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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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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6-044

转债代码:111003 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转债代码:111020 转债简称:合顺转债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合顺”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7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傅昌宝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自查,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关联董事傅昌宝先生、姚双燕女士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关联董事傅昌宝先生、姚双燕女士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公司将在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关联董事傅昌宝先生、姚双燕女士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昌控股”)、海南永昌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永昌”)。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关联董事傅昌宝先生、姚双燕女士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得低于每股面值。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由发行人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或根据监管政策变化或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方案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该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关联董事傅昌宝先生、姚双燕女士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31,473,397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申请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关联董事傅昌宝先生、姚双燕女士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6.限售期

永昌控股、海南永昌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下不同主体之间转让公司股份的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股份因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限售期满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股份,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关联董事傅昌宝先生、姚双燕女士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7.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关联董事傅昌宝先生、姚双燕女士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8.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前的公司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关联董事傅昌宝先生、姚双燕女士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将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关联董事傅昌宝先生、姚双燕女士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关联董事傅昌宝先生、姚双燕女士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关联董事傅昌宝先生、姚双燕女士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关联董事傅昌宝先生、姚双燕女士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关联董事傅昌宝先生、姚双燕女士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关联董事傅昌宝先生、姚双燕女士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永昌控股、海南永昌,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关联董事傅昌宝先生、姚双燕女士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46)。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关联董事傅昌宝先生、姚双燕女士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关联董事傅昌宝先生、姚双燕女士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一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关联董事傅昌宝先生、姚双燕女士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及时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关联董事傅昌宝先生、姚双燕女士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豁免要约收购、限售期的相关政策有不同安排或变化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政策安排或变化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关联董事傅昌宝先生、姚双燕女士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能够有效推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工作的有序进行,同时提请授权内容及授权有效期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关联董事傅昌宝先生、姚双燕女士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7月28日下午14: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6-049

转债代码:111003 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转债代码:111020 转债简称:合顺转债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2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7月28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纬十路389号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28日

至2026年7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7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6年7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全部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全部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海南永昌新材料有限公司有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7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纬十路389号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证明书;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使用邮件方式或信函方式登记。如以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请在来信或邮件上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营业执照,信函、邮件上请注明“聚合顺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公司邮箱:jhsdm@jhspa6.com。(邮件及信函到达时间不晚于2026年7月22日下午16:00)。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纬十路389号

2、联系人:李鑫

3、电话:0571-82955559

特此公告。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