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17 证券简称:绿的谐波 公告编号:2026-021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的谐波”)已于2026年7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008号《关于同意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4,448,86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7.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13,099,192.6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1,060,938.8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2,038,253.7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4)00118号)验证。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目”投入进度如下:
单位: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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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一)本次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综合考虑定增募集资金投资进度、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现有公司产能规模情况等,对“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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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前期产能利用率较低,2025年审慎推进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工作,聚焦消化IPO募投项目“年产50万台精密谐波减速器项目”产能,业绩提升明显。
2023-2025年,公司谐波减速器产能利率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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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各期产能均为期末标准化生产的理论产能,不考虑产能爬坡及订单切换等影响。
2025年,公司下游所在的工业机器人行业在2024年整体景气度偏弱的情况下实现触底回暖,根据国家统计局全年工业机器人产量数据,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机器人产量同比提升28%。公司在2024年度完成IPO募投项目“年产50万台精密谐波减速器项目”的基础上,2025年公司综合考虑在手订单、现有产能规模、产能需求及募集资金利用率和募投项目协同效率等多方面因素,审慎推进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工作,聚焦消化IPO募投项目“年产50万台精密谐波减速器项目”产能,生产效率和产品良率良好,公司产能利用率从2024年的42.67%提升至2025年的67.76%,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7,071.40万元,同比上升47.31%,业绩提升明显。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规模、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88017 证券简称:绿的谐波 公告编号:2026-022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后经核查,发现《2025年年度报告》部分章节个别内容需要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 “(一)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和成本分析”之“(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之“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中的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数据。
更正前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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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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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情况相关项目更正
1、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更正前
7、应收款项融资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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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7、应收款项融资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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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项目
《2025年年度报告》中其他与票据终止确认情况变动相关项目同步更正。
三、“第八节财务报告”之“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 “5、 关联交易情况”之“(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之“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中的向江苏镌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的本期发生额;以及“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中的向江苏镌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的本期发生额
