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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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6-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72 证券简称:天和磁材 公告编号:2026-059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经理陈雅女士持有公司6,695,9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3%。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该部分股份已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陈雅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38%。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备注:

1、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上限保持不变,减持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2、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自然人股东陈雅的承诺:

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遵守本次发行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存在对所持发行人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

(1)减持数量

本人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总量不超过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人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本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2)减持方式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价格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所持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若发行人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应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4)减持期限

若本人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减持,将配合发行人在本人首次卖出股份的第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若本人拟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减持,将配合发行人在本人减持前提前至少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5)其他事项

本人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其他规定的,本人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持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雅的承诺:

1、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在6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本人在任职期间内(于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的减持比例依据《减持规定》及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4、自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6、不论本人未来在发行人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发行人处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陈雅女士根据个人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陈雅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督促本次减持主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72 证券简称:天和磁材 公告编号:2026-060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300.00万元到9,3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954.48万元到3,954.48万元,同比增加36.56%到73.98%。

● 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800.00万元到8,8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3,257.23万元到5,257.23万元,同比增加91.94%到148.39%。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300.00万元到9,3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1,954.48万元到3,954.48万元,同比增加36.56%到73.98%。

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800.00万元到8,8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3,257.23万元到5,257.23万元,同比增加91.94%到148.39%。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5,522.4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345.5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542.77万元。

(二)每股收益:0.20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1、上半年原材料价格整体高位波动,公司对部分存量、新增订单优化定价策略,上调了产品售价。

2、2026年公司主动抢抓市场机遇,围绕“聚焦新兴市场、深化客户关系、优化渠道布局”展开销售工作,实现国际国内双轮驱动,市场开发工作成效显著,预计整体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约30%,其中国内业务营收同比增长约50%。

3、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500.00万元,去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税后)为1,802.75万元。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