功提交申请的时间以本公司系统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3)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3年8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6年8月15日。若截至2026年8月15日日终,本基金出现上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即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暂停申购(含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其他情况,可通过本公司官网www.donghaifunds.com查阅本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5)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5 95531,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donghaifunds.com获取相关信息。
(6)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