更正前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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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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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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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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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0日
关于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下发的《关于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6】0276 号)(下称“问询函”)的要求,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发行人”或“绿的谐波”)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年审会计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落实、核查,现回复如下:
问题1:关于业绩及客户情况。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71 亿元,同比增长 47%,归母净利润 1.24 亿元,同比增长 121%;综毛利率 36.91%,同比下降 0.63 个百分点;期末合同负债 326.84 万元,同比下降 71%。2026 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0 亿元,同比增长 43%,归母净利润 0.33 亿元,同比增长 61%。前五名客户合计实现销售额 1.94 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 34%。
请公司:(1)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同期经营业绩、近三年公司在手订单及新签订单金额及变动,按产品量化分析营业收入、净利润大幅增长且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公司销售模式、收款政策,说明合同负债大幅下降的原因,分析在手订单转化情况、对 2026 年收入确认的影响;(3)按业务板块,列示2023-2025 年前五大客户的名称、关联关系、销售产品、销售金额、毛利率、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及占比、期后回款金额及占比,说明前五大客户变动及历史合作情况。核查客户中是否存在成立时间短、注册资本小、参保人数少等资质异常情形或与公司关联方存在资金往来的情形。若存在,列示相关客户的具体情况,说明与相关主体开展业务的商业合理。
回复:
一、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同期经营业绩、近三年公司在手订单及新签订单金额及变动,按产品量化分析营业收入、净利润大幅增长且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公司收入情况分析
2023年-2025年,按产品分类,公司收入、在手订单及新签订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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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谐波减速器及金属件作为公司核心业务,过去3年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接近85%,相关业务营业收入与净利润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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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表,公司在手订单、新签订单与营业收入在过去三年均处于持续上升状态。受2025年度以来制造业自动化刚需持续释放、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化落地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实现大幅增长,核心业务竞争力持续强化,订单数量、产品出货量大幅度提高、谐波减速器及金属零部件作为公司核心业务,收入增长情况与订单情况相匹配,符合行业整体发展趋势。
(二)公司净利润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利润表主要科目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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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收入
公司收入持续增长,主要系受2025年度以来制造业自动化刚需持续释放、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化落地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实现大幅增长,核心业务竞争力持续强化,订单数量、产品出货量大幅度提高、谐波减速器及金属零部件作为公司核心业务,收入增长情况与订单情况相匹配,符合行业整体发展趋势。
2、毛利及毛利率
公司毛利率略有下降,主要系公司智能自动化装备尚处于发展阶段,且目前销售以非标高定制化设备为主,需结合不同客户定制化需求对产品共同进行定制化改造及开发,因此毛利率相对较低,导致公司整体毛利率略有下降。
3、期间费用
公司期间费用占收入比重持续下滑,主要系公司期间费用绝对金额相对稳定,而营业收入随着下游行业景气度的提升快速提升所致。
4、投资收益
公司投资收益主要系理财收益金额,受公司2025年度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影响,公司货币资金得到较大补充,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开展理财活动。
