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61 证券简称:金海通 公告编号:2026-050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嘉松中路2188号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M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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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公司总股本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中的2,515,417股后的股份总数84,484,583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崔学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刘海龙先生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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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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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议案1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南通华泓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5,393,206股;
3、本次股东会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律师:彭瑶、季俊宏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