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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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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2026-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6-052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10日、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2026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要求,现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及股东会的授权,于2026年7月完成“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的开户手续。截至2026年7月10日收盘,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份4,157,2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427,692,098股)的0.97%, 成交均价约为10.16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42,235,403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方案,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购买的公司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后分两期解锁,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

公司将持续关注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7 月 11 日

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6-050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6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79,5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566.5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454.1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112.33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9CQA20223号《验资报告》。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孙公司深圳有友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有友”)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开立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之一的重庆有友食品销售有限公司与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之间通过内部往来等方式具体划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与深圳有友、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于2026年7月10日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三、《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甲方一)、深圳有友(甲方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乡支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的下属分支机构,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乙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一: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甲方二:深圳有友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含甲方一、甲方二,下同)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甲方一、甲方二、乙、丙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4000023429201621264,截至2026年7月9日,专户余额为(大写)零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二“营销网络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核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核查时应当同时核查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刘俊杰、黄登辉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二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二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六、甲方二1次或者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甲方及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甲方应当配合丙方的监督工作,及时提供或者向乙方申请提供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相关的必要资料。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二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核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自甲方一、甲方二、乙、丙四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捌份,甲方一、甲方二、乙、丙四方各持壹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7 月 11 日

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6-051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含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股东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有保本约定的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易受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波动、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调整等多重因素影响,本次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资金状况,公司(含子公司)将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金额为7,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余额为112,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五)投资期限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358天。

(六)前次理财赎回情况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7,000万元分别购买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公司于近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人民币7,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69.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现金管理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有保本约定的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易受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波动、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调整等多重因素影响,本次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现金管理的风控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通过建立台账对公司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以期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收益,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本金列报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时取得的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