综上,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的大幅增长主要系随着下游行业景气度的提升,收入规模大幅提高,同时期间费用等开支基本保持稳定所致,具有合理性。
(三)与同行业公司的对比
公司收入、归母净利润与同行业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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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信息来自公司年度报告,wind。哈默纳科年报覆盖区间为当年4月至次年3月末,财务数据已根据最新汇率换算为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系根据wind财务数据计算。
目前谐波减速器市场竞争格局较为集中,日本的哈默纳科为全球第一大谐波减速器行业龙头,绿的谐波为全球第二大谐波减速器供应商、国内第一大谐波减速器行业龙头。公司与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的差异分析如下:
中技克美主要从事用于非机器人领域的专用谐波减速器,体量相对较小,专注于航天、航空等领域,下游市场相对稳定。与中技克美相比,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均呈增长趋势,但公司业绩增长速度较快,主要系公司下游应用领域与中技克美存在一定区别。公司谐波减速器产品主要用于工业及具身智能机器人零部件,2025年收入结构占比约75%。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 年工业机器人产量 77.31 万套,同比增长 28.0%;服务机器人产量 1,858.11 万套,同比增长 16.1%;机器人减速器产量同比增长 63.9%,增长迅速。因此公司与中技克美的业绩增长趋势具有一致性,但业绩增速存在一定差异,具有合理性。
哈默纳科2025年度营业收入与扣非归母净利润亦呈增长趋势,但其收入增速相对温和,且盈利能力受全球产能利用率、海外运营成本及产品结构等因素影响,整体利润率水平与公司存在差异。公司依托多年技术研发积累,产品性能已对标国际一线水平,凭借性价比、交付及本土化服务优势持续推进国产替代,在国内市场销售规模已超过哈莫纳科,哈默纳科在国内市场份额持续下滑;同时公司加速海外市场布局,产品远销多国,海内外订单稳步增长,同步挤压其海外存量市场,致使哈默纳科全球份额双向承压。总体来看,哈默纳科2025年度经营表现与公司均呈修复趋势,但公司受益于国产替代放量和全球业务开拓,业绩增长弹性更为突出。2025 年营收、利润均实现大幅提升,国产替代与全球化拓展成效持续显现。
综上,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营业收入和扣非归母净利润均呈增长趋势,具有一致性;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业绩增长幅度存在一定差异,符合行业发展情况,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公司销售模式、收款政策,说明合同负债大幅下降的原因,分析在手订单转化情况、对2026年收入确认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模式分为直销、经销两种方式,直销占比90%以上,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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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直销客户的收款政策分为款到发货、信用账期两种,主要根据客户规模、合作情况和合作付款信誉等情况确定信用账期,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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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5年公司合同负债金额分别为157.92万元、1,117.44万元和326.84万元,其中2024年合同负债金额增加,主要系2024年公司向海外重要客户销售生产线产品,2024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全额款项,期末客户暂未完成验收,因此公司账面作为合同负债核算,前述订单已于2025年3月已确认收入,不存在对2026年收入确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三、按业务板块,列示2023-2025 年前五大客户的名称、关联关系、销售产品、销售金额、毛利率、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及占比、期后回款金额及占比,说明前五大客户变动及历史合作情况。核查客户中是否存在成立时间短、注册资本小、参保人数少等资质异常情形或与公司关联方存在资金往来的情形。若存在,列示相关客户的具体情况,说明与相关主体开展业务的商业合理。
(一)按业务板块,列示2023-2025 年前五大客户的名称、关联关系、销售产品、销售金额、毛利率、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及占比、期后回款金额及占比,说明前五大客户变动及历史合作情况
1、公司2023-2025年度客户情况
2023年客户分产品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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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智能自动化装备处于初创阶段,2023年度向客户10销售的智能自动化装备在项目实施阶段因客户多次调整技术参数、结构方案,产生重复加工、新增零部件等额外支出,因此出现负毛利情况。
注2:期后回款时间统计截止至2026年5月末。
2024年客户分产品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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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客户分产品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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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前五大客户历史合作及变动情况
(1)前五大客户情况
公司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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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作历史及变化情况
1)客户5
公司与客户5合作10年以上,2019年起客户5启动大批量采购,合作持续稳定至今。
2)客户6
公司与客户6合作10年以上,2015年正式建立合作,目前仍在稳健持续合作中。
3)客户7
公司与客户7自2017年度开始合作,持续维持优质稳定合作。。
4)客户8
客户8自2017年开始通过公司经销商采购谐波减速器产品。从2022年起因合作关系愈发紧密,调整为直接销售模式,目前持续稳定合作。
5)客户9
公司与客户9合作10年以上,2016年通过公司经销商采购谐波减速器产品。从2022年起因合作关系愈发紧密,调整为直接销售模式。2024年度因客户9自身业务决策安排,由自制机器人调整为外购机器人整机,因此减少了对公司谐波减速器等产品的采购;2025年客户9部分机器人项目重新改为自制,减速器需求量增加。
6)客户14
公司与客户14自2017年起开始批量合作,目前在持续稳定合作中。
7)江苏镌极特种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与江苏镌极自2021年度开始合作,持续稳定合作至今,2023-2025年度均为江苏镌极公司机电一体化产品业务前五大客户。
8)客户19
公司与客户19合作10年以上,客户19持续采购人形机器人关节谐波减速器,双方保持紧密合作。2025年客户19相关产品经过多年技术积累迭代进入量产元年,由于前期研发阶段合作中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认可,因此2025年度采购量大幅增长。
9)客户15
客户15系公司海外主要客户的境内业务主体。公司自2015年起与海外主要客户开展业务合作,基于长期历史合作关系,公司与客户15自2025年开始批量供货。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与公司均具有较长合作历史,业务合作具有稳定性,不存在重大异常变动情况。
(二)核查客户中是否存在成立时间短、注册资本小、参保人数少等资质异常情形或与公司关联方存在资金往来的情形。若存在,列示相关客户的具体情况,说明与相关主体开展业务的商业合理
以公司2023年-2025年前十大客户作为主要客户核查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知名机器人领域知名公司,不存在公司成立时间短于3年或注册资本低于100万元或参保人数低于10人等资质异常情形。
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供的相关流水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出具的专项说明,除以下单位外,公司客户与公司关联方不存在资金往来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客户与公司关联方存在资金往来的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1、上海赛威德机器人有限公司
2023-2025年度,赛威德与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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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赛威德向左晶、左昱昱、江苏镌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借款支出均系当期归还金额。
上海赛威德机器人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主要从事智能机器人系统的设计、生产及销售业务,系上市公司产业链下游应用的重要延伸和战略布局领域,报告期内与江苏镌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机器人业务往来,且因赛威德处于前期发展研发投入阶段,向左晶、左昱昱、江苏镌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借款开展研发经营活动,具有合理性。
2、江苏镌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3-2025年度,江苏镌极与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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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江苏镌极向赛威德提供的周转借款已于次月归还,江苏镌极向左晶、左昱昱、苏州镌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借款支出均系当期归还金额。
江苏镌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镌极”)成立于2020年9月23日,由上市公司实控人左昱昱、左晶通过下属苏州镌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江苏镌极设立以来,专注于螺纹磨床、数控系统、数控加工中心、机器人移动平台等技术平台研发与应用,报告期内与上海赛威德机器人有限公司进行机器人业务往来,且江苏镌极因处于前期发展研发投入阶段,向左晶、左昱昱、苏州镌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借款开展研发经营活动,2023年向镌极提供短期周转借款,具有合理性。
3、客户5
2023-2025年度,客户5与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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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5专注于协作机器人研发、生产和销售,系协作机器人领域知名公司,客户5向上海赛威德机器人有限公司采购打磨工具,金额较小,具有合理性。
4、客户14
2023-2025年度,客户14与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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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14专注于协作机器人研发、生产和销售,与公司合作多年,系协作机器人领域知名公司,2023年1月赛威德支付1.2万元向客户14采购机器人底座4台,2023年3月赛威德向客户14采购机器人2台,金额18.7万元,当月支付13.09万元(70%),2023年6月支付尾款5.61万元(30%),主要用于打磨项目的研发测试;2023年1月镌极支付10.8万元向客户14采购机器人1台,主要用于爬壁项目,2024年5月镌极支付0.3万元维修费给客户14。客户14向上海赛威德机器人有限公司、江苏镌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其机器人产品及维修服务,业务合作具有商业合理性。
5、深圳品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2023-2025年度,深圳品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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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5年采购金额为负,系对前期采购的推广商品进行退回处理所致。
深圳品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系公司核心经销商,在渠道覆盖、资金实力、市场拓展能力等方面具有较强能力,深圳品行向赛威德采购打磨工具,主要用于产品推广,业务合作具有商业合理性。
四、持续督导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一)核查程序
持续督导机构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2023-2025年度年度报告、订单签署情况;
2、获取公司2023-2025年度合同负债清单;
3、获取公司2023-2025年度公司销售明细、应收账款明细及期后回款情况,并查阅相关客户的企业信用公示信息;
4、查阅公司2023-2025年度江苏镌极、赛威德以及实际控制人流水,并获取公司董事、高管所出具的相关承诺函。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1、公司同期业绩增长主要得益于制造业自动化刚需持续释放、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化落地带来的下游行业景气度改善情况,公司业绩增长情况与在手订单及新签订单金额及变动情况相匹配,具有合理性。
2、公司合同负债下降主要系受2024年末部分客户年末收货情况影响,已于2025年确认收入,在手订单转化情况良好,相关情况对2026年收入确认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知名机器人领域知名公司,不存在资质异常情况。公司部分客户与公司关联方存在资金往来的情况,但各方业务开展均具有商业合理性。
问题2、关于关联交易情况。2023-2025年,公司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830.79 万元、3,232.81 万元、1,341.78万元。其中,对关联方江苏镌极(实际控制人左昱昱、左晶共同控制)同时发生销售与采购。2025年关联销售1,124.36万元,同比下降43%,关联采购2,561.54万元,同比增长236%。此外,2024年对海莫迅(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销售5.58万元,于2025年全额冲回。
请公司:(1)分别列示近三年向关联方江苏镌极销售与采购的具体产品或服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定价依据及与非关联第三方的可比价格差异。结合双方业务情况,说明对关联方采购大幅增长的原因、同时向其销售又大量采购的商业逻辑、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关联定价的公允性;(2)说明对海莫迅 2024 年销售于 2025全额冲回的具体原因,是否涉及退货、合同变更,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是否存在前往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提前确认收入后冲回的情形。
回复:
一、分别列示近三年向关联方江苏镌极销售与采购的具体产品或服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定价依据及与非关联第三方的可比价格差异。结合双方业务情况,说明对关联方采购大幅增长的原因、同时向其销售又大量采购的商业逻辑、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关联定价的公允性
(一)近三年公司向关联方江苏镌极销售与采购情况
2023-2025年,公司对关联方江苏镌极的销售和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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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江苏镌极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向江苏镌极销售其前期研发试生产所需的机电一体化执行器、零部件等,以及公司向江苏镌极采购机床类设备及其配件等。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与其他主要客户、供应商交易定价原则一致,主要系双方在综合考虑综合考虑市场价格、业务内容、成本等因素后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关联交易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在年度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关联方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具有合规性。
因公司与江苏镌极发生的关联交易产品种类较为零散、单价差异较大,具体与第三方可比定价差异情况请参见本题回复之“(三)公司与江苏镌极的交易具有公允性”。
(二)公司对关联方采购大幅增长的原因、同时向其销售又大量采购的商业逻辑,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1、江苏镌极与公司关联交易增长较快的背景,双方交易具有合理的商业逻辑
(1)江苏镌极设立背景
江苏镌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 “江苏镌极”)设立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由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昱昱、左晶通过持股平台苏州镌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现控股。
公司自成立以来,深耕螺纹磨床、数控系统、数控加工中心、机器人移动平台四大技术平台的研发与产业化应用,组建覆盖数控、机械、液压、机器人多领域的高端研发团队,集聚一批高学历、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数控板块由深耕数控行业二十余年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高波担任技术带头人,其具备丰富的系统二次开发与设备定制化落地经验,可有效推动公司产品快速实现商业化落地。机械研发团队同样具备雄厚技术实力,核心骨干均来自国内头部机床厂商,拥有成熟的精密装备研发与产业化实操经验,高效推进高端螺纹磨床整机定型迭代。
江苏镌极可独立完成高端螺纹磨床的研发与量产,核心依托行业难以复刻的全链条底层自主技术壁垒:
其一,整机核心零部件全面自主可控。江苏镌极协同公司自主开发搭载自研谐波减速器的高刚性高精度转台,同步实现伺服驱动器、磨削电主轴、液压工装夹具等关键部件自研自产,硬件层面摆脱对海外核心零部件的供应依赖。
其二,独有上下游产业链闭环优势。公司同步布局行星滚柱丝杠、线性执行器的研发与制造业务,机床研发阶段即结合自有丝杠加工场景的真实工艺痛点开展定向开发;设备试制完成后,可直接依托自有零部件产线完成整机加工性能验证,持续反向优化机床结构与磨削工艺。
2020 年至今,公司持续深耕螺纹磨床核心技术攻关,实控人累计投入超 1 亿元专项研发资金,为技术迭代提供稳定资本支撑。公司依托核心研发团队联动产学研资源,系统拆解行星滚柱丝杠全工序误差成因,针对各类螺纹加工工艺路线开展校正优化;通过硬件结构改良与软件算法补偿双路径,攻克热处理高硬度螺纹、大长径比精密螺母磨削等行业共性工艺难题,达成硬件、软件、加工工艺、下游应用全链条自主可控,实现高端螺纹磨床领域国产替代。
2025 年 6 月,公司顺利完成新一轮股权融资,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苏州市永珺未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临港前沿(苏州)先进智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产业资本完成增资入股,进一步充实公司经营与研发资金储备,为后续业务扩张夯实资金基础。
(2)江苏镌极向上市公司采购零部件产品金额上升具有合理性
江苏镌极自2020年设立以来向公司零星采购精密数控转台、机电一体化执行器、驱动器、金属件等产品用于前期高端设备的研发,从2023年试生产开始,2024年度、2025年采购量逐步提升,主要系江苏镌极在初期阶段需要性能稳定的配件来适配研发及生产,随着江苏镌极的产品研发成果逐步成熟,采购零部件规模有所上升,是其业务逐步发展的合理需求。另一方面,市场上符合其要求的技术指标、交货周期的精密数控转台、机电一体化执行器、驱动器及相关零件具有稀缺性,绿的谐波作为国内精密传动零部件龙头企业,在相关产品零件生产领域具有较高权威性,因此江苏镌极向上市公司采购相关产品的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
(3)上市公司向镌极采购机床产品金额上升较快具有合理性。
从上市公司方面,绿的谐波拟将行星滚柱丝杠作为未来重点拓展的新产品业务,其生产制造技术要求极高,而江苏镌极研发的高精度磨床等先进设备,可为丝杠螺纹的精确磨削提供保障,提升滚柱与丝杠之间的传动精度和效率,对绿的谐波突破行星滚柱丝杠业务的技术壁垒具有较强的协同效应,因此绿的谐波有动力有动力向江苏镌极采购具有性能优势的螺纹磨床产品。
2025年以来,江苏镌极的螺纹磨床产品研发具有较大进展,其生产的可稳定加工G1精度行星滚柱丝杠的高端螺纹磨削设备是国内稀缺高端设备资源。江苏镌极能够成功打造高端螺纹磨床,主要依托自身的全链条底层核心能力:通过磨床全部关键核心零部件自主研发,协同上市公司开发基于谐波减速器的高精度高刚性转台、自研全套伺服驱动、磨削电主轴与液压工装夹具等零部件,硬件层面摆脱海外零部件限制;江苏镌极还拥有产业链闭环优势,核心技术团队之前深耕人形机器人电缸、行星滚柱丝杠业务,磨床设备研发完全贴合高精度丝杠加工真实工艺痛点,产出工件可快速在自有研发产线完成验证,持续迭代优化机床结构与磨削工艺,是机床设备供应商不具备的先天优势;此外,江苏镌极多年来开展深度产学研合作,成功攻克热处理高硬度螺纹等行业工艺难题,形成多项技术专利,实现硬件、软件、加工工艺、终端应用全链条自主可控。在江苏镌极研发生产出性能优异的磨床产品后,上市公司向江苏镌极采购磨床设备及配件,2025年以来进一步加快上市公司在行星滚柱丝杠领域的技术突破与产品研发,相关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综上,江苏镌极在研发、生产其高精密磨床、加工中心等产品时,对外采购的核心组件包括向上市公司采购的精密数控转台、机电一体化执行器、驱动器及相关零件产品,以及向国际高端厂家采购的光栅尺、丝杠、导轨等部件,相关采购内容均系江苏镌极自主与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企业协商谈判确定,而绿的谐波作为国内精密传动零部件龙头企业,在相关产品零件生产领域具有较高权威性,因此江苏镌极向上市公司采购相关产品具有合理性,而上市公司作为江苏镌极的关联方,对其研发及量产能力具有较为清晰的认识,在江苏镌极研发生产高精度磨床等产品的过程中向其配套提供部分零部件产品以协同提升江苏镌极的研发生产效率,进一步加快相关高精度磨床产品研发落地,从而促进上市公司尽快获取相关设备以实现行星滚柱丝杠业务的研发开拓,具有合理的商业逻辑。
此外,公司与江苏镌极的关联交易均已履行必要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并公告,具有合理性。
2、双方交易具有必要性
公司与江苏镌极的关联交易必要性分析如下:
公司与江苏镌极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整合双方在各自领域的资源优势,促进双方共同发展。一方面,作为公司的上游行业,双方通过深度的业务合作,江苏镌极向公司提供的核心设备能最大优化匹配公司实际需求、提升公司产品优势以及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助力公司实现产品端新的增长曲线,推动公司业务多元化发展,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另一方面,公司丰富的行业应用场景和积累的工艺,也将与江苏镌极的产品研发成果形成协同效应,推动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进程。
绿的谐波将行星滚柱丝杠作为人形机器人、高端线性执行器领域重点拓展的战略新产品,该零部件螺纹滚道加工精度要求达到微米级,制造工艺壁垒高,螺纹磨削工序直接决定丝杠传动精度、运行效率与使用寿命,是实现规模化量产的核心卡点。公司所需适配行星滚柱丝杠加工的专用高精度螺纹磨床供给高度稀缺,全球范围内仅少数海外厂商可提供同等级设备,国内具备成熟量产、定制化配套能力的企业极少,江苏镌极是国内少数可对标海外高端机型的本土设备厂商,本次设备采购具备极强业务必要性。
能够满足行星滚柱丝杠微米级螺纹磨削标准的高端磨床,仅德国、日本少数海外机床品牌可量产,属于行业稀缺高端工业母机,存在多重硬性短板:①采购成本高昂:单台设备采购价千万级别,固定资产投入压力大;②交付周期极长:海外设备排产周期普遍 12–24个月,无法匹配公司行星滚柱丝杠新业务快速扩产节奏;③定制适配性差:海外设备标准化程度高,难以针对人形机器人丝杠特殊齿形、复合滚道做专属工艺定制;④售后保障弱:设备维修、配件更换周期长,核心磨削工艺参数、控制系统对外封闭,存在供应链安全隐患。国内绝大多数机床企业仅能生产通用型普通磨床,加工精度、加工稳定性、静压主轴、动态误差补偿等核心指标无法达到行星滚柱丝杠加工门槛。
江苏镌极的螺纹磨床产品具备领先的设备先进性,是国内极少数可稳定加工G1精度行星滚柱丝杠的高端螺纹磨削设备,相较国产普通磨床、进口设备及行业主流弯头磨杆工艺形成显著差异化优势:设备可实现微米级精密尺寸管控,加工光洁度稳定达到Ra0.2~0.3,完美匹配人形机器人反向式长螺母等高难度工件加工需求,批量生产良率可达80%,能够满足G1精度丝杠的量产标准;自研设备加工工艺,大幅削弱加工颤振、提升整机刚性,长螺母内螺纹磨削加工效率较进口设备、传统弯头方案提升1-3倍,且无需定制耗材,有效降低磨杆损耗成本;同时设备自研成本优势,较国外龙头厂商进口设备价格压降明显,具备极强市场竞争力,设备还搭载全自主智能数控系统,集成热变形、振动实时补偿、自动刀补、高精度运动控制算法,稳定性突出,可适配自动化无人批量产线。
目前,江苏镌极作为国内极少数自主掌握行星丝杠专用高精度磨削全套核心技术的厂商,已拥有36项申请专利,包括“超声振动雾化机构及丝杆螺母的磨削系统”等自研核心专利发明,在磨床、打磨头等方面拥有良好技术储备,可为丝杠螺纹设备的精确磨削提供保障,提升滚柱与丝杠之间的传动精度和效率,对绿的谐波突破行星滚柱丝杠业务的技术壁垒具有较强的产业协同效应,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
综上,公司同时对江苏镌极进行采购、销售交易具有合理的商业逻辑,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
(三)公司与江苏镌极的交易具有公允性
1、上市公司向江苏镌极销售商品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江苏镌极销售的产品主要系机电一体化产品、驱动器及相关零件产品等,以下就向其他客户销售的主要同类产品的可比性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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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江苏镌极销售的产品主要系机电一体化产品、驱动器及相关零件产品等,2023年-2025年,公司向江苏镌极销售的主要产品与其他其他客户的销售价格基本处于可比区间,关联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
2、上市公司向江苏镌极采购商品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江苏镌极采购的产品主要包括加工中心、数控螺纹磨床等机床类产品及配件。2024年和2025年,公司向江苏镌极采购金额有所上升,系采购包括数控加工中心、数控螺纹磨床等机床类产品数量增加。其中,数控螺纹磨床类产品不存在向其他供应商采购情形,主要原因系江苏镌极作为国内目前极少数自主掌握行星丝杠专用高精度磨削全套核心技术的厂商,其产能聚焦向上市公司销售其研发生产的精密螺纹磨床产品,上市公司亦仅向江苏镌极采购精密螺纹磨床产品,因此无内部可比价格。经公开信息查询,其他机床类上市公司未公告用于生产滚珠丝杠类产品的数控螺纹磨床产品的具体价格及毛利率,以下就公开信息可查询到数控螺纹磨床类产品价格与发行人向江苏镌极采购的磨床产品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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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信息来源于证券时报网公开信息、上市公司公告。
3、江苏镌极对外销售产品的对比情况
自2025年开始,江苏镌极逐步提升产能,逐步增加对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客户销售其自主研发的机床类产品,以下就江苏镌极向上市公司及其他客户销售同类产品的可比性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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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可知,江苏镌极向上市公司及其他客户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均处于可比区间内,定价具有公允性。
综上,公司与江苏镌极的关联交易具有公允性。
二、说明对海莫迅2024年销售于2025全额冲回的具体原因,是否涉及退货、合同变更,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是否存在前期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提前确认收入后冲回的情形
2024年公司向海莫迅销售一套自适应磨抛工具_二维力(小型 600W)用于测试打磨,2024年6月以客户确认为依据确认收入5.58万元,我司已按业务流程完成货物出库、交付,且已据实确认对应销售收入及应收账款。业务存续期间,该关联方因自身经营调整、战略终止等原因,于2025年2月12日完成工商注销登记,导致该笔对应货款无法正常回款,形成长期挂账应收账款,无常规回款途径。为清理往来挂账、规避坏账损失、规范公司账务及资产核算管理,公司与该关联方原股东、清算负责人充分沟通协商,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实事求是的原则,一致同意终止本次购销合作,采取货物退回、账款对冲清零的处理方式,不再结算对应货款,收入确认符合会计准则规定,不存在前期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提前确认收入后冲回的情形。
三、持续督导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一)核查程序
持续督导机构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2024年度、2025年关联交易明细表;
2、获取关联交易内部比价资料;
3、查询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产品的公开市场价格信息;
4、发行人与海莫迅的销售、退货等相关合同及凭证资料。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1、公司向江苏镌极采购增长较快,并向其同时销售零部件产品、采购机床类产品具有合理的商业逻辑,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关联定价具有公允性。
2、公司对海莫迅的销售及退货冲销收入金额为5.58万元,金额较小;公司销售收入确认符合会计准则规定,不存在合同变更情况,不存在前期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提前确认收入后冲回的情形。(下转7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